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经营
森林经营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森林经营按照建设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
和重要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要求,以“山上增量,身边增绿”为目标,实施火烧区森林植被恢复、
城乡绿化、中幼林抚育补贴试点等工程,促进森林资源恢复性增长,加强营林基础建设,全面
完成 “十一五”规划任务。 加强火烧区森林植被恢复和退耕还林。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
策、先易后难、由近及远”原则,对重度、中度和轻度火烧迹地分别采取人工更新、人工促进
天然更新、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方式进行恢复,采取人工补播和容器杯苗造林技术。“十一五”
期间,全区完成更新造林87 514.3公顷,其中,火烧迹地更新造林 23 622.6公顷(包括人工更
新12 395.7公顷,人促更新11 226.9公顷),退耕还林 9081.1公顷,荒山荒地造林4278公顷,
人促更新50 532.6公顷。森林抚育工作由单纯培育商品林资源向发挥森林生态、景观等多功能
转变,开展森林综合抚育试点,集团公司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在全国森林经营现场会上作经验介
绍。全区完成森林抚育213 904.4公顷,其中,天然中幼龄抚育150 567公顷,景观林抚育10 044
公顷,森林抚育补贴试点46 666.7公顷,重点公益林抚育6626.7公顷。按照省委、省政府“大
干三五年,绿化龙江大地”战略部署,全区城乡绿化累计投入资金18 290.85万元,其中,2010
年投入 1.3亿元。创新绿化模式,在居民庭院、主要街路进行庭院绿化和绿篱示范试点。加格
达奇区、漠河县、北极村绿化情况得到改观。针对村屯绿化基础薄弱实际情况,采取“突出重
点、先近后远”方式,重点对漠河、塔河、呼玛县及加格达奇区所属村屯进行绿化。全区庭院
绿化栽植38.2万株,完成绿篱示范试点10 000延长米,村屯绿化完成17 000亩。2009年,韩家
园林业局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加强全民义务植树
基地化建设,实行包栽植、包管护、包成活、包成林责任制度,全区义务植树535.44万株,栽
植纪念树(林)104 000株,认领认养樟子松400株。加强林木良种培育和基地建设,扭转种苗管
理下滑趋势,一定程度缓解苗木供给紧张局面。通过推广、应用科研新成果,加强生产与科研
结合,推广无公害防治等措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由预防、治理向预防、控制转
变,《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杨树天牛防治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建设项目取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区总产苗量3.53亿株,采收种子 367公斤,新建阔叶
树种子园1处,完成林木良种基地培育32 628公顷,已建、在建林木良种项目7个,总投资1593
万元。无公害防治面积368万多亩,已建、在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项目2个,总投资1886万
元。开发利用森林景观资源,推进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全区新建国家森林公园 1处,在建
植物园1处。万亩种子园被黑龙江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批准为国家 3A级旅游景区;
北极村国家森林公园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营林技术推广站被中国林学会命名
为“全国林业科普教育基地”,并率先在全省建立第一处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加强生产全过程
监管,2006年以来,推行营林生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相继建立项目申报、评估、
立项、招投标、组织生产、工程验收等 6个办法13项制度。出台《关于加强营林工作的决定》
和《关于加强新时期营林绿化工作的意见》。至“十一五”期末,组建各类营林公司 171家,
对70个营林工程7.08万公顷项目实行招投标,森林经营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
【综 述】 2010年,营林事业以“生态固本、低碳转型、绿色崛起、兴区富民”发展战
略为指导,围绕“五大功能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以“山上增量,身边增绿”为建设目标,
全面完成2009年国家70万亩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集团公司29 343公顷天然中幼龄林抚育任
务;完成4.62万亩人工更新造林任务;完成2200公顷火烧迹地恢复任务;完成12.5万株大苗造
林、1123公顷种子园经营生产任务;完成 102万株义务植树、20万株庭院绿化、10 000延长米
示范绿篱、4000亩村屯绿化建设任务;完成主要造林树种新播面积179.7亩,苗木总产量6032.97
万株;完成珍贵树种新播面积44.00亩。全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54.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
95.08%。全区种苗繁育基地产地检疫8213.96公顷,苗木调运检疫1713.01万株,复检苗木32.03
万株,种苗调运检疫率100%。全年完成木材调运检疫190.52万立方米。
【中幼龄林补贴抚育试点】 作为全国首批中幼龄林补贴抚育试点单位,从组织、制度、
资金、技术和责任保障入手,采取超常规措施,完成国家70万亩抚育补贴试点生产任务,吸纳
9800余人从事生产作业,人均增收4882元,中幼龄林补贴抚育试点工作在全国森林经营现场会
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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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直机关干部义务植树现场(营林局 提 供)
【火烧区植被恢复】 对火烧区植被恢复工作加大投入,加强人工更新项目设计审核、技
术指导和产中检查,实行公开招投标,年内全面完成2200公顷的火烧迹地恢复任务。
【退耕还林】 对退耕还林工作全部实行工程化管理,公开进行招投标,严格管理造林生
产过程。省林业厅下达的4.62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全部完成。
【人工更新造林】 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造林原则,采取
容器杯造林技术,推广人工补播促进更新和人工直播造林技术。生产组织实行工程化管理新机
制,派出现场督办人员 100多人次,实行生产进度日报表制度,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2010年,
全区完成造林4.62万亩,其中,火烧区森林植被恢复3.3万亩。
【全民义务植树】 年内全区义务植树 102万株,各县(区)、林业局采取得力措施,克服
困难,开展义务植树工作。地委领导、地林直机关、中省直机关等 100多个单位2000千余名干
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森林抚育】 在生产作业期间,通过进行产中检查、对生产作业人员实地技术指导、对
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等方式,保证天然中幼龄抚育、重点公益林抚育及珍稀树
种培育的作业质量。年内完成林业集团公司下达的29 343公顷天然中幼龄抚育任务。完成重点
公益林抚育4.26万亩。完成珍稀树种培育6000亩。
【林木种苗】 完成主要造林树种新播面积179.7亩;苗木总产量6032.97万株;完成珍贵
树种新播面积44.00亩;在全区24个林场设置临时样地 49块,科学、准确预测出落叶松结实为
欠年,预测预报准确率100%;完成良种基地生产作业面积1123公顷。
【有害生物防治】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完善体系
建设,推行无公害防治,全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54.65万亩,其中,生物防治 2.40万亩,
仿生防治49.37万亩,化学防治2.69万亩,人工防治 0.1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5.08%。开展生
物防治,使用信息素对全区11种林业有害生物和近年来新发生种类开展系统监测调查。全区种
苗繁育基地产地检疫8213.96公顷,苗木调运检疫1713.01万株,复检苗木 32.03万株,种苗调
运检疫率100%。全年完成木材调运检疫190.52万立方米。
【城乡绿化】 发挥地区绿化办综合协调职能,城建、交通、营林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
完成总投资 1.3亿元的城镇绿化建设任务,投资创历史之最。实行资金投入“匹配制”和“以
奖代投制”,初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加大对城乡绿化督查督办力度、保证时序进度等
办法, 按时完成20万株庭院绿化、10 000延长米示范绿篱、4000亩村屯绿化建设任务。
【无性系种子园】 林业集团公司森林经营部技术推广站樟子松种子园、兴安落叶松种子
园被省林业厅评定为“一世代无性系种子园”,结束大兴安岭地区无林木良种基地的历史。
【制发文件】 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营林绿化工作的意见(试行)》,
制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中幼龄
林抚育补贴试点技术要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管理(暂行)
规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等。
【资金争取】 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宣传发动、研究政策、沟通情况,及时掌握上级部门
政策动态,群策群力深挖项目贮备和向上申报工作,争取到政策、项目20项,包括退耕还林补
贴、林木良种补贴等 7项政策资金补贴和大兴安岭寒温带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大兴安岭兴安
落叶松等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等13个项目,争取资金7537.1万元,比上年增加5218.1万元。
(郭陈楠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