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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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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9年,林业财务部门抓融资保项目,抓管理增效益,抓队伍强实力,提高
财务管理水平。年争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 16.98亿元,8个项目1.3亿元获林业贴息贷款的财政
贴息资金,争取银行贷款97 797万元。争取第二轮“天保”政策。继续开展增收节支,保人员
经费,压缩公用经费。推进大项目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
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对扩大内需项目基金做到“专户专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加大监督、 管理和绩效考核力度。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资产经营等关键环节管理。对
“天保”资金采取“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单独立账、封闭运行、零余额账户”管理模式,加
强资金核算和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各项开支采取“零基预算”管理办法,改变经费支出由上年
基数加增量因素的计划控制办法,严格编制各单位经费预算。运用软件系统查询功能,通过计
算机网络,实现会计业务远程监控。与各林业局签订“天保”资金管理责任状,发生违规行为,
追究各林业局法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执行资金结算一律到会计核算中心制度,强化“收支两
条线”管理。执行国有资产处置一律实行拍卖制度,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及财经纪律执行
情况联合大检查,继续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年内,财务部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解决
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工作先进集体”。


  【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 2009年,国家下达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32个,
项目投资计划37 978万元,其中,扩大内需林业项目11个,投资33 716万元。在确保67 562万
元天保资金及时到位基础上,争取到位各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58 057万元(包括义务教育补助
18 621万元,义务教育绩效工资3280万元,机关事业增长工资补助17 996万元,林区公检法专
项补助7850万元,成品油价格补贴7890万元,其他专项2020万元等)。落实8个项目 1.3亿元贷
款规模的林业贴息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落实已上报并经国资委、财政部、银监局、劳动保障部
审核的4户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清算资金5148万元。


  【争取银行贷款】 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满足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获银行贷款9.78亿元。
其中,工商银行项目搭桥贷款3.34亿元(1.14亿元用于古洛铁路项目建设,2亿元垫付棚户区改
造配套资金,0.2亿元用于加格达奇机场建设),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2亿元(1.5亿元用于公
路建设,0.5亿元用于俄罗斯纸浆厂投资),开发银行项目贷款2.73亿元(1.9亿元用于棚户区改
造项目,0.5亿元用于漠洛公路项目建设,3300万元呼中区呼中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争取到
总行和省行核准正在办理的贷款1.6亿元(中国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1亿元,用于基层单位棚户区
改造建设;建设银行项目搭桥贷款0.6亿元,用于加格达奇机场建设)。


  【争取第二轮“天保”政策】 完成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部署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有关政
策调研提纲”要求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天保”工程总体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及管理情况,
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情况,工程实施取得主要成效、存在主要问题。提出对大兴安岭林区
重点公益林重新区划,按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管护费用补助资金,对森林抚育、宜
林荒山荒地造林和火烧迹地恢复给予政策性资金投入,对林区企业调整生产布局、撤并林场给
予政策支持,按现阶段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林业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补助,为推进林业企业
改革进程, 对林业企业改革成本给予财政支持等主要政策建议。 完成国家林业局部署的“对
‘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财务总结报告工作。为争取到天保工程期结束后的后续
政策,财务部配合财政、计划等有关部门起草《关于建设大兴安岭主体功能区思路和建议》请
示文件,在国家现有资金支持下,结合“天保”工程结束后林区面临实际困难,又向国家争取
资金81 527万元,正待国家研究批复。完成“大兴安岭林区主体功能区相关政策争取基数与数
据测算情况的报告”工作,重点公益林补助资金测算、森林抚育面积和投资测算,宜林地和火
烧区面积和投资测算,森林管护人员和经费测算,停止主伐后富余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资金测
算,林区企业政企、政事分开人员和经费测算。


  【增收节支】 在不突破财政资金预算前提下,消化“以煤代木”实行燃煤补贴增长因素,
消化取暖面积扩大取暖费增长因素,消化增加职工“阳光工资”等刚性支出因素。提高木材售
价,继续实行木材售价奖惩办法,通过稽核,严格检查、考核木材产品最低限价制度,避免企
业间争相降价和变相降价,控制大额优惠降低价格现象。健全商品划拨内部控制制度,利用计
算机对进场材实行售价价值管理措施,定期将实际划拨的木材收入与目标价值比较,及时控制
避免串装造成效益流失。建立价格市场信息与管理监督机制,实行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与价格稽
核办法,定期公布主产品价格情况,与年初售价指标进行考核分析。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公司企业上缴款完成情况奖惩办法》,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考核指标,扩大销量、提高售价,减
少金融危机给全区带来的影响。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
的若干规定》,《规定》从强化财务计划管理、严格控制预算管理、严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
模过大、严禁企业成本费用开支过大、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对外投资管理、严格控制人
员经费支出、实行市场价格统一调控等方面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在工资增长情况
下, 集团公司总机构经费仍控制在近三年支出规模, 保人员经费、压缩公用经费。各企业在
2008年压缩企业管理费和林场管理费5%基础上,2009年核定企业财务收支计划继续压缩两级管
理费支出5%。改革物资供应体制,减少物资采购环节人员经费支出、改革供水、供热、招待费
等使用管理方式,采取承包、委托经营、定额补贴等方式,减少企业非生产性支出。


  【项目投资管理】 在落实推进大项目建设上,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集中财力办
大事”原则,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早部署。确保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漠河国际会议中心、地
区文体中心、地区寒温带植物园、地区高级中学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按
序时进度拨付。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抓紧做好新增林业投资安排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扩大内需林业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棚户
区改造资金核算及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修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
法》,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国投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核算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林业
集团公司国投建设项目集中核算方案》,下发《关于棚户区建设项目资金单独建帐核算及资金
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等,对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做
到核算和管理有章可循,管理规范。加大监督、控制、管理和绩效考核力度,检查集团公司所
属9个林业局及古莲河煤矿、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二个直属单位2008年至 2009年投入工业园
区建设和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林产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及自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资产经营等关键环节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严
格执行资金计划一律集体审批制度。对财政补助资金各项开支,坚持按照“适度从紧、量入为
出、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定额包干”原则,采取“零基预算”管理方式,编制各项资金基本
支出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提交主管副专员办公会研究,最后报专员办公
会集体研究决定。


  【天保资金管理】 对“天保”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立账、封闭运行、
零余额账户”管理模式,加强“天保”资金核算和管理。从集团公司到各工程实施单位建立银
行存款专户,严禁各工程实施单位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金融部门不得从专户存款中强
行划款、税务部门不得从专户存款中扣缴税款、执法执纪部门不得从专户存款中执行强划,保
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分类管理】 设备购置项目实行统一采购,森林管护事业费中的设施设备由防
火中心统一购置,其他设施设备由采购办公室统一负责购买。各项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实行招
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新技术推广、校舍危房改造、公检法办公楼维
修等项目费用支出实行预算绩效评价,各林业局提报项目申请,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定维修项目,
基建投资评审中心评定资金额度后,再将维修项目上报国家林业局,最后由财务部负责跟踪检
查验收计划批复后的项目建设,避免虚列、串用资金现象。


  【管理责任】 与各林业局签订“天保”资金管理责任状,发生违规行为,追究各林业局
法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将“天保资金按规定使用”作为考核指标,纳入集团公司年度《经济
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兑现奖惩,达标奖励1000元,发生一般违规的取消该项奖
励,严重违规的取消全部管理工作指标奖励,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资金检查】 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办法,对“天保”等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检查。集团公司财务部督查科、审计部天保资金科、天保办资金检
查科,负责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年组织财务部、审计部、财政局、审计
局、天保办等部门,对各资金使用单位进行两个月定期检查。凡经上述部门检查过的资金使用
单位,如果其他检查部门再发现违纪问题,追究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连带责任。


  【整改工作】 按国家财政部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提出“天保”财政补助资金只能设立
一个专户要求,财务部立即撤销在中行、农行和建行设立的三个专户,只保留工行一个专户。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责任人采取行政问责,进行行政处分处理,对违纪责
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决算】 完成对所属企业2008年会计核算工作考核、《目标责任制》相关财务指标
考核认证工作;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所属企业2008年度会计决算审计工作,出具24户企业
年度会计决算审计报告;编制国家林业局计资司会计处2008年度企业决算、综合处森工企业决
算及林业资金决算并上报国家林业局,通过国家财政部审核,在全国林业行业财务报表评比中
获一等奖。


  【项目评审】 执行基本建设项目一律评审制度,严把项目评审关。修定《集团公司投资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送审指南》,坚持工程概算、预算、结算评审三管齐下,逐步建立“先
评后定,先评后招,先评后拨,先评后批”预算管理机制,对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工程等投资
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工程造价的综合控制管理”。年内完成概、
预算及竣工结算项目评审28项,审减2094万元。


  【统一采购】 对重点工程项目、大宗材料物资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严把统一采购关。对
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 5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实行统一采购;其中30
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对小额及特殊原因自行采购实行集体审批制,做到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实现“阳光操作”。全年实施公开招标 9 次 11 个项目,实地询价采购1次,实际采购3000万
元,节约 239万元。其中,2009~2010年冬季取暖用煤350元/吨,较市场价格每吨节约50元,
节约100多万元。


  【会计核算】 执行资金结算一律到会计核算中心制度,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把
会计核算关。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开户、集中支付、分户核算”办法,严格控制,强化预算,
统一标准,规范服务,增收节支,实现基层单位财务核算,从原始票据审核、填制支付凭证、
领导审批到出纳支付过程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运用会计电算化手段,提高财
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质量,实现会计业务操作远程监控,发挥查错防弊控制作用。对不符合政
策、法规规定、超标准支出等有关问题,及时纠正。纠正和退回不完整、不合规支出 162笔,
金额89万余元。拒付各种不合理支出101笔,金额147余元。


  【资产处置】 执行“国有资产处置一律实行拍卖制度”,严把资产处置关。对所属企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有偿转让资产,先由本单位内部决策程序审议
通过后,提出申报,经财务部审核批复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在申请单
位公示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备案。财务部根据评估备案或核准数额确定处置底价,委托具
有法律拍卖资质中介机构,按照《拍卖法》有关程序进行拍卖,拍卖过程由纪检监察机关、财
务等部门进行监督。整体转让产权时,进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整体转让企业国有产
权首次价格不低于经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专项治理】 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联合大检查, 在年初下发
《关于开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基础上,11月,牵头召开全区财经
纪律重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与监察处、审计处联合下发《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
施方案》,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
方案》,对林业集团公司2008年后政府资金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监
督检查。


  【推进改革】 推进十八站林业局企业改革试点工作,起草“十八站林业局资产重组方案、
资产经营及产业开发公司改革方案、改革后十八站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经营公司财务管理办
法”五项改革方案和办法。对十八站改革成本进行审核测算,增加改革所需资金1000万元。配
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到十八站帮助企业进行资产、人员经费等划转移交工作,实现企业社会职能
部门划转。


  【企业取暖补贴】 巩固“以煤代木”工程成果,制定《林业集团公司企业职工取暖费由
暗补变明补管理暂行办法》,将企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的原以煤代木补贴变为固定专
项补贴,实行“暗补变明补”,以补贴形式进入职工工资。


  【引进财产保险经纪统一投保机制】 实行商业保险统一管理、统一投保机制,降低保险
采购成本,提高索赔效率和风险保障水平。年初引进宏孚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对集团公
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进行集中保险,降低保险费用支出,到年末,降低 30%保险费用支出
约500万元。


  【资产清查】 重点盘点核实各类实物资产期末实有量,侧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中存货
的盘点。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各项财产盘亏如实反映,对各类资产盘盈全部盘点清楚。通过
实物盘点与账实核查确认盘盈、盘亏,其中,资产盘亏以账面价格统计,盘盈以原则上资产相
同类别资产价值计价统计,参考资产新旧程度估价确认。对企业应收款项挂账,实际已经形成
的各类经济实体占用企业资金形成的资产,委托中介机构对各加工厂等均进行资产盘点评估,
确认资产产权构成。对集团公司所属24户事业单位2008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及应收款无法收
回损失进行审核,申报税务部门批复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522万元。完成北奇神集团绿色食品公
司、兴安湖度假村农场、商贸总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


  【队伍建设】 聘哈尔滨商业大学博士生导师、东北林业大学教授进行授课,举办 4期税
法培训班,4期内部控制学习班,1期会计师培训班,1期营林会计培训班,1期森林资源资产评
估咨询人员培训班,对全区所属 500余人次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法、内部控制、营林财务知识、
财务管理、会计实务、财务法规及资产评估等内容培训。全体公务员参加人事局组织的《公务
员通用能力》、《公共行政伦理》、“突发事件应对”知识与“廉政知识教育”在职培训课程
学习和考试。 (马国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