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 2004年是《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五周年。 8月11日,在新世纪广
场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送《条例》30余册,宣传单500多份, 解答群众有关档
案的问题,电视台当天转播活动实况,并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宣传《档案法》和档案工作。各
县、区、局档案管理行政部门,地林直有关单位档案科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以“增强全
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为宣传活动主题,悬挂“保护档案是公民应有的义务,
利用档案是公民享有的权力”等宣传横幅。借助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地方电视台转
播宣传活动实况。
(张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