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院诊所 解放前,绥化地区境内各县医疗工作,以个体开业医为主,并且多为中医诊所。民国初期,
仅海伦、绥化、望奎、庆安、肇州、青冈 6县,就有中医个体诊所40余处,中药店28处。直至
民国18年(1929年),在绥化地区境内开始有官办的西医院。
解放后,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诊所不断增加。到1990年,全区共有各类医院、
诊所3 152处。其中地区级医院 2处,市县人民医院16处,市县中医院12处,乡镇卫生院288处,
村卫生所2448处,厂矿企业卫生院所157处,个体诊所229处。
一、地区第一医院
绥化地区第一医院,始建于1955年,当时称肇东康复医院,院址在肇东县肇东镇,隶属黑
龙江省卫生厅第四医管局领导。医院内部设有门诊部、住院处和院部,门诊部设检验室、 X光
室、供应室、药局等 9个科室;住院部设一、二、三病区。全院编制365人,有病床350张,主
要负责结核病治疗工作。
1958年,该院改为肇东县结核医院,隶属肇东县人民委员会领导,编制280人。1960 年改
为松花江专区结核病防治院,隶属松花江专员公署领导,增设了骨外科、防治科。1966年,该
院又改为肇东县结核病防治院,隶属肇东县革命委员会领导。1972年,由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
接管,改为绥化地区结核病防治院。增设了物理诊断科、麻醉科、病理科、综合科,并将原来
的3个内科疗区分为一、二、三、四、五内科。
1988年 5月,绥化地区结核病防治院转为综合医院,改名为绥化地区第一医院,院址仍设
在肇东市。同时,完善了内、外、妇、儿四大科系,又在各科配备了重点疗室。外科在原来骨
外科的基础上,分设了胸外科、妇产科、普外科、泌尿外科;内科在原结核内科的基础上,新
设了以心血管、肿瘤为主的内一科,以脑血管、神经、血液、泌尿等内科疾病为主的内二科;
强化了儿科,增设了传染科、康复科。到1990年,绥化地区第一医院共设有30余个科室,其中
临床科室有内、外、妇、儿、五官、中医、结核、肿瘤、颈椎、麻醉、老年病等科室。医技科
室有A超、 B超、扇超、M超、心电、心向量、脑血流图、肺功测量、放射线、腔镜、物理诊断、
常规检验、激光、生化、细菌、病理、免疫、血库等科室。全院共有职工475人,其中卫
生技术人员306人,共有病床500张。绥化地区第一医院成为全区较大的综合医院。
二、地区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1980年 5月,经省编委、省卫生厅批准,建立了绥化地区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设有病房和
门诊部。病房设综合性床位 30张。主要设备有200MA型X光机2台、A型超声诊断仪1台。人员46
人,房舍面积1 864平方米。1985年床位增加到 100张,并购置了8型超声诊断仪、中风预报仪
各1台。1989年增开了公费医疗病房,并购进了日产欧林巴斯胃镜 1台,匈牙利产500MA带影像
增强的X光机1台,多功能心电监护仪1台,血液幅射治疗仪1台,生物反馈治疗仪1台。
1990年绥化地区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五官科、口腔
科、急诊科、法医外科、公费科、理疗康复科、家庭病床科共12个临床科室及功能检查科、放
射线科、检验科、胃镜室、中风预报室、中药局、西药局、消毒供应室共 8个医技科室。共有
卫生技术人员121人,其中西医37人、中医11人、医技23人、护士50人。有高级职称的 6人(主
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护士1人)、中级职称的36人。
三、市县人民医院
民国18年(1929年),海伦县在城内建立了绥化地区境内的第一家规模比较小的官办西医院
一保康医院。
伪满时期,各县陆续设置了官办的县立病院、公医诊所等。伪康德元年(1934年),肇州县
公署建立了公医诊所1处。伪康德 3年(1936年),绥棱、海伦、肇东、庆安、明水5个县又相继
建立了公医诊所,并于伪康德 6年(1939年)改为县立病院。伪康德4年(1937 年),郭尔罗斯后
旗(今肇源县)成立了旗立病院。伪康德6年(1939年),绥化、安达、望奎、兰西、青冈5个县也
成立了县立病院。至此,全区各县都成立了县立病院。这些病院的规模都不大,只有简陋的医
疗设备,一般都设有内、外、妇、儿科和检验室与药局,有医务人员20人左右,院长多为日本
人。
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后,全区境内各县立病院均被人民政府接收,并先后改为军
队后方医院,接收和医治解放军伤病员。其中绥化县医院于1946年 5月,改为黑龙江省一旅军
医院,同年12月又改为东北军区后方第六医院。海伦县医院于1946年改为警卫二旅军医院,1947
年又改为西满军区后方医院。明水县医院于1945年11月改为明水县野战医院,1947年秋改为绥
化军分区明水卫生所。肇州县医院于1946年 1月改为东北民主自治军第七师野战医院肇州分院。
庆安县医院于1946年改为西满军区第三军分区第三医务所。1948年解放军南下,各医院全部移
交给地方政府,改为县医院或县卫生院。
1949年,全区共有县医院(县卫生院)12所,医务人员232人,床位 160张。各县医院(卫生
院)一般都设有内科、外科、妇科、检验科、放射线科、药局等。1956年至 1961年间,各县医
院(卫生院)先后改为县人民医院,并增设了中医科,成为综合性医院,是各县医疗卫生技术指
导中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县人民医院的主要领导和医务骨干被打成“资产阶级反
动技术权威”、“走资派”而被批斗。破坏了原有的正常医疗体制,废除了科主任、护士长负
责制,实行了“亦医亦护”的新体制,医疗秩序混乱,服务态度差。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
各县人民医院逐步开始恢复正常的秩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区卫生局与各县卫生局重点抓了县人民医院的整顿建设工作。
1980年,各县人民医院普遍建立健全了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考核指标。制定了各种医疗护理技
术操作常规,加强了基础护理、三级护理。1985年,各市县人民医院实行了工作程序化、管理
信息化、制度规范化、操作常规化、质量标准化,并开展了创建文明医院活动。1988年,各市
县人民医院加强了以外科、检验、护理和急诊急救科室为重点的业务技术建设,增设了肿瘤、
康复、腔镜等新的医疗医技科室。
1990年,全区共有市县人民医院 16处,其中海伦、绥化、安达、青冈4市县各有2处(第一
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一般市县人民医院设有 20余个科室,其中绥化、海伦、安达、肇
东市人民医院设有30余个科室。各市县人民医院的临床科室主要有内、外、妇、儿、五官、中
医、传染病、肿瘤、皮肤、神经、按摩、老年病、康复、美容、口腔、耳鼻喉、麻醉、针灸等
科室;医技科室主要有A超、 B超、扇超、M超、心电、心向量、放射线、腔镜、物理诊断、激
光、血库、病理、血液、免疫、细菌、生化、常规检验等科室。全区各市县人民医院现共有卫
生技术人员3 720人,病床3 238张。
全区市县人民医院基本情况表
表22—1 (1990年)
四、市县中医院
建国前,绥化地区境内各县均无官办的县级中医院,只有个体中医以开药铺或自家开设诊
所等方式行医。
1952年,庆安、郭尔罗斯后旗(今肇源县)、肇东、明水、安达 5个县,首先成立了县中医
院。1954年,海伦县在公立卫生所的基础上,吸收县内部分联合诊所,个体开业中医和坐堂老
中医参加,成立了县中医院,设第一、第二中医诊所。1956年,绥化县将绥化镇卫生所与中医
联合诊所合并成立了县中医院, 设内、外、妇、儿、针灸等科室。同年,望奎县将望奎镇的3
个联合诊所与临城区联合诊所合并,组建了望奎县中医院。相继兰西、肇州、绥棱、青冈县也
成立了中医院。
各县中医院的前身多是个体诊所或联合诊所,初建院时,医务人员实行活工资制,根据收
入盈余多少按季或月评定工资。由于经济收入不断增加,积累越来越多,1959年将个人投资退
回,并由集体所有制过渡为全民所有制,先后与各县人民医院合并,在县人民医院内设中医科。
到1966年,全区除绥棱、安达两县中医院保留外,其余10个县中医院均先后合并到县人民医院,
为中医科。
1979年,各县按照国发(1978)56号文件精神,相继恢复或重新组建了中医院。到1983年,
全区12个市县都成立了市县中医院,并逐步达到了房舍、人员、设备三配套。在班子配备上,
以中医药人员为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精通中医药的人员占班子成员总数的74%;在队伍
建设上,以中医药人员为骨干,占医技人员总数的73%;在科室设置上,突出了中医特色,健
全了中医“八大科室”(内、外、妇、儿、整骨、肛肠、针灸、按摩等),加强了整骨、痔瘘、
针灸、肿瘤、气功和专病门诊等专科建设;在医疗业务上,严格遵循中医理论体系,积极运用
中医传统疗法,扩大收治病种,发挥了中医中药的优势。全区中医院在经历了恢复、整顿、标
准化建设三个发展阶段之后,现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区已有10所市县中医院先后
被评为省级文明中医院。其中望奎县中医院被评为全国卫生战线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1990年,全区共有市县中医院12处(每个市县1处),医务人员2 10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1655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有主任、副主任中医师15人,主治中医师116人,中医师172人。
一般市县中医院都设有门诊部和住院处。门诊部内大都设有内、外、妇、儿、五官、针灸、按
摩、X光、心电、药局、制剂等科室。住院处内一般都设有内、儿、肛肠、骨外科等科室。
全区市县中医院基本情况表
表22—2 (1990年)
五、乡镇卫生院
1949年建国后,全区境内各县相继组建了区卫生所和区联合诊所。到1952年,共有农村区
卫生所和区联合诊所 42处,中西医299人。1956年,农村区卫生所和区联合诊所过渡为全民所
有制的乡卫生院。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将乡卫生院改为公社卫生院。到1959年,全区大部分
农村公社都成立了卫生院,总计有145处,医务人员1842人,设有病床673张。
1962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国家卫生部《关于调整农村基层
卫生组织问题的意见》,各县分别将部分公社卫生院,由国家办转为集体办。1964年前后又相
继都恢复为全民所有制。到1979年,全区农村公社卫生院已发展到257处,共有医务人员5 424
人,设床位 4 373张。1980年,全区加强了农村中心卫生院和重点病区公社卫生院的建设,农
村卫生医疗组织得到了巩固发展。1984年,全区农村公社卫生院均改为乡镇卫生院。
1990年,全区共有乡镇卫生院288处,其中中心乡镇卫生院58处,一般乡卫生院230处。共
有卫生技术人员5716人,设病床4276张。农村中心卫生院一般都设有住院处及内、外、妇、儿、
中医、五官、X 光、化验、心电、手术、分娩、急诊、理疗和药局等科室。农村一般卫生院也
都设有内、外、妇、中医、X光、化验、处置和药局等科室。
六、村卫生所
1956年,全区各县农村在私人联合诊所的基础上,相继建立了管理区卫生室。1958年,过
渡为大队卫生所。
大队卫生所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医疗单位,是县、社、队三级卫生网的网底,承担本大队的
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及卫生宣传等任务。大队卫生所在行政上受
大队管理委员会领导,业务上受公社卫生院领导。财经由大队统收统支,实行谁看病谁花钱的
医疗制度。医生报酬开始时实行工资制,由大队按月发给工资。1963年全部都改为工分制,其
标准略高于同等劳力水平。
1962年,全区共有大队卫生所1456处,占生产大队总数的61%,共有医务人员3346人。1973
年,全区大队卫生所已发展到2278个,占生产大队总数的91.9%,共有“赤脚医生”6200人。
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已基本形成。
1983年,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工作没及时跟上,大队卫生所随着生
产队解体而大量解散。到1983年 10月末统计,全区被拆散的大队卫生所达535处。1984年,农
村生产大队改为村后,大队卫生所改为村卫生所。
为全面落实省卫生厅提出的“上建中心、下打基础、中联网络”总体格局的要求,从1985
年起,行署卫生局根据行署的要求,重点抓了农村村卫生所的恢复和整顿工作。行署明确提出
了全区农村卫生所建设的最低限标准,即“房屋两三间,人员两三个,资金两三千元”。行署
还专门发文明确要求对解体的坚决恢复集体办所,对滑坡的坚决制止,对初具规模的逐步完善
提高。在全区大力推行“集体办所,村负盈亏,任务承包,单独核算”的办所方式,实行村办
村管,乡镇领导。各地都认真落实了房屋、资金、人员和报酬,使全区村卫生所很快得以恢复
和完善。到1990年末,全区共有村卫生所2448处,其中集体办所2120 处,共有乡村医生6 611
人,覆盖率达98%。
七、工矿企业卫生院所
全区现有工矿企业医疗卫生单位157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 281 人,病床1893 张。工矿
企业卫生院所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各市县的工业、商业、粮食、建筑等一些比较大的系
统或工厂自办的医院或卫生所;另一种是省、地直属工矿企业在各县办的职工医院。其中相当
于县级医院的有绥化铁路医院,开放床位192张,有医务人员208人;绥棱林业局职工医院,开
放床位180张,有医务人员180人。还有一部分院所相当于乡镇中心医院。各工矿企业卫生院所,
除担负本系统职工就医外,还全部对外开放。
八、个体诊所
解放前,各县医疗工作,主要以个体开业医为主。解放初期,新的医疗机构还没有形成,
群众治病仍以个体开业医为主。建国后,随着经济建设和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个体诊所逐
步组成联合诊所,进而又过渡为公社卫生院和大队卫生所,结束了个体行医的历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方便群众治病,解决看病难的问题,随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
的深入,全区各地个体诊所逐渐恢复。1981年,全区有个体诊所28处,1985年发展为 223处,
1988年又发展到 431处。1989年,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
地区和各市县卫生局对个体诊所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取缔不合格个体诊所 112个。到1990年
末,全区共有个体诊所22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