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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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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工作】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助残行动工作方案》,以大署[2004]61号文件印发全
区。 7月中旬,地区残联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塔河县、漠河县、新林区、加区等地进行调研检
查。全区在开展“助残行动”活动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农村残疾人扶贫为重点,建立并
逐步完善残疾人扶贫示范县、乡、村、基地的建设,发挥其扶贫的带动及幅射作用。 落实1个
残疾人扶贫示范县(呼玛县),4个残疾人扶贫示范乡(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区), 22个
残疾人扶贫示范村(呼玛县12个、塔河县5个、漠河县2个、加区3个)。 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环
境得到改善,有3户残疾人迁入新居,有86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得到改善。 将全区3156名贫困
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对346名贫困残疾人采取帮、包、带、扶以及结对子等形式,帮助
其脱贫。共有104名残疾人走上致富的道路。 通过送温暖、献爱心等项活动,利用年节对贫困
残疾人进行走访。
    (王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