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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

第三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



  【第三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 1994年以来, 文化部对全国县级已有公共图书
馆进行两次评估定级,运用评估定级手段,推动图书馆工作者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促进图书馆
的业务建设与科学管理,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以利于改善图书馆的办馆条件,推动全国公
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地区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于2004年5月16日开始,黑龙江省文化厅组成
专家组对地区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5月17日对漠河、呼玛两县馆进行了实地评估。 评估结果
将于2005年初揭晓。
    (陈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