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伪罪行录 二、日伪罪行录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经过长期策划,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就
把我国东北130万平方公里的锦绣河山,完全践踏于关东军的铁蹄之下。于1932年 3月9日,上
演了一出傀儡戏,炮制出一个所谓“满洲国”。这个傀儡政权,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直接操纵下,
实行法西斯高压统治和军事镇压,对中国人民进行疯狂掠夺,残酷压榨,时间长达14年之久。
于此期间,宁安县人民和东北人民一样,过上了食不饱腹、衣不遮体、肉体被折磨、精神受摧
残的亡国奴生活。
日伪在宁安的统治机构,有日本驻军、宪兵队,还有伪政权机关和警察署、监狱,与其统
治相配合的还有“协和会”、“兴农合作社”等组织。协和会是对中国人民进行法西斯思想统
治的机构,它广泛地参与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掠夺活动;兴农合作社是从生产和流通两个
领域对农村和农民推行殖民掠夺的机构。这两个伪机构的头目,都由日本人副县长兼任。
①《旧唐书》。②《唐会要》。
③《唐会要》。
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东北的关东军,是伪满14年间血腥屠杀和镇压中国人民的大本营和
刽子手,其镇压人民的主脑机关是它设在各地方的宪兵队。14年中,日伪的军、警和特务联合
或自行进行的屠杀与镇压宁安县人民的暴行,无不有关东军宪兵队参加,而且都处于核心和指
挥地位。
日伪残害人民的手段是毒辣的。凡是被抓去的人,轻者用鞭子抽、镐把打,重者用香火烧、
烙铁烙、小扒皮、老虎凳、过电以及往鼻子里灌汽油和辣椒水等。还有的往身上倒上汽油活活
烧死;在冬天扒去衣服推到外边用凉水浇身活活冻死;装在麻袋里活活摔死;扔到狗圈里被狗
活活咬死;吊在大梁或大树上活活勒死;也有的被一刀一刀地割死或活埋掉。
日伪在宁安人民中犯下的罪行是累累的,耳闻目睹到处皆有。常见的罪行是:
(一)鲸吞土地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进行最大限度的殖民掠夺和法西斯高压统治,首先是千方百计地霸占和
剥夺东北人民的大量土地,其手段是:
1、鼓吹实行所谓“新国家主义的土地制度”, 即是在日伪法西斯反动政权控制下的土地
制度。为了实行这一制度,伪满洲国政府于伪大同元年(1932年) 5月23日在民政部下设立土地
局,先以处理旧有官、公地为名把所谓清室残留地、“国有荒地”和“国有林”等无偿占据,
后以“地籍整理”为名开展制定地籍、审查地权等活动,以进而达到剥夺农民土地的目的。据
伪满洲国遗留下的一份《宁安县农村购买力吸收对策调查报告》记载,伪康德10年(1943年)末
止,象这样被无偿占据的未耕地共达1 590 141公顷,占当时全县未耕地总面积1 739 643公顷
的91.4%。
2、强制“收买”。这是日本侵略者夺占大量土地的主要手段。 为了达到其罪恶目的,于
伪康德3年(1936年) 1月和9月,在日本国内先后成立了满洲拓植股份公司和满鲜拓植股份公司。
伪康德4年(1937年)8月,将“满洲拓植股份公司”扩大为“满洲拓植公社”。开始“收买”土
地时,一律每垧一元。而当时熟地的地价是:上等121.4元,中等82.8元,下等58.4元。
后来,日本侵略者为了安抚民心,避免引起危及统治的更大麻烦,在“收买”过程中,一
方面压低地价,使之不及时价之半;一方面又把土地分成许多等级,并尽量降级。即熟地不超
过市价的20——40%。据伪《宁安县农村购买力吸收对策调查报告》载。至伪康德10年(1943年)
12月,“满拓”强制收买去的熟地为45 804公顷,占当时全县熟地总面积153 325公顷的29%。
收买的办法是通过伪政府用正式文件下达到各区、保、甲,限定日期将土地执照连同“出卖土
地内容申告书”及“证明书”一齐交由保甲长转交伪县公署进行登记,然后丈地发价,注销原
照;如果过期不登记,则按无主土地处理。宁安县当时被“满洲拓植公社”强行收买土地的区
域有:
第二区:卧龙屯保、卧龙甲、二道沟甲、孤家子甲、腰三家子甲、喇叭屯甲、千沟子甲、
兰岗甲、西岗甲、榆树林子甲、东三家子甲、八家子甲、罗成沟甲、卢家屯保全部及二区无住
人地带;
第三区:渤海保、阿堡河子保、西荒地甲、下村甲、胡家沟甲、七间房甲、上马河保全部
及无住人地带;
第四区:新安保、密江甲、杨木林甲及以西无住人地带、海浪保、海浪甲、敖东甲、蓝旗
甲、牡丹甲及以西无住人地带;
第五区:磨刀石全部及无住人地带;
第六区:五河林保、北甸甲、五道岗甲、马桥河甲及无住人地带(图佳线以东);
第七区:沙兰保全部及无住人地带;
第九区镜泊湖保全部及无住人地带;
“满鲜拓植股份公司”收买的区域为:
第五区:敖东北沟地区一带、颜家屯地区一带和林家房身地区一带;
第八区:道林地区一带。
强制收买去的土地,除了日本开拓团耕种少量外,大部分以每垧旱田16.50元、水田19.00
元的租金租给当地无地或少地的中国农民耕种。
(二)归屯并村,建立“集团部落”
日伪统治者为了切断抗日武装力量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进而达到消灭抗日武装的
罪恶目的,于伪康德 2年(1935年)开始在宁安县全面开展归屯并村“建立集团部落”的活动。
将全县农村各地散居的民户统统驱逐到“集团部落”内居住。此项工作,到伪康德4年(1937年)
全部完成。全县共建105个“集团部落”,收容农户14 512户,70 777人。
归屯并村建立“集团部落”的过程,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群众大施淫威、制造骇人
听闻的法西斯惨案的过程。他们强迫小村庄的人民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和家园,迁到指定的部
落之内,对原来的村庄,一律实行烧光、杀光和抢光的三光政策。如缸窑沟“集团部落”,68
户中有20多户的旧居和生活用品因到期没拆除和运走而被烧掉,花脸沟的一个自然屯因抗拒迁
入“集团部落”,有30多人被杀害。
“集团部落”的位置避开山区,尽量设在平原。其规模各地不一,通常占地5至6垧,呈正
方形或矩形。外围挖土壕(深10尺、上宽10尺、底宽3尺),土向内翻形成土墙,墙高8尺,墙顶
安设铁丝网一道。有南北或东西二门,门内设岗哨,门外设拒马,四角各修一个炮台。
“部落矽内设有警察署和自卫团,有警察3至5人,自卫团30至40人。对居民一律发给“居
住证明书”,出入必须持证受验。对农民的耕地,限制在离“部落” 4公里以内,远者一律放
弃。距“部落”半公里以内的地方,不准种高梁、玉米等高棵作物。农民必须晚出工、早收工,
否则就认为有“遁匪”行为。居民的来往客人必须向警察署报告,否则按“黑人”逮捕。
(三)搞移民,建据点
移民政策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大陆侵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伪大同元年(1932年)到
伪康德12年(1945年)日伪统治垮台前,由日本移来中国东北各地的日本移民近20万户。先后有
武装移民、集团开拓民、集合移民、铁道自警村移民等。武装移民是从日本在乡军人中选拨,
除对每人发一支步枪外,对其一个团伙还配备迫击炮2门,机关枪8挺,实际是关东军的别动队。
集团开拓民,即1936年日本关东军拟定的百万户移民计划中所规定的甲种移民,政府直接组织,
补助费较多,200户至300户组成开拓团或开拓班。集合移民为“百万户计划”中规定的乙种移
民,民间自己组织,政府补助较少。铁道自警村移民,是以三五十户为一个单位,主要分布在
铁路沿线,兼而负有保护铁路任务。
此外,还有一种称之为义勇队的移民,专门招收16至19岁的日本青少年,进行为期三年的
训练,然后组成义勇队开拓团进行移民。这种义勇队开拓民不单是一般开拓民的辅助力量,更
重要的是作为军事上的后备力量而出现的,既是日本侵略军的现地兵源,又是战时守备铁路、
军用设施和镇压中国人民的抗日斗争的别动队。
入侵宁安县的日本移民开始于伪康德元年(1934年)2月,在日本陆军中将筑紫熊七(镜泊学
园名誊总长)、军官大林一之(镜泊学园总务)、林昌虎(镜泊学园总务代理)等率领下,职员(武
装军官)13名,学生(武装士兵)217名,武装侵入宁安县镜泊湖畔松乙沟,赶走世代居住在那里
的农民,强占了镜泊湖南广大地区(东西约12公里,南北 6公里。总面积为72平方公里),建立
起一个移民训练所,叫“镜泊学园”。
这一伙入侵者,除每人一杆步枪外,还有机枪、小炮和无线电通讯设施以及汽车、军马等
交通工具。他们最初住在被赶走的农民的住房内,1934年 8月开始了“学园”建设,他们把附
近农民抓去给他们当劳工,修建了75间平房和军事训练操场(日本人称武士道场)、车库、伙房、
马舍等。
镜泊学园,名义是培养日本移民的指导者和专门研究家的一所学校,实际上是一个深入到
民间的日本侵略基地和残害中国人民的据点,他们经常配合日本关东军“讨伐”我抗日队伍,
对周围村屯经常进行大搜查。据知情人于寿存讲:“1936年,镜泊学园据点里的日本侵略者兽
性大发,他们把小沙滩屯(今湖西大队)甲长新死的儿媳妇的尸体进行开棺奸污后偷走,藏在学
园地窖中,酒后对女尸进行集体轮奸”。
伪康德3年(1936年)4月,日本关东军第二次移民会议提出了“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
划”草案,计划从伪康德4年(1937年)起,以20年的时间,分4期 (每5年为一期)由日本向东北
移民100万户500万人。此后,每年都有成批入侵宁安县的日本移民,到伪康德10年(1943年),
共达2 419户,6 993人。他们在宁安县境内建开拓团本部14个,支部40个,自警村 2个。具体
分布情况见表:
日本关东军移民东北,不仅为其侵略的政治需要,也是其鲸吞土地的手段之一。据统计,
日本移民(开拓团)在宁安县夺占的土地达13 143公顷,占当时全县总土地面积的0.7%。其中耕
地面积为10 425公顷,荒地面积为2 718公顷。
(四)粮谷出荷与粮食配给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把中国人民生产的粮食最大限度地掠夺到手,在农产品的购销方面,实
行了两项残酷政策,即所谓“粮谷出荷”与“粮食配给”。它是伪满洲国14年间日本侵略者给
中国人民制造的最深重的灾难之一。
1、“粮谷出荷”
日本侵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农产品,关东军于伪康德 4年(1937年)春,令伪满洲国政府成
立满洲农业政策委员会,决定对稻米、小麦、大豆、棉花等开始实行“统制”。伪康德 5年
(1938年)8月22日,伪国务院会议制定《米谷管理制度要纲》,同年11月7日以敕令第353、254
号公布了《米谷管理法》和《满洲粮谷股份公司法》。从此,以稻米为主的粮食购销、加工等
均由伪满政府控制,并统由满洲粮谷公司进行。
伪康德 7年(1940年),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加强粮食掠夺,满足扩大战争的需要,实现变东
北为“大东亚粮谷兵站基地”的目的,将粮食购销由严格“统制”变为强制购销,即推行所谓
“粮谷出荷”政策,强迫农民销粮。最初还辅之以一些欺骗手段,如:“奖金制度”和“先钱
制度”,前者实行于1940年,实际不过是将压得很低的价格略加提高而已;后者实行于1941年,
通过预付很少的价款(每百公斤一元)与农民签订“出荷”契约,规定最高的出荷量,秋天不管
收成如何,强迫如数交粮。
伪康德 8年(1941年)末,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为了贯彻《战时紧急经济方策要纲》,实行
所谓“决战搜荷方策”。即一方面继续实行上述“先钱制度” (1943年起,改为特配棉布、棉
线); 一方面强制摊派和督促,即以“决战下绝对需要之数量”为基础,由伪满中央摊派给各
地方,各地方摊派给农民,不管有无一律强制交纳。
为了催逼“出荷”,每年入秋后,县里便派“出荷督励班”到农村,夜以继日地对广大农
民进行逼迫。为防止农民隐藏粮食,把各“集团部落”的碾子、石磨统统贴上封条,不完成
“出荷”任务,不准拆封。“督励班”里的警察、密探挨家翻箱倒柜搜查粮食。一旦查出,
“便照情节”处理,如被认为是“恶质隐藏”者,则从严处办。
在“出荷”期间,不准私自买卖粮食,如有私人买卖粮食,一经警察密探查出,不但粮谷
没收,还要严加惩处。
伪满时期日本开拓团分布情况表
伪康德10年 (1943年)
农民生产的粮食,几乎一半被强迫出荷,剩下的还要用于种子、饲料和交租,真正作为农
民口粮的为数不多。遇有灾害更加悲惨。如伪康德10年(1943年),宁安县夏季虫灾,秋季水灾,
伪满《宁安县农村购买力吸收对策调查报告书》载:“麦类减三成,水稻减三成,粮谷三成减
一成五”。虽然如此,日伪统治者仍强制宁安县出荷粮食 5万吨,占当时牡丹江省全部“出荷”
粮的80%。石岩镇团山子村农民赵明珍,当时种5垧地,“出荷”后,仅余谷子一斗二升,包米
一斗二升,只好掺野菜度日。东德家屯当时有28户人家,拿完出荷粮后,有一半户数没有下锅
米,全靠糠菜和讨饭糊口。
2、粮食配给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最大限度地夺取粮食,在对农民实行“粮谷出荷”政策的同时,对城镇
居民则强制压低粮食,即实行“粮食配给”。
“粮食配给”是由伪政府把粮食交给指定的厂商加工,然后把成品粮交给专卖机关指定的
配售商店,居民凭发放给的配给证按月到商店买粮。在品种上,实行民族差别和等级差别。日
本人和朝鲜人配给大米,中国人配给小米和其它粗粮。中国人只有文官简任以上,武官少校以
上的官吏和家属,每人每月才能得到1至3公斤的大米。
“配给”的数量也相差悬殊。日本人和朝鲜人配给的大米,12岁以下者每人每月 9公斤,
12岁至60岁者每人每月19公斤,80岁以上者12公斤。中国人配给的杂粮则为;大人每月 9公斤,
小孩每月7公斤。
越是到伪满后期,配售的数量越小,粮食质量也越差,而且经常中断。甚至有时配给橡籽
面。广大群众忍饥挨饿,只有那些资本家和少数富裕者才有可能从黑市上购卖一点粮食。
(五)“勤劳奉仕”
“勤奉队”是日伪当局征集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之一。
伪康德 9年(1942年)10月26日,伪满洲国公布了《国民勤劳奉公局官制》,设立了伪民生
部下属的国民勤劳奉公局。同年11月18日公布《国民勤劳奉公法》和《国民勤劳奉公队编成令》。
至此,所谓国民勤劳奉公(仕)制度在伪满全境正式确立起来。
《国民勤劳奉公法》规定,凡是年龄达到20岁到23岁的青年男子不被征为国兵者,即所谓
“国兵漏”,都有义务参加勤奉队。当然,残废者、精神异常者和身体虚弱者除外。1945年 3
月11日,该法修改,适令年龄延长至30岁。勤劳奉公队服役时间,三年之内共服12个月,必要
时还要延长。勤奉队的劳役包括。军事工程、铁路及公路的修筑、水利、造林、土地开发、重
要生产、农作物收获、救灾等等。勤奉队的编组,按军队形式进行。
宁安县勤劳奉公(仕)队,由伪县公署劳务科,外号叫“孙大胡子”的人当大队长。从1943
年开始,每年都到鸡西煤矿或东宁、绥芬河等地挖山洞、修军用仓库或修军用公路。
据沙兰镇调查,二道村在伪满期间先后有20名“国兵漏”被强迫编入勤奉队,他们吃的是
红高粮米,每餐定量四两。在劳役期间,还经常遭受日本人和大、中、小、队长的毒打。
国民勤劳奉公(仕)制度,不仅施用于未被征召为“国兵”的青年,而且在校学生也组成勤
劳奉公(仕)队,从事各种劳役。《国民勤劳奉公法》公布不久,1942年12月23日,伪满政府又
公布了《学生勤劳奉公令》,规定中学以上的在校生,一律实行“勤劳奉公”。每年为期 1个
月至45天,劳役内容与一般勤奉队相同。无正当理由而不能完成规定的勤劳奉公劳役者,不许
毕业。
学生勤劳奉公(仕)制度,后来实际上已扩大到高小生,服役期限也大大增加。1944年和1945
年,所有的青年学生几乎是长年从事劳役,有的被送到边境修筑军用设施,有的被赶到深山老
林采集葡萄叶子,实在不能出远门的年小体弱者,则被派到“校园”内去劳动。他们不仅完全
被剥夺了宝贵的学习时间,而且还要遭受着各种苦难,身心受到很大的摧残。
(六)抓劳工
抓劳工是日伪实行“国民皆劳”、强制征集劳动的最残酷的办法,即所谓“紧急就劳”与
“行政供出”。
伪康德9年(1942年) 2月9日,伪满民生部公布了《劳动者紧急就劳规则》的法令,从此,
重要产业部门和军事工程开始使用强制摊派的劳工。办法有二:一是所谓“行政供出”,即需
要劳动力的部门提出申请,经伪民生部大臣的许可,再通过伪省市政府部门层层下达摊派指标;
二是所谓“紧急就劳”,即用抓捕的办法强行征集。
被抓去的劳工饱受折磨,其惨状目不忍睹。在运往工地时,日伪把劳工装上闷罐车,铁门
上锁,就这样在闷罐里大便小便、吃饭睡觉。到了换车的车站,一停就是两三天,就这样走上
十天半月,不等到达劳役地,有的人中途就被折磨死去。劳工在很多情况下是风餐露宿,即使
有歇息之处,也是不避暑寒的草、席棚或窝铺。夏天窝铺里象个蒸笼,虱子、臭虫搅得工人彻
夜难眠;冬天,窝铺里又好似冰窖,工人们身下铺着草包,身上盖着麻袋,用半截砖头垫着脑
袋,两腿一卷就睡,一夜不知被冻醒多少次。在窝铺的四周,布设着电网和铁丝网,以防工人
逃跑。工人吃的是橡子面窝头和小米稀粥,外加少许咸菜。但就是这样微少的粮食,也是时断
时续不得保证。
按规定,劳工每期服劳役的时间为 4个月,但常常借口工程没完而延长时间。每天劳动最
少是12小时,多者竟达16小时以上。
据沙兰镇的治安、长安、永明、王家、新富、木其、二道、王豆坊、三块石、阎家、和盛
等11个村的调查,在伪满期间共出劳工 222人,其中饿死、病死在工地上的10人,致残的19人。
江东乡花脸沟在伪满期间,先后有40多人被抓去当劳工,其中有个陶全德的二儿子被日本兵抓
走了,家里只剩他的爱人领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而且爱人还患有眼病。1943年秋的一天,伪
自卫团长孙焕来到他家,叫他到甲所去,原来是派他出劳工。陶全德由甲所回来后,全家人抱
头痛哭。和陶全德一起被摊派出劳工的还有一个姓张的小伙子,年仅18岁,二人被抓到东宁县
伐木,早晨给四两窝头,晚间给一碗小米粥,吃不饱就到外边拣蒜辫子和白菜帮子吃。姓张的
小伙子去了18天,连饿带累惨死在伐木场。1944年 5月,陶全德被带病放了回来,穿着由家走
时带的破被面做的裤子,身上背着姓张的小伙子的骨灰和被子里的破棉花,走到屯西泉眼的下
面,一头栽倒在沟里,恰巧有个熟人路过发现,告诉陶家儿子求人帮着抬回家中。陶金德被折
磨得不像人样,足足养了兰个月的病才能动弹。宁西乡大依兰村,关福林的父亲从大豆地垄沟
里被抓了劳工,双腿被冻掉送了回来。
沙兰镇伪满被抓劳情况统计表
(七)强行迁移
伪康德10年(1942年),日本侵略者以“危险地”、“部队用地”和“维持治安”等多种名
目,把宁安县境内20多个村屯的 1 500户农民强行赶到黑河一带去拓荒,野蛮地霸占了他们世
代耕种的良田。这些被赶走的移民背井离乡、远涉千里,奔向黑河、呼玛、乌云、瑷珲、逊吴
等杏无人烟的地方。到那里以后,生活没人管,生产没入问,吃的是橡子面,穿的是更生布,
住地窨子,长年见不到阳光。仅二年的时间,就冻、饿、病死一半。据《呼玛县志》载:“呼
玛县1943年从宁安移近500多户2 000多人,开拓大队长倪福合从中盘剥移民,大发难民财。人
民饥寒交迫,日久天长,体质瘦弱,家家有病人,户户有死人。得病人口吐黄水,多则几小时,
少则几分钟,悲痛而亡。如王学山一家8口人只剩下1个人。傅春和全家20口人,死了17口。谢
连庆全家11口人死了9口。赵吉祥一家5口只剩1个小孩。吴永和12口人只有1人能勉强活下来。
孟传守一家17口人全死了。傅春祥 6口人一个没剩。死人最多时,都没有人往外抬。”海浪乡
羊草沟村被赶走到黑河的有18户,73口人。解放后回来时只剩了9 户、13人,其中有 9户人口
全部死绝。赵殿山、张德林变成了孤儿。李树山、杨志启成了单身汉。石岩镇团山子、民主、
卧龙河、官地、东和等村屯农民,被驱赶往黑河、瑷珲县的有 700户(只团子山一个屯140户中
就去了132户),到达指定地点后,时至隆冬数九,在二尺厚的雪地里搭起了席棚,吃的是橡子
面、冻土豆,喝的是积雪水。第二年克山病流行,移民无医无药,加之饥饿,不久死去十之六
七。陈秀贵全家6口剩1人。吴国臣7口人剩5口。孙玉林 5口剩1口。于老四全家7口、翟富贵全
家6口、陈为龙全家5口和丁富贞、冷在志、武万有等全家全部死绝。1945年秋,日本侵华失败
后,移民们从瑷珲县往家乡逃奔,一路上哭天叫地,扶老携幼,昼夜兼程。移民在九江泡、小
九站三次被土匪抢劫,仅有的牛马、衣物、钱财被土匪抢劫一空。一路上抱孩子的、有病的大
部死去。吴贵合的母亲、鲁德滨的弟弟、丁海贞的妹妹、张全贵的父亲等都在途中死亡。据统
计,中途丧生者共有30余人。他们历经拜泉、北安、兰西、尚志、苇河等 7个市县,长途跋涉
达 1 500公里,才回到宁安县境内。县委书记苏明亲自出面迎接逃回的移民,并派人护送回到
家乡重建家园。
(八)抓经济犯
伪满“粮谷出荷”和“粮食配给”时期,把居民分为:日系、鲜系、准日、准鲜、满人
(中国人)等几个等级,在生活上不准中国人吃细粮,有的人如果吃了大米、白面则认为“经济
犯”。据宁安镇调查,伪康德10年(1943年),宁安镇居民王福堂当时在某商店当店员,有一天
警察所长陶银秀带人去了,店主不在,只有王福堂一人,警察们查了商店的仓库,发现有些货
物没有用条子标出物价,被警察以“经济犯”和私藏物资的罪名,将王福堂抓到警察署当成了
“犯人”,遭到所长陶银秀的毒打后,扣留了三天又被送到牡丹江。
在王福堂被扣留的当天,有一名妇女从饭店买了 2斤馒头出来,被警察碰见,竟然也被当
成“经济犯”抓去受审。
又如,同年有一妇女去江南回娘家串门,回来时,妈妈用水壶装了几斤大米,在渡口被警
察检查出来,当成“经济犯”被关进拘留室。
在各集团部落里看管的更厉害,到了“粮谷出荷”季节,如果发现农户吃大米或掺有大米
粒的饭,全被当成“经济犯”治罪。
(九)抓“嫌疑犯”
日本侵略者统治宁安县后,对人民严加监视,他们认为“形迹可疑的人”,即当做“反满
抗日”的嫌疑犯而逮捕。
伪康德5年(1938年)6月,日伪特务机关为破坏反目组织,日本人警务科长和特务股长亲自
出马,在东京城、马莲河、胡家沟、苏家沟、阿堡、南湖头等地进行大逮捕。东京城伪协和会
长孙锦书被捕后,经不起日本人的严刑拷打,编造出一份“反日会员”名单,日本人信以为真,
立即出动大批警特,按这份名单逐个逮捕,共抓了50多人。凡是被逮捕的人,头上都套上一个
白布口袋押赴监狱,群众称之为“白帽子”事件。这些人有的死于敌人之手,有的长期监押在
狱中。
伪满洲国期间,宁安县由外地转入一个迷信组织——龙华会,伪警务科把这一迷信组织认
为是“抗日团体”,于伪康德12年(1945年)由伪警务科长和东满总省警务局派来的特务秋春友
和二人指挥,逮捕了韩文福等28人,大部分人死于酷刑之下。
宁西乡宁西村农民吕树彬,伪满期间家住胡家烧锅屯(今三陵乡胡家烧锅村)。伪康德 4年
(1937年) 9月底,他的哥哥被日本人以“抗日罪名”杀害了。哥哥被杀后,刚刚三天,东京城
日本宪兵队又以“抗日罪名”把他抓了去。到宪兵队第一天,问他“是不是抗日联军”,他不
承认就给他灌辣椒水,灌了三次昏死过去三次。当他第三次醒过来还不承认时,又将他双脚捆
到一起,让他站到尖锐的碎石块上,时间不长,脚指头被扎得血肉模糊,骨头都露出来了。由
于他不承认是抗日联军,日本兵又把狗圈打开了,20多条大狗向他扑来,日本兵又打口哨,10
几条狼狗扑向他身上,将他咬得鲜血直流。后来,他又被拖到一个10几米高的木杆下,将他头
捆在两腿之间装进了麻袋,用机器吊到高空,吊一会猛往下放,摔得他失去知觉。这样摔了三
次昏死三次,醒来天已快黑了。第二天,又把他从监狱里拖出来,跪在碎石头上,用红黑棍打
他的头部,继续逼他承认是抗联。由于他死也不承认,就又将他用草绳将全身捆得象一根棍似
的头朝下插进竹水桶,呛昏了过去抬出来,醒过来再往水桶里插,一直折腾到下午,最后又投
进了监狱。第三天,经过村里多人担保,才把他放了出来。由于他的腿不能走路,爬出日本宪
兵队100多米就昏过去了,后被同屯姓自的背到三陵屯,从三陵屯又用担架抬回家。
伪康德11年(1944年)秋,宁安县伪警务科特务股长清水千春率领该特务股成员及镜泊伪警
察署的警察,在南湖头、柞木台子、湾沟和学园等地实行大逮捕。逮捕了有抗日嫌疑的农民48
人,除被打死者外均被判刑入狱。
据原日本宪兵队军曹奥泉仓三郎供词中承认,从1941年至1945年,先后经他逮捕的“嫌疑
犯”就有16名,均遭到严刑拷打后释放。
(十)大搜查
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占宁安县后,为了镇压抗日的爱国人士,常常在街村进行大规模搜查活
动。据战犯、原宁安地区警务统制委员会委员长雨海惠供认:伪康德 3年(1935年)3月5日——
7日,他领着宪兵和翻译官等5人,在原属宁安管辖的山市、海林一带以所谓“北铁特别警戒”
为由进行了大搜查。他们共搜查了 850户人家,每到一家都是穿着鞋上炕,乱翻被褥和箱柜,
看谁不顺眼就殴打一顿,最后以“嫌疑犯”的名义,将一名约27岁的青年带到了分遣队予以关
押,经过灌凉水、用竹剑打等刑讯,20天后,将其释放。
伪康德 3年(1936年)农历五月初四日、七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共三次在宁安街进行大
搜查,逮捕了 7名“嫌疑犯”,关押在宁安警察署内。经过严刑拷打,关押了一个星期后放回。
东京城宪兵分遣队宪兵军曹奥泉仓三郎供认:伪康德8年(1941年)9月下旬,他率 5名宪兵,
以搜查反满人士为名,搜查了七间房屯(今平安村)约50户人家,在屋内任意翻腾,被害者约250
多人。
伪康德11年(1944年) 1月下旬,以搜查飞机丢失之布兜为由对上马莲河村进行了搜查,以
存有军用品的嫌疑,逮捕5名“有军用品的嫌疑”者。这次被搜查受害的农户约100户。
伪康德12年(1945年) 6月,他率领2名宪兵及警察官1名,对镜泊村房身沟屯及湖沿屯居住
的 3名朝鲜人以存有“军用被服”为由予以逮捕,经过严刑拷打,将被服没收后而被释放。这
次搜查被害的居民有150户以上。
(十一)大屠杀
伪康德元年(1934年) 8月的一天,约有50多名日本兵闯进了花脸沟屯(今解放村)。午饭后,
发现关宗林家有3个农民,他们硬说这3个农民是抗日军,不容分说就把3个人绑在3棵树上,先
用火烧,接着又用刺刀挑。紧接着这50多名日本兵又以搜山形式,把在山里田间割地的20多人
抓到一起,先逼着这些人给打烧柴,后又逼着挖了一个 8平方米的深坑,接着日本兵又用枪逼
着这些人到坑里,然后用机枪射击。把这些人打死后,又放上烧柴点火烧,最后用土埋上。
伪康德3年(1936年)4月至11月间,在当时宁安宪兵分遣队下士官(军曹)雨海惠的指挥下,
以抓“反满者”为由,于宁安街及其周围村屯逮捕中国人11名。经过灌凉水、殴打等刑讯后,
于宁安街北约4公里的山谷中,用日本战刀及手枪杀害。(雨海惠供词)
伪康德3年(1936年)4月中旬至11月30日期间,伪宁安警察署、宪兵分团、铁道警护团宪兵
分所、治安队和日本领事馆警察等共逮捕中国人27名,朝鲜人 3名,在警务统制委员会长菊地
大吉和委员雨海惠带领下,分 6次于宁安街北4公里距通往温春道路2公里的山谷中,用日本战
刀及手枪杀害。(雨海惠供词)
伪康德3年(1936年)春,宁安宪兵队逮捕有抗日嫌疑的中国人5名,带往宁安城外杀害。
(雨海惠供词)
伪康德8年(1941年)10月,东京城宪兵分遣队逮捕1名中国爱国人士,经过上大挂、殴打等
残酷刑讯后,关押在只有一个小窗的黑屋里,不到一个月,虐待致死。(奥泉仓三郎供词)
伪康德10年(1943年)3月,奥泉仓三郎与大桥、千宽等 3名宪兵,在宁安县芦家村逮捕1名
约50岁左右姓黄的中国男人,在带往日本宪兵队途中,大桥向被害人射击一枪,没打到致命处,
奥泉仓三郎和千宽又一同用脚猛踢被害人,并用拳猛击面部。走到芦家村南约 1公里的山中,
奥泉仓三郎用手枪将其杀害。(奥泉仓三郎供词)
(十二)强抢财物和强奸妇女
伪康德 9年(1942年)至伪康德10年(1943年)10月间,东京城宪兵分遣队以供应“军用”为
名,强抢东京城和马莲河一带朝鲜族的稻草千余吨。(奥泉仓三郎供词)
伪康德11年(1944年)1至6月,日本宪兵军曹奥泉仓三郎,同另外两名宪兵,在镜泊湖抢夺
居民小船1只,小米240公斤,青菜360公斤,鱼120公斤。(奥泉三郎供词)
伪康德12年(1945年) 8月,光复前夕,奥泉仓三郎和一一二师团兵数人,在阿堡村抢夺居
民耕牛一头。(奥泉仓三郎供词)
日本宪兵军曹奥泉仓三郎供认:从1941年8月至1945年8月在东京城一带共强奸妇女12人
(其中汉族1人,朝鲜族11人)。
据石岩镇调查,团山子村在伪满洲国期间,住有一个叫“福留”的日本人,每天横行霸道,
为所欲为。除任意乱打那里居住的中国人外,还经常白天强抢和晚问持刀闯入民宅奸污妇女,
有不少人受到他的毒打和污辱。
(十三)奴化教育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推行的奴化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九一
八”事变开始到伪康德4年(1931年至1937年);第二阶段,是从伪康德5年(1938年)实行“新学
制”始,至伪康德12年(1945年)日本侵略者最后垮台时止。
前一阶段,是废除中国原有的教学秩序、内容和教材,代之以日伪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并
竭力散布殖民主义的教育思想。它们在各级各类学校里,首先废除了中国原有的教材,甚至连
一张中国地图也不准看,然后组织力量编写、出版大量的进行奴化教育的新教材。在新教材出
版之前,着令暂时用“四书孝经”讲课。到伪康德 2年(1935年),伪满新出版的教科书达22种、
39册。在课程设置上,日语被列为各级学校的主课。这时,整个学校教育,已全被日本侵略者
控制。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进一步实施奴化中国人民的教育制度,伪康德 5年(1938年)又开始实行
了“新学制”。所谓新学制,是在小学教育阶段仍采用四二制,头四年初小改为“国民学校”,
后二年高小改为“国民优级学校”。中学教育阶段完全破坏了中国原有的六年制,缩短为四年
制,改名为国民高等学校。在高等教育阶段,也废除了一般中国教育的四年制,改为三年制。
全部学程为13年,比当时日本国内的学制缩短了整整5年。
这套“新学制”的根本特点,是殖民奴役性。伪“民生部”的“训令”里说:“新学制”
的任务是“为养成忠良国民,即以建国精神为基础,陶冶人格,涵养德性”,这就是要中国人
民俯首贴耳,充当日本殖民主义者任意驱使的亡国奴。
在这种奴化教育政策之下,“新学制”特别加强了殖民主义的政治与思想教育,无论小学、
中学、大学都必须“诚心诚意”地崇拜日本天皇和伪满皇帝;都必须赞颂“日满亲善”和“五
族协和”的“王道乐土”都必须竭尽心意拥护“大东亚圣战”和为战争效力等等。至于伪满皇
帝所发布的《即位诏书》、《回銮训民诏书》、《时局诏书》等,则强迫学生必须背得烂熟。
学生们每天“朝会”都必须向“皇宫遥拜”,用汉语和目语集体背诵《国民训》,违者遭到毒
打。
这种反动的政治、思想教育,更直接反映在课程设置和教材上。小学设有一门“国民科”
的课,几乎占去全部课时的二分之一,它是把日本殖民主义政治和语文混在一起,并用日语讲
一半课时,以便普及日语教学。伪康德 9年(1942年)后,小学还单设一门“建国精神”课,因
此取消了地理课和历史课。所谓“建国精神”,讲的不外是“日满一德一心”、“日本亲邦”、
“大东亚共荣圈”之类的内容。伪文教部在解释中说:“从低年级起,即选择与亲近日本之感
情的材料,渐次趋向至日本之国体精神。”
中学,设有“国民道德”作为主课,后改为《建国精神》、《国民道德》课的内容,有训
服中国人的“中坚国民”、《学生之本份》、《报恩感谢》(指对日本侵略者);也有美化日本
侵略中国东北的所谓“我国之建国”(指伪满),“友邦之丈义援助”;还有美化傀儡政权《日
满一德一心》等等。《建国精神》课,集中宣扬“惟神之道”,鼓吹“八纭一宇”,强迫中国
学生信仰日本的“天照大神”,拥护日本发动的对外扩张的所谓“大东亚圣战”。
在“新学制”中,日语课和日语教育占突出地位,从小学开始,就强迫学生学日语。这时
日语课时和中国语文课时大致相等。到了中学,日语课时越来越多,到后来竟超过中国语文课
的一倍以上。中国青少年因为不愿学日语,几乎天天受罚。“新学制”还把日语列为“满洲国
语”,意在强调日语并不是外国语,而是“满洲国”的国语。伪政府还把日语列为公用语,要
求人人都会说,一切正式文件都使用日文。
为了促进日语成为国语,从伪康德 3年(1936年)开始,实行日语的“检定制度”,经考试
可取得“特等、一等、二等、三等”资格。学生考学校和就业,都要看日语的资格,日语不好
的,要受到冷遇。
奴化教育的另一个突出内容,是在各级各类学校里实行强制性劳动,即所谓“勤劳奉仕”。
如宁安国民高等学校,一年四季除政治课、日语课外,学生根本学不到多少专业课,大部分时
间从事校外劳动。伪康德 9年(1942年),伪满政府还把学生参加劳动制度化,用法令形式加以
公布。从此,伪满学生就成了战时的劳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