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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作物

第二节 作物



一、粮食作物
民国初年,乌云、佛山两县种玉米、谷子最多,麦豆次之,高粱又次之。民国10
年(1921年)以后,麦类、谷子、玉米增加,水稻有所发展,高粱逐渐减少。到民
国17年(1928年)以后,小麦、大豆占绝对优势,其它作物很少。据乌云设治局
民国17年各种作物调查表记载:小麦256垧,大豆105垧,玉米58垧,谷子仅
有20垧。
民国期间,乌、佛两县水稻种植从未间断,15、16两年曾大量种植。乌云
城区东南的培达屯及河沿村,有朝鲜族50余户,专种水稻。据乌云县民国18年
(1929年)填报《省志采访表》记载:“查本县东界葛沙子(即双河镇)罗大雄设
立尚德公司,专事开垦种植水稻……胡拉罢河、乌云河及结烈河所试种水稻,虽其垦植
规模和收获远不如初想,然米质甚佳。”
伪满洲国初期,佛山县以大豆、玉米为最多,小麦次之,谷子也不间断种植。乌云
县则玉米、燕麦为多,大豆、谷子次之,再次是小麦、高粱。伪满康德6年以后,佛山
县又以小麦为主,大豆次之,玉米谷子显著减少。乌云县也以小麦为最多,大豆、燕麦
次之,玉米、谷子相对减少。伪满康德10年,佛山县大豆、玉米占绝对优势,其次是
小麦、谷子、燕麦。而乌云县则大豆、小麦、玉米为多,谷子、燕麦次之。此时两县土
豆种植面积都有较大发展,水稻面积则时增时减(详见附表)。
建国以后,随着土地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各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也逐渐有所变
化。建国初期多以种植大豆、玉米为主。每年都播种2万多亩,占总播种面积的60%
左右;其次是小麦、谷子。原因是耕地面积少,种大豆稳产易销售.玉米是高产作物:
又是当时城乡居民的主食。小麦因品种混杂、抗灾能力差,经常受灾减产,农民不敢多
种。从1957年开始,小麦面积逐步增长,与大豆、玉米的面积大体相等。1966
年以后,耕地面积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提高,小麦品种改良,成为省工稳产的作物,
种植面积上升到第一位,约占总播种面积的40%;大豆居第二位,始终占总播种面
积的30%左右;玉米、谷子的播种面积保持在一万七八千亩上下;水稻因受低温冷
害的影响,产量很不稳定,面积仍然是时增时减。到1981年小麦播种面积达18
万多亩,占总播种面积的50·2% I大豆播种面积11·7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
32·8%。
1983年全县农业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到户生产责任制,农民有了生产和经营自
主权,作物面积又出现了新变化,总播种面积逐年递减,各种作物种植面积往往随市场价
格波动。小麦价格偏低(每公斤0·334元),大豆价格偏高(每公斤0·60元),
加之每亩小麦种籽比大豆种籽量多一倍以上,种小麦还要付出播种、收割和脱谷的机耕
费,种大豆不用花机耕费,因而到1985年小麦面积比1983年减少37·2%;
大豆播种面积比1988年增加20%。
二、经济作物
自民国初年至伪满大同2年(1933年),普遍种植罂粟。据《黑河地方事情》
记载;“乌云县生产的鸦片,品质良好,产量高,嗜好者都喜欢吸乌云县的鸦片,每两
3元。”伪康德元年(1934年)开始禁止种罂粟,对农民收入有很大影响,但始终
禁而不绝,时多时少,直至建国后,经公安机关三次搜山缉捕,方基本终止。其次是种
植黄烟、线麻,除自用外,也出售一部分。据伪满《农业统计》资料记载:康德10
年(1948年)乌云县种线麻26垧,产麻1·3万公斤;黄烟2垧,产烟叶840
公斤。康德8年(1941年),佛山县种植线府2垧,总产量400公斤;黄烟2
垧,总产量450公斤。建国后,乌、佛两县多数农户仍坚持种植线麻和黄烟,尤其是
乌云地区种植较多,县内市场上的黄烟,多产自乌云。1981年全县播种线麻523
亩,总产3·2万公斤。1985年播种黄烟315亩,亩产215公斤,总产6·8
万公斤。
其它经济作物,工有葵花籽、白瓜籽、苏子、西瓜、香瓜、甜菜、人参、黄芪、
平贝等,但种植面积都不多。1983年以后,种西瓜的农户增多,当年全县种植西瓜
4128亩,多数采用地膜复盖栽培技术,使西瓜提前半月上市,不但满足了全县市
场供应,而且大量运往林、矿区。
三、蔬菜
1884年观音山金矿开采时,观音山附近即有人以种菜为业。主要种植土豆、甘
蓝、萝卜、菠菜等。1916年乌云设治时,多数农民利用园田和小块土地种植蔬菜自
食,但县城附近办有少数农民种植蔬菜出售。民国20年统计乌云县有菜圃4家,年产
值现大洋4000多元。
伪满洲国时期,蔬菜种植业有所发展,城镇郊区有部分农民专业种植蔬菜,种植面
积多数为1亩至2亩。伪满康德8年(1941年)乌云县种植蔬菜1162亩,其中
白菜270亩,萝卜104亩,马铃薯592亩,其它196亩;佛山县577亩,其
中白菜159亩;萝卜64亩,马铃薯246亩,其它108亩。
建国后,种植蔬菜自食而又出售的主要是朝阳镇和乌云镇的部分居民和生产队。春
菜有韭菜、菠菜、春白菜、水萝卜、羊角葱、生菜、香菜;初夏菜有角瓜、早甘蓝、黄
瓜、芹菜、白露葱;盛夏菜有茄子、大青椒、小青椒、豆角、西红柿、芹菜、黄瓜、大
葱等;秋菜以白菜、土豆为主,其次是萝卜、胡萝卜、甘蓝、窝瓜、芹菜、大葱、蒜、
香菜、芥菜等。60年代以前,春菜一般到“六一”前后上市,夏菜“七一”前后
上市。自70年代以来,推广塑料农膜大棚和地膜覆盖栽培春夏菜,使春夏菜上市时
间提前一个多月。到1985年蔬菜种植面积为28301亩,其中马铃薯(土豆),
2578亩,比1949年增长12.8倍。
四、产量
民国时期,乌、佛两县各种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仅存民国19年(1930年)统
计:谷子、糜子亩产最高为100公斤(每亩800平方米),大豆90多公斤,高
粱、玉米、小麦亩产80一85公斤。
伪满时期,各种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均不高。据伪《满洲国农产统计》记载,从伪
康德元年(1934年)到伪康德10年(1943年),各种农作物单产都没有达到
过民国19年约水平,有的限物单产还逐年下降。如1934年,谷子、小麦亩产都是
66·5公斤(每亩1000平方米),大豆58·5公斤;1939年谷子降到
54·5公斤,小麦降到52·5公斤,大豆56公斤;1943年谷子降到45公
斤,小麦60·5公斤,大豆56公斤;同期,玉米单产有降有升,变化不大。这一时
期全县粮食总产量也很不稳定。1934年42·5万公斤,1939年降为34·5
万公斤,1948年又上升为110·1万公斤。
建国后至1985年,全县农作物单产提高不多,而且很不稳定。总产有较大增
长,但也极不稳定,丰歉年相差悬殊。37年间,亩产(每亩666·7平方米)超过
75公斤的有11年,占29·73%;亩产在75公斤以下、60公斤以上的有12
年,占32·4%;亩产在6O公斤以下、50公斤以上的有6年,占16·22%;
亩产不到50公斤的有8年,占21·62%。粮食总产,1949年为234万公
斤,到1985年达到2529万公斤,增加了9·8倍。此期低于1949年总产的
有7年,占18·9%。最低的1961年,总产仅80万公斤,比1949年降低
66%。总产最高的年份1983年2870万公斤,比1976年翻了一番。
单产不高,单产和总产都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是:农田基本建设薄弱,抗御自然灾害
的能力低,经受不住洪水、低温、早、霜等灾害的袭击;广种薄收,耕作粗放的落后习
惯尚未根本改变;管理制度上“吃大锅饭”、分配平均主义等。1983年农村实行联
产承包到户生产责任制,农民精心栽培自己承包的责任田,1983年和1985年粮
食总产都超过了历史最高水乎。(1984年遭受黑龙江洪水灾害)。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