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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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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顺机构】 通过省委和地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并经省地两级组织部门的批准,4月
份全室人员执行了参照公务员管理,县区(局)基层党史部门并入当地组织部。由一名副部长主
管党史工作,并配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11月,地委党史研究室与地委组织部人员深入基层检
查各地的具体落实情况。 在当地党委的重视和组织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全区3县4区5个林业局
全部成立党史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裴艳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