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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工业

黄金工业


 
大兴安岭林区黄金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是全国重要的砂金生产基地之一,被誉为祖国北
部的“金镶边”。清光绪三年(1877年),俄商在漠河掘得金苗,正式开采。老沟河金苗丰富之
名很快传遍俄阿穆尔省及西伯利亚等处。各届人等以及沙俄盗金匪徒纷至沓来。为了抵御俄人
盗采黄金,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清政府派吉林候补道李金镛筹建漠河金矿,并陆续开办奇
乾河、洛古河、马扎拉河、兴华沟等砂金矿点,遍布沿江一千余公里。漠河采金业的兴起,带
动了边疆各业的发展,漠河的战略和经济地位跃居黑龙江上游地区第二位,仅次于黑河。清光
绪十五年至光绪二十五年(1889年至1899年),是“官督商办”金矿的全盛时期,史称“漠奇金
潮”(漠矿与奇矿)。10年间生产黄金171 944两。 “庚子俄乱”后,漠河金矿日渐衰落,呼玛
金矿兴起。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黑龙江省开办呼玛尔金矿,一度兴盛。1912年至1917年
(民国二十年至民国三十四年),呼玛地区的黄金产量占黑龙江地区黄金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史
称呼玛金潮。1931至1945年(民国元年至六年),日伪统治时期,伪满洲国成立采金株式会社,
统辖漠河、呼玛所有金矿,大肆掠夺,资源遭到很大破坏。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金矿
回到人民手中,实行黄金生产国有制。

  新中国成立后,在开发建设大兴安岭的过程中,由于全区经济以林为主,形成“三单一大”
结构,“以粮为纲”使其他产业萎缩。黄金矿产勘查资料封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干扰
破坏,黄金生产发展缓慢,只有两个中直矿山在呼玛县境进行生产,零散的群众采金也都售给
中直矿山。

  1980年9月,黑龙江省提出“发展联营、扶持集体、鼓励个人”的地方黄金生产发展方针,
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地委、行署于1981年5月批准成立大兴安岭地区黄金公司。 当时,林业
生产正处于鼎盛时期,大部分人不了解采金,采金人寥寥无几,地方黄金产量只有29两。针对
这种情况,新成立的地区黄金公司,派人深入各县、区向政府和群众宣传开发黄金的重要意义
以及发展黄金生产的优惠政策,同时向外省、外地发信,邀请投资者来区采金。经过积极努力,
呼玛县、漠河县分别于1981年7月、1983年8月成立黄金公司,开始简易的手工采金。 1982年9
月,呼玛采金人岳树臣采到一块重达3312.50克的特大金块,使大兴安岭盛产黄金的美名传遍
各地,淘金者蜂拥而至,一时间漠河县老沟金矿、古莲河金矿采金者多达几千人,黄金产量由
昔日29两上升到5000余两,第一次掀起林区手工采金的热潮。

  1984年9月,全区地方黄金工业的第一只采金船在漠河老沟金矿建成投产,完成投资330万
元,形成年生产规模32万立方米,年产金1135两的生产能力,为地方采金业向机械化生产迈进
开了个好头。 在此之前,1981年,中国黄金总公司首次从荷兰引进3只MTE300升首绳式采金船,
其中甲船和丙船在呼玛韩家园金矿建成投产,乙船在呼玛兴隆金矿建成投产,随着两个矿山生
产能力的不断扩大,经冶金工业部批准, 1981年3月成立中央直属呼玛金矿局,局址设在呼玛
县城,管辖兴隆和韩家园两个金矿。

  地委、行署于1984年3月成立地区黄金工业领导小组,负责指挥黄金生产, 制定黄金开发
规划,处理黄金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月,行署、林管局下发《关于加速发展黄金生产的决定》,
由此,各县、区政府和林业局积极设置黄金机构,配备干部,筹措资金,给予黄金行业大力支
持。黄金生产由岭北延及岭南,到1984年11月,以呼玛县、漠河县、塔河县、新林区、松岭区
为骨架初步形成黄金生产格局。黄金生产开始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漠河县于1983年成立黄
金公司后,首先开发建设老沟金矿,先后接收4000多人上山采金,并摸索出冬季采矿新方法,
在1984年11月至1985年4月冬采期间,群众手工生产黄金5440两,是全省同期第一高产县。
1985年4月,开发古莲河金矿,自筹资金购置推土机和溜槽,实行半机械化开采, 黄金产量达
10 002两。截止1985年底,全县生产黄金1l 372两,同省内穆棱县一起跨入全国“万两县”的
行列,并连续两年保持产量超万两,受到国家黄金局的表彰和奖励。呼玛县黄金公司于1985年
7月在北宽河24号桥建成推土机——龙江溜槽采选场1处(1号采选场),投资62万元, 生产能力
17.5万立方米/年,黄金产量500两/年,当年实现采剥矿量、产量双达产。 塔河县黄金公司从
抓零散群采入手,开始筹建伍士力露天采选场。新林区黄金公司夏季以砂金生产为主,冬季以
营林生产为主,以林养金,以金促林,开创林金结合之路。1981年至1985年,中直呼玛金矿局
逐年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截止1985年末,有1357名职工,拥有150~300升采金船12只,
露天采选场2处,形成生产能力23 940两/年(核定值)。 到1985年末,全区黄金工业的发展已
粗具规模,全区黄金年产量达到2.8万两,其中,中直矿年产1.8万两,地方黄金产量首次突破
年产万两大关,大兴安岭地区跨入全省重点产金地市的行列。

  1986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黄金生产的决定》提出“放开、搞活、管好”的方针,
制定调整黄金收购价格,对地方和企业实行开发基金、价外补贴、外汇留成等鼓励扶持黄金生
产政策,省政府也颁发鼓励发展黄金生产的暂行规定,省黄金公司还制定黄金超产奖励办法,
进一步调动全区各地发展黄金生产的积极性。特别是“七五”期间,国家向大兴安岭地区地方
黄金工业投入1.09亿元的黄金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并实行 “生产基建、地质勘探总承包”,
加快了全区黄金生产由手采向机采过渡的步伐。呼玛县“七五”期间投资3309万元,建成25座
机械化露天采选场,3只100升采金船,2只50升采金船,设置4个直属矿山,职工队伍发展到
600人,形成年产金12 000两的生产能力,黄金产量年均递增122%,黄金工业发展成为全县的
支柱产业。1989年8月,省黄金公司在呼玛县召开全省黄金系统采金溜槽生产经验交流会, 对
呼玛县黄金公司改造的龙江1型溜槽 (曾获地区科技进步奖) 的生产实践给予充分肯定,并把
宽河2号露天采选场树为典型,推广他们的机械化溜槽生产经验,从而推动了全区地方黄金工
业机械化的进程。

  1987年大兴安岭林区遭受“5·6”特大森林火灾后,部分林业企业开始寻找替代产业,漠
河、塔河、阿木尔、新林等县、区、局,吸取单纯依靠群众手工采金,人海战术,造成资源被
破坏,产量不稳定,管理难度大的教训,开始全面向机械化采金迈进,先后建设8只100升采金
船和9座机械化露天采选场。截止1990年末,全区地方黄金工业建成采金船14只(加上中直矿的
17只采金船,大兴安岭地区拥有采金船数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机械化露天采选场34座, 形
成年产黄金4.17万两的生产能力。 创业10年,全区地方黄金工业累计创工业产值1.4亿元,向
国家交售黄金10.7万两,地县两级财政收入价外补贴943.5万元,黄金开发基金437.5万元,外
汇留成401.7万美元。1990年,漠河、呼玛两县进入全国产金“万两县”行列,中直兴隆和韩
家园金矿也同时跨入全国“万两矿”行列,大兴安岭地区黄金产量位居全省之首,在全国产金
地市排名榜上,由1985年的第17位跃居到1990年的第6位,成为国家重点产金地市之一。

  “八五”期间,全区地方黄金工业已形成体系,跨入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的稳步发展
阶段。黄金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在生产准备阶段,各级公司重点抓冬检、春剥、岗前培训、
安全教育,办船长班、场长班,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同时注重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推广新
工艺。地区以漠河富克山金矿为试验点,引进俄罗斯大型洗选机组两套,针对高寒区砂矿永冻
问题,引进泡沫覆盖、水针解冻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取得实际生产经验进行推广;漠河县老沟
金矿在采金船上研制尾矿回收溜槽,使金回收率提高2~4%;阿木尔黄金公司针对马达尔矿生
产缺水问题,研制节水溜槽,有效地延长溜槽生产作业时间; 呼玛县黄金公司投资5万元,建
立金银分离室,黄金提纯成色可达99.9%,每年可创利6万元。

  1993年9月,国家颁布实施新的黄金经济政策,黄金工业仍执行国家的指令性计划, 产品
销售全部交售当地中国人民银行,黄金行业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变为市场经济,取消对黄
金行业的开发基金、价外补贴、外汇留成和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使黄金行业从此走出“优惠的
摇篮”,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新开征的增值税、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使黄金企业面临效益低下,
亏损严重的潜在危机。面对新的形势,经过两年的探索和实际运作,全区地方黄金工业仍保持
稳步发展势头。1993年至1995年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到1995年末,全区地方黄金
工业15年累计黄金产量突破30万两大关,位居全省之首。拥有17只采金船和44座露天采选场,
形成年生产能力5万两,9个黄金公司和10个重点金矿,几十个矿点,遍布大兴安岭林区,提交
179吨黄金地质储量, 国家黄金局、省黄金局同时授予地区黄金公司为全国黄金系统、省黄金
系统在“八五”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

  “九五”以来,全区地方黄金工业积极落实“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兴企富民强区”的战略
目标,在企业资源匮乏补充无望、黄金价格连续7次下调、黄金企业大部分亏损、黄金发展建
设费征缴不利、地方国营矿山规模萎缩、群众采金剧增等不利条件下,坚定信心挑战困难,敢
于拼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出“管住两头、放活中间”的经营原则经营方式实现多样化;
自筹资金探明部分矿床并进行开发;在发展主业同时,非金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实现一业为主、
多种经营的格局,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改观。1996年超额完成黄金指令性计划;1997年黄金
产量突破10万两大关,达到118 320两,创全区黄金年产量最高纪录; 1998年又完成黄金产量
90 830两,提前两年超额完成“九五”期间黄金产量计划。

  1997年行署下发《大兴安岭地区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保护资源,打击盗采、越权执法、
乱批矿体等不法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1998年5月《黑龙江省黄金矿产管理办法》实施,在全区
范围内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核准合法采金企业19家,对非法采金队伍进行清理整顿,纠正乱发
证照行为,使全区矿业秩序明显好转,形成依法办矿、依法治矿、依法管矿的新局面。自1993
年国家调整黄金管理政策后,传统的基建投资渠道和管理模式随之发生变化。继1995年古利库
金矿成功引资2000万元建矿以来,全区积极引进外来资金、人员队伍、技术设备,填补了因国
有矿山生产规模萎缩造成的产量下滑。全区引进几百条小型采金船和水枪,实行统一规划、统
一管理、统一办证、统一收购产品的“四统一”办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有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学习邯钢经验,1996年探索出“管住两头、放活中间”的经营原则,经营方式实现多元化,
联营、委托、股份、承包办矿并存,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在黄金收购价格
大幅度下调情况下,仍连续3年创利税超千万元。

  截止2000年末,全区地方黄金工业共向国家交售黄金产品649 054两,实现工业产值近17
亿元,基本建设累计投资2.4亿元,建成采金船21只,采选场80余座,引进几百只小型采金船、
水枪等生产设备,形成保有生产能力5万两的规模;地质勘探, 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探明矿
床百余处,探明地质储量120吨,保有地质储量20余吨,黄金资源储量居全省首位; 在科技兴
金方面,投入技改资金近千万元,取得几千万元的经济效益。呼玛、漠河县黄金公司成为全省
中型企业。2001年,完成黄金产量59 744两,是国家黄金生产计划的199%,创工业产值1.34
亿元。

  “十五”期间,黄金行业工作重点由砂金向岩金转移,加大勘探和生产能力建设,储量
28.65吨,勘探总投资1839.4万元,建设项目24个,建设总投资5647.5万元。

   (徐敬业 安 丽 李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