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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产地检疫和报检点建设

开展产地检疫和报检点建设


全市确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24 个,按照《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
管理规范》要求,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监制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标志、标牌
124 个。在屠宰环节重点抓规范检疫程序和检疫证明填写,强化检疫记录的建立,
全年发放动物检疫记录1 536本,自5月1日起,本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使用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印制的7项动物检疫记录。2012年检疫动物分别是:生猪
11万头,牛羊1.96万头,禽类674.4 万只,动物产品0.6 万吨。检出病害动物分
别是:生猪0.0018万头,禽类0.4 万只。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样
检测两批次,检测生猪1 950 头/ 次,共发放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
巴胺检测试剂2 850 份,同时,强化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与屠宰加工企业
签订“瘦肉精”检测承诺书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