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省政府修志督查
接受省政府修志督查
【接受省政府修志督查】 3月13日至 14日,省政府、省志编纂委员会督察组一行二人,
对大兴安岭地区修志工作进行督察。13日,督察组听取全区各县、区、局及地区志办的工作汇
报,各地按评分标准进行自评。14日,督察组深入加格达奇林业局和加格达奇区指导地方志工
作。督察组对下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要理顺机构,省、市(地)地方志机构要独立,县区机构
也要独立,如暂不能独立也要独立办公,独立经费;续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保质保量,按时
限完成续志工作;各县、区、局要争取出版年鉴,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经济建设服务;
志书规格要统一,编纂出版程序要合理合法;各地要进一步推进网站建设,利用信息平台宣传
地情。
(王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