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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团及帮会

第二章 社团及帮会




  一、慈善会

  崇德慈善会,简称慈善会,原名同善社。民国年间传人我县,三十年代最为兴盛。慈善会
是以儒、佛、道三教合一为宗旨的“劝仁行善”组织,入会者必自愿交钱,记入名册后方为会
员,以此为职业者称为“善友”或“居士”。他们藉以修建庙宇,树碑立匾,修桥补路,扶贫
救苦等到处筹募钱粮,俗称“化布施”、“募化十方”,并且经常利用扶乩、超度、过阴,举
行盂兰盆会等迷信活动进行愚民骗钱。头台慈善会请画工预先在白纸上用矾水画出神像,然后
大肆宣扬某日某时有某神显圣。显圣之日偷换纸张悬于墙上,举行仪式时喷以清水神像即显。
随着水份蒸发神像渐退,围观者目瞪口呆连连叩拜,重赏金钱。委什吐慈善会先将金刀圣母、
观音菩萨、济公等画片像拍摄成照片,宣传“今年盂兰盆会有神仙显像,凡人看不见,能照成
相片”,会期用照相机做些假动作后,便将这些照片高价出售。

  各地慈善会早期对无粮过年的施一点米,对极端贫困者施件衣,对无人无力安葬者施一点
援助。头台慈善会修建了寺院和魁星楼。委什吐慈善会修建了关帝庙、娘娘庙、七圣祠、胡仙
堂。1932年肇源慈善会“设粥锅”三个多月赈济因洪水受灾的民众等。各地慈善会活动不尽相
同,但都有侵吞私饱之事,人们称慈善会的职业者们“依佛穿衣,赖佛吃饭”。万兴卢的卢氏
兄弟八人,其中七人与家中老幼长年从事“慈善”活动,用募得之金钱购买土地一百五十多垧,
成为地主后对长工盘剥极为苛刻残酷,鸡叫为天亮,掌灯方收工,人们送号“卢半夜”。

  慈善会每年在农历七月十五日举行盂兰盆会,会期三五天不等。大举进香、超度和施舍活
动。并张贴“十殿阎罗”和十八层地狱等图片,宣传因果报应。盂兰盆会又称“放阴账”、扎
大纸船三丈多长,上书各种神位祭祀之。新站扎的大纸船上有孙悟空、地藏王、济公、南海大
士等形象,祭后均一火焚之。入夜用拌油的谷粮或草木灰“撒路灯”,近水地方还要用西瓜皮
等物盛以拌油谷糠点燃后放入水中顺流而下,谓之“放河灯”。每会都有“超罚师”“诵往生
咒”以超度亡魂,皈依者要在佛前“跪经”以表虔诚。慈善会里的人员经常到处拾有字迹的纸
送到慈善会烧毁,谓之“敬惜字纸”。

  解放后,人民政府开展社会优抚救济工作,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和无神论教育深入人心,各
地慈善会相继自行消亡。

  二、道德会

  万国道德会,简称“道德会”,民国初传入我县头台以东二、三站,兴盛于伪满时期,无
论城乡均有设立,但规模不等。道德会内设会长、讲道师等职。道德会融合儒、道、佛、伊、
基督教思想,尊崇“王善人”,提倡仁、义、礼、智、信及和睦家庭邻里、亲朋、孝敬父母公
婆等劝仁行善活动,举办慈善教化事业。肇源道德会办学一所,受教化儿童四十余人。道德会
尤以教化妇女为主,并有讲道清除疾病的精神说病法。许多患病妇女常年累月吃住在会舍。会
长、讲道师常有骗财、骗奸行为。二站、三站道德会都曾在炕洞中扒出私生婴儿尸体。凡是参
加道德会的人,都要不断口诵“老佛爷叫我柔和”。道德会舍里张贴一些“你要骂我,我就说
好好好;你要打我,我就随身倒;你也不生气,我也不烦恼”之类词句。广泛流传“道德会,
大布衫子队,上炕就说自己不对”。道德会能麻痹人们思想使之驯服于封建主义的清规戒律,
没有任何反抗精神,所受教化者更加奴化,当时得到统治阶级和日本侵略者的支持,已达半官
方状态。道德会于1945年解体。

  三、在理公所

  理善劝戒烟酒会,是“在理教”在各地的公所,俗称“在清理”。民国年间传人我县,主
张清静无欲,不嗜烟酒,重饮茶,焚香打坐,忌言南海大士。主持者称“大爷”,参加者必须
有人介绍,给“大爷”叩头,并交钱以示忠诚。“大爷”神秘地口授“观世音菩萨”五字真言
并令其“妻子不传、父母不过”。宣誓从今以后永不嗜烟酒。入会者在每年的三月初三、四月
初八、七月十五、腊月初八等日集资大吃一顿。“大爷”上坐,众人合掌朝参以多吃为道深。
也有人感到花钱少,大吃一顿很便宜,回去后照常饮酒吸烟,对于再次参加者“大爷”必说
“破大碗,不要脸,三次两次来锯碗”。儿童亦有参加者,称为“在童子理”,目的是为了从
小拒之烟酒。解放后绝迹。

  四、在理教

  在理教,俗称,“在家理”,又称“白衣道”。清朝时民间的秘密结社之一。明末创建,
教奉“南海大士”。在理教,奉佛教之法,习儒教之礼,修道教之行,融三教为一体,宣称:
“红莲白藕青荷叶,三教原本是一家”。在理教清末传入我县,入教者各行各业均有。入教称
“摆香堂”或“进家”,要排资论辈,官绅财主必居长辈,操纵权力;平民辈数极低,很少受
益;警特匪盗多有加入。入教必须认师父,讲究师徒如父子,故父子不同帮。我县曾有“加白
帮”、“双凤帮”和“安青帮”等。入教后每人发给一本,叫“海底”的小册子,内写教规和
历史,另有一本其规格较大的册子称“通操”,封面题字“义气千秋”。入教者必须讲义气,
互相帮助,患难与共,互相间称“老大”,有“在家姓本姓出门我姓潘”之说。进屋后要把帽
子仰放,敬水时必用双手接,左手伸三个指头,右手伸四个指头,意为“三老四少”。忌贪嗔、
妄语、忤逆。因是革命的阻力,并与其他反动会道门有着密切关系,解放后被取缔。

  五、红枪会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各族人民都自发地组织起许多抗日武装。我县境内相继出现了
红枪会、蓝枪会、黄枪会、黑枪会等组织。各组织的性质均相同无异,其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人数多寡不同,其中以红枪会为最大,约二三百人,红缨枪为武器,作战时极其勇猛,个个袒
胸露臂,冲锋陷阵。上阵前都要吃符念咒,传言有刀枪不入之功能。

  我县的红枪会、蓝枪会、黄枪会、黑枪会开始就被地主阶级所操纵利用,未达抗日之目的。
在日伪统治者的镇压下,在瓦房、二站、三道岗等地与土匪交战中伤亡惨重,翌年被彻底瓦解。
大兴一带零散者也被土匪逐一消灭。1941年日寇在县西门外枪杀42名无辜居民中,已知有一名
是因参加黄枪会而被杀害。

  六、花子房

  花子房是旧社会自然形成的产物。位于县城西南隅三间土平房。由孤寡老人、病残者、鸦
片受害者、破产农民等聚居而成。终年乞讨度日,以集体力量互相帮助共同生活,自行推举首
领,俗称“花子头”。乞丐最多曾达30余人,最少10余人。乞丐中有会说快板、唱莲花落、拉
琴、制供果、印财神像、耍小狗等各种技艺,均用来做为乞讨的一种手段。解放后,人民政府
对其进行妥善安置后,花子房便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