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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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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灾救济】 救灾综合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明显增强。是年,交替发生了雪灾、洪涝、
风雹、低温、冷冻等13起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6607万元。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干部深入
灾民家中实地查灾、核灾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地县两级共投入救灾资金33万元。为保障春荒、
冬令期间灾民的基本生活,将省厅下拨全区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款 187万元分批下拨到5025
户受灾农民手中。两节期间为605户贫困户和特困职工家庭发放粮款33.8万元。 在《大兴安岭
地区救灾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重大自然灾害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制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扶贫解困工作,全区有90户扶贫对象基本脱贫。搭建爱
心救助服务平台,先后在全区建立22个“爱心超市”,通过募集捐赠资金、物资,对特困群众
实行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 共接收捐赠物品1万余件,发放物品4000余件,救助人数5000余人
次。
   (许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