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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04年,全区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社区建设、殡葬管理、招商引资等项工作
取得突破。为保障灾民、低保对象及各类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向省民政厅争取各项资金
2579.2万元,其中,低保资金2001万元,救灾款180万元;拟建福利院(老年公寓)款130万元,
其他费用245.2万元,同比增加487.2万元,增幅23.3%。城镇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额提高到60
元,城镇居民低保人数增加到35 522人;农村低保对象增加到3285人,人均月补差额34元。出
台《大兴安岭地区重大自然灾害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建立22个爱心超市。社区建设取得
突出成绩,整合社区资源,社区居委会从年初的93个整合到 61个,培育 14个文明社区,制定
《全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方案》,依法组织开展全区第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对全区祭葬品
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并清理公路铁路两侧百米视线内坟墓3558座。双拥活动深入开展,各级
政府为军分区、人武部和武警部队基础设施建设武器库维修、营房建设及水电取暖等后勤保障
投入247.65万元资金,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招商 91资工作取得成效,到位资金100万元。
地区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星光计划”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在2004年地直机关“七一”表彰会上,
荣获了包括“十佳公仆”在内的所有奖项,党总支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区民政
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百分检查评比中,新林区、漠河县、呼玛县民政局被评为超标单位,加格
达奇区、松岭区、呼中区、塔河县民政局被评为达标单位。呼玛县、新林区被授予全区民政信
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许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