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权益
维护妇女权益
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制定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召开全市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将事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重点问题纳入优先发展领域,市
政府解决了妇儿工委资金、机构、编制问题;修订村规民约,全市205 个村修订
和新增村规民约27条,在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农村妇女发展的土地经营承包权被侵
害、参选参政比例较低、遭受家庭暴力三个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了新突破。关爱
女性健康,继续开展“兴安女性健康行”活动,为5 000 余名贫困妇女提供免费
“两癌”筛查和体检,为患病的贫困妇女争取救治费用9 万元;对上争取2 辆价
值20万元的“母亲健康快车”,为城乡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服务;实施“母亲邮包”
公益项目,筹集捐款5.1 万元,为510 名贫困母亲送去关爱。深化“筑网行动”,
充分发挥“一线二庭四中心”等维权机构的联动机制作用,2012年,全市“妇女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援助贫困妇女儿童案件59起,“妇女维权法庭”审理涉及妇
女儿童的案件213 起,“市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处理案件62起;开展信访代理服
务,全市设立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室165 个,选聘信访代理员260 人,全市妇联系
统接访309 件次,结案率100%. 实施“六五”普法新规划,组织开展“万户家庭
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有奖竞赛及“蒲公英”法律宣讲送法“七进”活动,
受教育群众3 万余人次。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伊春市“平安家庭”
示范户暨万户家庭法律知识竞赛表彰大会,表彰“平安家庭”示范户200 户,为
扩大社会联防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