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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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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概述】 “十一五”期间,全区房产战线干部职工围绕地委、行署、林管局
中心工作,扎实苦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区房地产总体态势平稳,市场繁荣,秩序稳定,
房产价格稳中有升,住宅交易量加大,房产交易税费创历史新高。人均居住面积大幅度提高,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小区整体功能和配套设施。一站式一条龙优质
窗口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公开公平公正服务格局日趋完善。贯彻省、地房地产政策、法规,推
进全区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交易、房产数字信息平台和房地产中介等,规范业务流程,为住
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至“十一五”期末,办理各类房产产权登记49 445件;办理存
量房产转移登记27 870件;收缴各种税费3357万元;全区物业小区面积 486万平方米,物业服
务企业20家,均为三级资质企业,物业从业人员近 400人。全区城镇物业管理(市场化)覆盖率
28%,面积136万平方米;2008年至2010年,全区累计筹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054万元。如期完
成供暖交接,职工顺利转岗;继续做好房改收尾工作。


  【综 述】 2010年,行署房产局履行拆迁监督职能,开展各种形式的拆迁法规和政策宣
传解释,保障全区重点工程开展。全区房地产总体态势平稳,房产价格稳中有升,住宅交易量
加大,房产交易税费创历史新高。人均居住面积大幅度提高,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
境。完善物业小区配套设施和整体功能,一站式一条龙优质窗口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办事效率
提高,行风端正,公开公平公正服务格局日趋完善。以建立健全长效制度为突破口,规范房地
产从政行为。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工素质和道德情
操。


  【物业管理】 2010年是实施物业工作三年发展规划第一年,重点是“规范管理,强化服
务”,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大兴安
岭地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大兴安岭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物业企
业管理行为。3月,实行新建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全区物业管理招投标率100%。9月,举
办物业岗位培训班,对 12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打造生态型、花园式低碳物业小区,在
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示范小区建设,年底建成10个示范小区。


  【数字信息建设】 4月,全区安装调试房产数字信息平台软、硬件, 并进行专业培训。
10月底,完成呼玛、漠河、塔河三县和加格达奇区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开通运行,与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联网。12月,省房产局召开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推进会议,会上大兴安岭地区签订了责任状。


  【机关更职服务】 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打造成现代和实用的调度指挥中心。对所辖26个
服务站点进行24小时的监控、指挥,及时调整、解决、处理突发事件。建立党员之家、职工之
家,设立职工图书角、学习园地,增添活动设施,让休班的职工有学习活动场所。统一更职人
员的着装、标识。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进行服务礼仪、道德观念、形势专题讲座,增强职工
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乔 健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