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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力工业简介

第二节 电力工业简介





  一、供电局

  供电局前身系千振(现桦南镇)发电厂,解放后改为桦南发电厂。民国29年(1933年)日本开拓团在火车站路东建立了一座小型火力发电厂,并在千振街设立了电业公司营业所,主要负责安装、收费,发电厂由依兰县电业公司管理。当时,千振发电厂厂长系日本人。

  1946年 6月10日桦南县政府建制后,直接领导发电厂,进行了恢复性的建设。1950年桦南县发电厂由佳木斯发电厂管辖,内设办公室、财会室。1954年与地区几个发电厂联网,办公室设人事和兼职工会主席各一人。195年,桦南发电厂由合江电业局领导。

  1973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撤销桦南县发电厂,由合江地区佳南一次变电所送电。翌年,与桦南县电力营业所合并,改称为桦南县供电所。1976手,供电所改称为供电局,1977年成立供电局总支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工会、政工、财务等科室。业务仍由合江地区电业局管理,党内工作由地方经济委员会党委所领导。局内设营业班、急修、技术室、载波室、变电所、电气安装队、保线站等站室。

  桦南变电所辖桦南、阎家、孟家岗、向阳4个变电所。

  (一)建国前概况

  1938年千振发电厂建立以后,因发电量有限,境内只有千弥(桦南至孟家岗)、千大( 桦南至驼腰子)两条线路,总长60公里,总机容量是3 300千瓦。早期的发电厂规模狭小,厂房面积不足300平方米,而且技术水平低,设备简陋陈旧,型号杂乱,共装机3台,1号发电机与2号发电机各为1 500千瓦,3号发电机300千瓦。1号发电机和汽轮机是日本芝浦株式会社制造, 2号发电机是日本三菱株式会社制造,汽轮机则是瑞士制造, 3号发电机是蒸汽机发电。千振发电厂的火力发电除供给金矿采金用电外,还供给镇内较大商号用电。此外,最主要的就是为日军军营和警察所供电。总的来看,解放前的电力工业没有发展,发电厂的设立只是为日本掠夺桦南境内的矿藏资源服务的。电力工业非但不能给人们带来好处,相反却更加深了劳动人民的痛苦。

  1945年 9月,日伪撤离湖南营时,破坏了发电厂,但因仓皇逃跑,发电厂的主要设备并没有受到严重破坏。

  (二)建国后概况

  1949年10月 1日,新中国成立后,桦南发电厂共有职工23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发电部门全体职工在日本侵略者遗留下的发电厂的废墟上,开始恢复建设和积极发供电,只一年时间,变压器由原来的10余台发展到58台,总装机容量 380千伏安,采用日本单相变压器,电压为3.3千伏和6.6千伏两种,年发电量2 000度,主要供城镇居民照明。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年—1952年),桦南县发电厂对原有设备进行了巨大恢复和改造工作。1950年开始正式发电,是年职工发展到60人,年发电101970度,产值72 000元,翌年发电104 690度,年产值103 000元,1952年,职工发展到69人,发电100 600度,产值6万元。

  1953年,桦南县发电厂从接管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上,进行了不懈的工作,铲除了历史遗留下来的疮痍,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这一年职工发展到95人,盖起了 4栋厂房,改观了厂容,扩大了发电能力。同时,按着发电和供电的需要,建立起来一套完整的发电体系,改变了发电厂原来落后的面貌,为工业特别是手工业实现合作化以后和农业发展大规模用电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56年,发电厂职工增加到 184人。1953年到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共发电55 483 000度,总产值3 593 000元。1957年比1952年多发了778 000度。此后,发电量日益增加。

  1958年鉴于工农业生产需要,发电厂这一年进入了大规模发电时期,通过许多技术改革和实践,把主要设备检修期大大缩短,设备利用率相应地得到了提高,主要生产技术指标都有显著改善。例如;每发1度电消耗标准煤0.679公斤,比1957年减少0.07公斤。由于消耗指标的降低和经营管理的改善,发电厂在1958年发电是高质量、高速度的。据统计:1958年全县有 4条主要输电线路,分布于8个乡镇和30%左右的农村社队,是年发电量为 1 293 000度。1959年,发电厂取得了空前未有的成绩,创造了发电系统安全生产 1 000天的记录,厂党支部书记刘宪增代表发电厂全体职工去首都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全国群英会,并与部领导及全国参加群英会代表合影留念。

  1960年职工发展到211人。1961年以后,发电厂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进行了整顿,将在大跃进时期不符合条件盲目招收的工人和不适应工作的工人下放50余名。经过三年多的调整,发电厂有了进一步发展,厂内机、炉、电、燃、化五大车间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不但发电正常,而且尚不断扩大发电能力,同时,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电力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在调整时期,城镇内国营工业和集体工业等企业,也都普遍地用电力生产,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为工农业生产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973年桦南发电厂撤销了火力发电,大部分工人调往鹤岗市发电厂。桦南地区用电均由合江电业局送电,发电厂改为供电所。1976年,供电所改称为供电局。1977年供电局升压,将原电压变成1万伏,同时对县内主要生产线路安装了专用线,截至1985年,供电局计有职工105人,变电所主变容量20 000千伏安,担负工业生产的配电变压器96台( 不包括电业局及用户照明变压器)总容量9 265千伏安。

1976年工农业生产和照明用电情况



1976年和1985年线损、售电量、售电单价情况


  注:因1975年前未有记载,故只能从1976年照录。

  二、电业局

  桦南县电业局前身系县水利科下设的农电管理站。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和需要;1963年经上级批准,农电管理站从水利科分出,改称为桦南县农村电气化科(简称农电科)。农电科成立后,在驼腰子、柳毛河、新兴、梨树、八虎力、孟家岗六个公社下设农电管理所,主要负责农村用电的管理工作。农电科主要经营方式是从发电部门购电,向农村售电。1963年,接收桦南发电厂高压线路269.2公里,高压杆基数4 350基;低压线路103.4公里,杆基数2 216基。变压器285台,容量6 935千伏安。当时在资金不足,设备简陋的情况下,改造线路12.3公里。

  1970年,电业局高压增加到277.9公里,杆基4 168基,低压增加到120公里,杆基2 400基,变压器增加到292台,总容量增加到7 786千伏安,改造线路 673公里。20多年来,农电工业从小到大,办电队伍越来越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线路不断延伸,满足了全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1980年,为了加强电力工业的领导,农电科改称为电业局,在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广大人民服务中作出了一定贡献。桦南电业局在不断发展中,以县城为中心,建立起全县公社、村屯的电力网。截至1981年止,自办机构由1963年建立农电科的 6处增加到15处,职工队伍由最初的13人增加到81人,高压线路长度增加到606.32公里,杆基增加到 8 494基;低压线路增加到821.79公里,杆基增加到10 806基,变压器增加494台,容量为237 385千伏安,改造线路475.52公里。从1974年开始起,桦南县电业局每年都能完成上缴电费任务,购售电基本保持平衡,线损不断下降。截至1985年,桦南电业局所辖土龙山、五道岗、庆发、金沙、明义、八虎力、梨树、新兴、公心集、二道沟、驼腰子、石头河、柳毛河、大八浪、三合15个乡镇电业所,保证了农村生产、生活用电的需要,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