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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清朝初年,齐齐哈尔有达斡尔、鄂温克、满族等民族居住。清康熙年间,
齐齐哈尔建城并逐渐成为东北边陲军事重镇,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迁入,齐齐哈尔始
成为多民族聚居的地区。
清崇德年间,达斡尔人大批迁入嫩江流域,在嫩江西岸、齐齐哈尔城西北一带建立
50余处村落。顺治初年,朝廷为控制和管理达斡尔人,在齐齐哈尔屯设置齐齐哈尔总
管衙门,直隶于理藩院,行使地方行政职能。康熙十五年(1676),一批被流放、充军发
遣和应征参战的回族士兵及家属,由新疆、河北、山东等地迁居齐齐哈尔。康熙二十二
年(1683),汉族人作为驿站站丁、官庄屯丁、水师营官兵连同家属从中原迁入齐齐哈尔。
同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将征讨沙俄入侵者的满族八旗官兵及家眷,由吉林、宁古塔迁
来黑龙江,分驻到瑷珲、墨尔根、齐齐哈尔等处。康熙二十八年(1689),巴尔虎蒙古人
由尼布楚附近迁入齐齐哈尔,编入八旗,在城东35公里处建13个自然屯。康熙三十八
年(1699),黑龙江将军衙门由墨尔根移驻齐齐哈尔城,满八旗兵民随之迁入,分别于离
城50公里处自成村落。随着清廷对东北封禁政策的废除及招民垦荒政策的实施,迁入
的汉族人数不断增多,齐齐哈尔成为汉、满、达斡尔、蒙、回等民族共同生存居住的多
民族边疆城镇。清末民初,有朝鲜人从朝鲜半岛和辽宁、吉林一带陆续移住齐齐哈尔地
区。
清代,朝廷在齐齐哈尔地区实行八旗制,各族兵民披甲充军吃皇粮,兼垦荒务农、
牧猎纳贡。汉、满族以农业为主,蒙古族以牧业为主,达斡尔族从事农业兼渔猎业,回
族从事牛羊贩运及饮食业。各族人民共同开发自然资源,促进了齐齐哈尔经济的发展。
各族人民都有光荣的革命斗争传统,在反对沙俄入侵等保卫边疆的斗争中做出了贡
献。民国时期,迁入齐齐哈尔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多。各民族为反对军阀势力
和民族歧视、压迫,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以少郎、岱夫为首的达斡尔贫苦农民的反
封建武装斗争即是其中的代表。1928年,蒙古人举行反军阀暴动,迫使军阀当局承认
了蒙古人的合法权益。东北沦陷时期,回族中涌现了麻秉钧等抗日志士;清真董事会带
领回族群众开展了抵制日本关东军强占穆斯林老茔地的斗争;蒙古族曹臣、达斡尔族沃
毛库、沃庆祥等抗日志士为民族解放与日伪当局进行了英勇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各族群众踊跃参军参战。有千余名达斡尔族青壮年参加蒙古自卫大
队;230余名朝鲜族青壮年参加朝鲜义勇军;27名回族青年参加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
中涌现了吴维臣、安劲松、安福音、白玉海、鄂景海、穆成斌、陈俊山等英雄模范人物。
同时,还涌现一批支前模范,以回族妇女王艳茹为首的絮绗小组,荣获市政府授予的“支
前模范”称号;以达斡尔族共产党员鄂景海为首的担架队,抢救200多名伤员,荣立一
等功;以回族共产党员穆成斌为首的“特殊包乘组”驾驶三OO五次列车,胜利地将军火
抢运到辽沈战役前线。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族人民又踊跃投身到抗美援朝运动中。有41名朝鲜族、11名
达斡尔族青年参加志愿军赴朝参战;以回族、达斡尔族青年组成的担架队赴朝抢救志愿
军伤病员;各族群众还积极为朝鲜前线捐款捐物和参加为志愿军伤病员献血活动,有力
地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
解放后,党的民族政策逐步落实,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地位不断提高。为尽快发
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和各项事业,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并定期发
放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和发展资金。仅1980~1985年,就向民族乡、村拨款145万元,
用于发展经济。各民族为齐齐哈尔市的建设做出了贡献。朝鲜族开拓了齐齐哈尔的水稻
种植业;达斡尔、蒙古、满等民族促进了畜牧业生产;回族繁荣了城区的饮食服务业。
农业合作化时期,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涌现了4个县级和1个省级粮食丰产村。特别
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民族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1985年,民族乡、村的各业
总收入达2651.8万元,人均收入363.2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6.2倍和1.3倍。
畜牧业得到长足发展,仅奶牛存栏就比1980年增长3.2倍。有的村开始走上富裕之路,
朝鲜族明星村人均收入达1 023元,有150户人均收入超千元。但全市农村的少数民族
还未完全摆脱贫旧,仍有食20~30%的民族村屯处于贫困线以下。
少数民族同汉族同样享有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在少数民族中,有3人分别当选为第
三、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23人当选为历届省人大代表;212人当选历届市人民委员
和人大代表;179人被推荐为历届市政协委员。同时,还成长起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民族政策逐步恢复和落实,少数民族中的冤假错案得以纠正
和平反,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1985年,市区有满、达斡尔、回、朝鲜、蒙、鄂温克、锡伯、壮、柯尔克孜、苗、
鄂伦春、赫哲、土家、布依、瑶侗、水、维吾尔、彝、纳西、白、羌、傣、俄罗斯24
个少数民族,共74 748人,占市区总人口的6.2%。其中13 600余人聚居在3个少数
民族乡、28个民族村,其余散居在城镇和其他乡、村,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
各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文艺、体育健康发展,活跃着城乡舞台和群众的文体生活。有
的少数民族(如满、蒙古、朝鲜族等)有本民族的语文和文字,现今各民族基本都通用汉
语和汉文 少数民族的教育、卫生等事业逐步发展,聚居的村屯都有村办小学,大部分
村屯有卫生所。1985年,共有29所少数民族中、小学校及民族师范学校,专任教师 510
名;在校中小学生16 939人,比1949年增长101倍。有900多名少数民族科技专业干
部和3000余名少数民族党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