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宏观经济调控
宏观调控
地方宏观经济调控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大兴安岭地区充分利用天保工程、西部开发和东
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机遇,提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
会主义新林区”和“生态立区、工业富区、项目兴区、打造园区、富民强区”的工作思路,保
护资源环境,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2006年,编制
《大兴安岭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初稿,完成《大兴安岭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向
省提出全区在东北经济一体化中应予以考虑的北水南调(引呼济嫩)塔林西水利枢纽工程等 8个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项目。林场改革、小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撤并 4个林场,21户小企业改制。
实现供电系统上划和厂网彻底分开。漠河机场开工建设。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3亿元,同
比增长8.5%。2007年,完成《大兴安岭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大兴安岭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
展规划》编制,配合省有关部门编制《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规划》,启动《大兴安岭地区全
面振兴暨推进新型工业化规划》和《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大兴安岭地区西部开发优势特色
产业规划》得到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正式批复。2008年,着手编制《大兴安岭资源枯竭地区经济
转型规划》,完成《大兴安岭地区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振兴暨推进新型
工业化建设规划》、《大兴安岭地区沿边开放带建设规划》和《大兴安岭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
规划(2008年修订稿)》的编制。年初,大兴安岭地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实现
大兴安岭地区在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方面的新跨越。2008年,金融危机波及中国,党中央、国
务院提出包括“四万亿投资”在内的一揽子计划,成立“扩大内需”办公室,跟踪国家的政策
导向和投资领域,集中开展“扩大内需”政策争取工作,带动全区投资结构的优化和内生动力
的增强。十八站林业局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加格达奇林业局成为以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建设为
主的森林资源管护局,实现企业改制和国有林业发展目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9.7亿元,
同比增长12.1%。 2010年,完成 《大兴安岭地区低碳经济发展规划》、 《大兴安岭地区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兴安岭地区现代服务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大兴安岭对俄经贸合作总体规划》、《大兴安岭资源枯竭地区转型规划》、《大兴安岭地区
2010~2012年重点民生工程发展规划》等项规划编制。协助国家编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
护与经济保护规划》,8月 17日,得到国务院原则性通过。省发改委同意将大兴安岭地区呼玛
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所在地的城关镇纳入省级重点开发区,确定大兴安岭地区为
省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 并把大兴安岭地区对俄通道建设纳入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务院
《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后,通过政策争取和沟通协调,得到国家有
关部门的认同和支持,在国务院批复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保护规划》,提出赋
予大兴安岭全面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截至2010年末,在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资源
枯竭城市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上累计获中央预算资金3.97亿元。项目建设成为拉动经济社会发
展的有效途径, 2007年以来,在“项目建设年”、“项目建设深入年”、 “三个十工程”和
2010年63个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活动中,制定《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项目
建设年奖励方案》、《大兴安岭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等操作性文件。研讨分解国家政
策内涵,掌握项目投资信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筛选和申报重点建设项目,帮助企业做好项
目前期准备工作。五年来,争取到廉租房、社区服务中心、“三供两治”等 320个重点项目建
设的资金支持,累计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投资21.3亿元。“十一五”期间,区域电网正式并入
国家电网,结束林区不通电网的历史。新建高等级公路 822公里,漠河机场高速、加格达奇至
白桦等公路填补了全区没有一级公路的空白,五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1.5亿元,年均增长36.8%。
【综 述】 2010年,按照地委实施“生态固本、低碳转型、绿色崛起、兴区富民”的战
略构想,围绕建设“五大功能区”和推进“十大工程”的发展思路,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及时掌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调整对策及建议,为保持全区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定全区2010年重点推进项目63
个,项目总投资181.77亿元。竭尽全力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投资 5亿元。
突出抓好物价监管,全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件,价格违法 100 08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 060
元。201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98.2亿元,同比增长16.1%,总量比“十五”期末翻一番,是
改革开放32年以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一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5.2亿元,增长49.4%,收入是
“十五”期末的 4.1倍,增幅创历史最高水平,名列全省第二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实
现14亿元,增长34.5%,总量是“十五”期末的5.7倍,增速名列全省第五位;全社会固定资产
投资实现51.75亿元,增长41.6%,投资规模是“十五”期末的4.8倍。
【编制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年初,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各县区、各职
能部门及时沟通,根据2009年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机遇和困难,对2010年全区的经济运
行形势进行预测和综合平衡,完成宏观经济指标及其各项分解目标的测算工作。《计划》包括
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各县区局的地区生产总值计划,主要产品生产计划,财政、经
贸、外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居民收入计划,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指标计划,城镇固定资产投
资指标计划,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计划,重点推进项目大类汇总表,重点推进产业项目,重点
推进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推进民生项目,重点推进生态环境项目等12项计划内容。
【重点项目建设】 由行署发改委协调成立34个相关部门及部门领导组成重点项目推进领
导小组,根据年初“两会”确定的2010年工作目标,经地区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同意,确定
全区2010年重点推进项目63个,项目总投资181.77亿元,其中,列入省重点项目14个,地区签
状项目18个,其他重点项目 31个。截至年底,在重点推进63个项目中,已开(复)工 53项,开
(复)工率96.3%,累计完成当年投资26.47亿元,8个项目全部完成年初制定的前期工作目标。
制发《大兴安岭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和常态化管理,全面、及
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区项目建设情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效益优先、动态管理的
原则,整合全区项目资源储备,初步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148项,总投资5 828 264.05
万元。
【政策和资金争取】 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领域,关注《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
划》发展动态,经到省发改委沟通,已同意将大兴安岭地区三县一区所在地的城关镇纳入省级
重点开发区,确定大兴安岭地区为省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并把大兴安岭地区对俄通道建
设纳入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务院批复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保护规划》,提出
赋予大兴安岭全面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及时掌握项目投资信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筛选和
申报重点建设项目,争取2010年资源型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由1.23亿元提高到1.48亿元,
三年来大兴安岭地区享受该项资金2.49亿元,惠及49个项目。2010年,大兴安岭地区的棚户区
改造、社区服务中心、三供两治等项目争取到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 5亿元。经与金融部门沟通
协调,落实项目贷款17笔6.5亿元,有效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规划编制】 完成《大兴安岭地区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写工作。协助国家编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保
护规划》,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12月16日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下发。编制《大兴安
岭资源枯竭地区转型规划》,已通过省发改委的审核,2010年9月 27日,国家发改委对规划进
行审查论证并原则通过。完成《大兴安岭地区现代服务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大兴安岭对
俄经贸合作总体规划》、《大兴安岭地区2010~2012年重点民生工程发展规划》等项规划编制,
并编制《大兴安岭蓝莓产业发展规划》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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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学习研究国家政策(发改委 提 供)
【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 准确把握大兴安岭地区经济发展态势,定期组织地林直30家单
位召开经济分析例会,对事关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科学把握国
家宏观政策研究导向,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全区经济
社会发展的新苗头、新趋势和新问题,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地委、行署提供经济运行状况及
调控对策建议,有效发挥经济调控职能。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分析得到单增庆专员的批示,其
中有关问题及对策建议在全区金融系统会议上得到落实。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在全区地委常委
扩大会议上通报。
【物价监管】 2010年,在国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攀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稳定价
格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情况下,解决百姓关注的价格热点、焦点问题。严把《收费许可证》审
核关,整顿收费环境。做好《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对涉及全区 43个收费系统、407家收费
单位(收费点)、 102项收费项目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及审验,对国家、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
律取消。充分履行成本监审职能,做好价格管理工作。执行调价程序,组织加格达奇铁路水价
实行同城同价听证会,通过成本监审剔除不合理成本 490.4万元,基本做到供水企业、用水者
和政府三方满意;做好非住宅热费调整的成本监审工作,剔除不合理成本1202万元,保护生产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区房地产开发成本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棚改房分类展开
调查,防止虚报成本、乱摊费用等投机取巧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强化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力度。
采取地县联合的形式,抽调县区局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于 9月份对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
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57个单位的涉企、教育、医药价格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出动20余
人组成的 5个检查组,对全区的农村医疗服务、农机补贴、农村中小学及城乡化肥、种子销售
网点等95个单位价格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全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件,价格违法100 080
元,没收违法所得100 060元,罚款50元,上缴财政100 110元。开展元旦、春节、“五一”、
国庆、中秋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40余次,采取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及时受理价格举报,畅通百姓诉求。发挥 “12358”举报电话作用,解决价格争议问题,全年
受理价格举报、咨询等48件,其中,咨询39件,协调解决8件,查处1件,退还用户20元,罚款
50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持续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减轻项目单位跑省审批负担,
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和项目单位推进项目报批工作,在呼阿公路建设项
目存在地方配套资金过大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与省发改委沟通解决问题。抢抓国家继续对
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有利契机,为北奇神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恒友家具有限
公司、林格贝食品有限公司、百盛蓝莓等10家企业争取到中小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828万
元,同比增加 100多万元。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编制完成《大兴安岭地区2010~2012年重点
民生工程发展规划》和《加强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总投资216.7亿元、八大工程的145
个项目,涵盖教育、科技、文体、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保等多个领域。全力推进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全区2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307种药物的价格下调15%。
(李晓峰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