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伪满时期
第四节 伪满时期
伪大同元年(1932年),确立东北为5省。伪大同2年(1933年),实行县制改组,设治局一律
改称县公署。黑龙江省辖46个县,其中,绥化、海伦为甲类县;望奎、兰西、肇东、肇州(含
肇源)属乙类县;庆城、明水、青冈、安达属丙类县;绥棱属丁类县(见《满洲国概览》,伪康
德元年版)。
伪康德元年(1934年)12月,伪满洲帝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划分为
14省,庆城、绥棱、海伦、绥化、望奎、青冈、兰西、安达、肇东、肇州等10个县和郭尔罗斯
后旗划归滨江省管辖,省公署设在哈尔滨市。明水县划归龙江省管辖,省公署设在齐齐哈尔市
(见《满洲年鉴》,昭和12年版;《满洲国现势》,伪康德2年版)。
伪康德4年(1937年)7月1日,实行第二次行政机构改革,东北为16省。庆城、绥棱、海伦、
绥化、望奎、青冈、兰西、安达、肇东、肇州等10个县和郭尔罗斯后旗归滨江省管辖,明水县
归龙江省管辖(见《满洲帝国概览》,康德5年版)。
伪康德6年(1939年)增设东安、北安两省,东北为18省。庆城、绥棱、海伦、绥化、望奎、
明水等6县划归北安省(省公署设在北安街)管辖,青冈、兰西、安达、肇东、肇州、郭尔罗斯
后旗仍归滨江省管辖(见《满洲国概览》,康德7年版)。
伪康德8年(1941年),增设四平省,东北成为19省。庆城、绥棱、海伦、绥化、望奎、明
水等6县归北安省管辖,青冈、兰西、安达、肇东、肇州和郭尔罗斯后旗归滨江省管辖(见《满
洲年鉴》,昭和17年版)。
伪康德10年(1943年),东北为14省,庆安、绥棱、海伦、绥化、望奎、明水等6县归北安
省管辖,青冈、兰西、安达、肇东、肇州和郭尔罗斯后旗归滨江省管辖(见《满洲帝国概览》,
康德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