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沙俄对“江东六十四屯”的蚕食、迫害与江东人民反蚕食、反迫害的斗争
第二章 边境斗争
第一节 沙俄对“江东六十四屯”的蚕食、迫害与江东人民反蚕食、反迫害的斗争
“江东六十四屯”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清代属爱辉副都统辖地。1858年(咸丰八年)
沙俄政府以武力逼迫清朝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
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沙皇俄国。即使按照《瑷珲条约》的规定,“江东六十
四屯”地区仍属中国管辖,但是贪得无厌的沙俄政府却无视《瑷珲条约》的明文规定,在《
瑷珲条约》签订之后,不断向我“江东六十四屯”地区非法移民,抢占土地,甚至明目张胆
地在“六十四屯”地区架设电线,建立俄屯、俄站,以至杀人、劫货。沙俄对我“江东六十
四屯”土地的蚕食、占领和对和平居民的残酷迫害,激起了我江东人民的无比义愤,他们自
发地组织起来,与沙俄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但是鸦片战争后的中国,由于清朝政府的反
动统治,经济贫穷,军事落后,政治腐朽,这种斗争不可能取得最后胜利。
段山四屯位于“江东六十四屯”的东面,从该屯往东的地方“并无村落,即是一片荒原
,极东七百里,始有山林重叠。”(《瑷珲县志》(民国九年)卷8,页11。)《瑷珲条约》签订
以后,沙俄就闯进精奇里江南岸设屯开垦。开始,中俄双方村屯相距五、六十里。以后沙俄
当局不断向西安插“民户”,“未数年,致有二、三十村迫近我乡。”(《瑷珲县志》(民国
九年)卷8,页11。)到光绪初年,俄国移民越来越多,他们横行霸道,任意扩大地盘,甚至强
行侵占“六十四屯”东部村民牧场、田地。1879年(光绪五年)7月3日俄人在我段山屯沟外牧
猎之地,擅自埋立木桩,圈占土地,段山屯群众不甘心受俄人侵占、欺侮,聚众与之说理,
俄人竟强词夺理。我段山居民一怒之下,将俄人埋立木桩全部拔掉。第二年6月5日,沙俄又
变换花招,阿穆尔当局向我爱辉副都统照会,声称要借买段山沟外之土地,作为俄人刈草、
牧马、种地之用。我爱辉副都统文绪当即复照,援引《瑷珲条约》之规定,严正指出:“查
条约既经载明,遇有中国人住之处,渔猎之地不准俄国人等侵占。以该处系中国人牧猎之地
,自应照约办理,庶期两安。若谓尔国人借买,殊与条约不符,不敢擅行。”(《黑龙江将军
衙门档案》05-1880。)在我佐领桂廉过江投递照会的当日(6月6日),俄人八、九名竟明目张
胆地到段山屯沟外强行开犁耕垦。我段山屯群众迫不得已,夺下俄犁,卸下犁刀,令其停止
开垦。事情发生后,该管地协领巴德赶赴现场,一面晓喻段山群众不准滋事,一面派人过江
向爱辉副都统报告。6月8日爱辉副都统派佐领桂廉过江会晤,俄官竟以第二天为星期日不予
接见。6月12日,在我方一再要求下,俄官才不得不接见。桂廉在会晤中严词指出:“俄人强
行开垦,有失两国和好。”(《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05-1830。)俄官竟以该处为空旷之地
,无人垦种,无理狡辩。后来桂廉提出,去年俄人埋桩圈地,我方聚众拼命之事,如果任其
发展,后果不堪设想,指出事态的严重性,俄官才不得不应允:唤回俄人,不准侵占开垦。
谈判过后,桂廉立即派人告知段山群众:“两国已达成协议,俄人不再开垦。”(《黑龙江将
军衙门档案》05-1830。)并让段山群众主动交还俄人犁刀。不料事过三天,俄人竟于6月15
日夜晚,在段山屯附近又偷开一片。段山屯屯长多隆阿立即将此情报告给桂廉。第二日桂廉
会同多隆阿往见俄官,指出:“前已议定之事,乃俄人如何肆意妄行。”(《黑龙江将军衙门
档案》05-1880。)俄官理屈词穷,书写文书两份,一份交与俄兵拘传私垦俄人,一份交与多
隆阿给开地俄人阅看。在我江东人民斗争下,俄人最后不得不“拆卸窝棚,车载犁器”,退
出段山屯牧地。
俄人一再侵占我“六十四屯”土地,圈占、开垦。这使我方不得不考虑划定“江东六十
四屯”地区东部界线。在我方要求下,双方达成协议,于1880年7月2日,我方派副管西林巴
图,俄方派农官路新在段山屯一带进行勘查。最后两国确定:北从段山屯东北20里的石头泡
子起,南至爱辉河分岔处偏东,南北长13里作为东部界线,中间设封堆44个,东归俄人,西
归中国。并规定“经订立之后,两国人等如有擅动,照约惩办。”(《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
05-1880。)还规定段山屯“界外山场地方亦准该处人等砍柴、刈草,以免争执。”(《黑龙
江将军衙门档案》05-1880。)该协定签字之后,两国双方互换了印据,并绘有附图。
“六十四屯”东部界线虽已确立,但沙俄侵略本性难移,仍不断越过封堆,侵占我“六
十四屯”土地。1883年(光绪九年)9月,沙俄为了安插移民,单方面撕毁光绪六年中俄双方关
于划定“六十四屯”地区东部界线的协定,派俄官路新带领马兵20余名,越过封堆,在我补
丁、二沟子、托力哈达、大泡子等地重新划界。他们不顾我各屯即熟待割的庄稼,不管田园
、牧场,任意冲豁,随心犁记。我江东人民于9月7、8、9三日纷纷过江禀报,请求爱辉副都
统为民作主。爱辉副都统当即派四品官悦松额,防御端庆,云骑尉魁寿,骁骑校连丰绅额、
尔吞札普过江分段详查。调查得知:沙俄在从“距城(指江右爱辉城)东北一百二十余里之补
丁河起至城之东南汉托力哈达屯前十余里转向西南拉有犁记两道,东面相距各屯均有十余里
不等;又距城六十余里,东北自霍尼胡尔哈屯,北至补丁河西南远地等窝棚、田场以犁记圈
占。”(《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04-1883。)这次犁记,俄人在段山屯南犁记之处,占去我
大泡子屯丁曾吉凌阿等12家地共175垧,汉托力哈达屯吴双魁等三家共熟地80垧以上,吴家窝
棚苏忠阿现种熟地85垧,张双魁地30垧,共计370余垧;在段山屯北面,圈占补丁、霍尼胡尔
哈、远地窝棚等屯地200余垧。调查之后,爱辉副都统又派协领色凌阿、副管西林巴图鲁、云
骑尉魁寿会同大黑河屯佐领桂廉过江与俄会晤。会晤中我方指出:“前(指光绪六年)在段山
东石头泡子地方业已定界、互换字据,今又如何不遵旧办,实有展进。”(《黑龙江将军衙门
档案》04-1883。)俄酋拉萨喇幅强词夺理说:“原立条约(指《瑷珲条约》)内载所有江左划
属俄国地界,我们随意分界与你们无干。”(《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04-1883。)我方最后
退让要求双方重新划界,俄方竟置之不理。会晤没有达成协议。10月9日爱辉副都统托克托布
又带领副管西林巴图鲁、防御端庆、云骑尉魁寿、笔帖式阿勒精阿亲自过江,与俄酋拉萨喇
幅会晤,俄方一再狡辩,终无结果。
1883年(光绪九年)俄人单方犁记之后,俄人夏品又在犁记以内圈占我段山屯附近土地28
0余垧。为杜绝俄人越界圈占土地,1887年(光绪十三年)黑龙江将军衙门派知府李金镛会同爱
辉副都统成庆过江与俄阿穆尔边界官毕聂威斯会晤,再次提出重新划定“江东六十四屯”地
区东部界线。毕聂威斯开始推托1883年(光绪九年)犁记系前任办过之事,本人不敢更改。当
李金镛提出为杜绝俄人逼近,要以1880年(光绪六年)封堆为界挑挖壕沟时,毕聂威斯又胡说
什么“(光绪六年)封堆系微末之员承办,不足取信。”(《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15-1892。
)在这种情况下,李金镛不得已率众按照1883年(光绪九年)俄人犁记,从补丁屯东北起向南挑
挖界壕。当挑挖至老官林子屯东时,如果再挖,就要将我托力哈达、大泡子、吴家窝棚等屯
土地200余垧划在界外。当地群众纷纷向李金镛请求免挖。李金镛遵照屯众意见,遂于此处停
止。
划界之后,为争还托力哈达、大泡子、吴家窝棚等屯被俄人占据的土地,李金镛又会同
爱辉副都统禄彭于1888年1月(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再次与俄官会晤辩论。俄官在我方驳斥下不
得不同意将犁占我方窝棚等地熟地归还中国。不久,俄方又出尔反尔,1888年2月20日(光绪
十四年正月初九)照会我方,又提出以俄人夏品侵占之地归还中方;大泡子、吴家窝棚苏忠阿
地亩系在俄界,不予归还。在我方一再交涉下,于1889年初又提出苏忠阿所垦地亩在公元18
91年前准其耕种,但不得超过百垧,而且每垧每年需向俄方交纳15戈比地租。实际上是让我
方承认此地仍属俄国。
苏忠阿,满族,汉字姓为吴,光绪朝以前世居江左托力哈达屯。因托力哈达就近黑龙江
,江心淤积渐高,所种之地屡遭水淹,遂于1877年(光绪三年)迁至大泡子屯东5里许,平日放
牧地方开垦,并于光绪五年在此建盖窝棚,后称此地为吴家窝棚。苏忠阿是“旧居黑龙江左
岸之人”(《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12-1891。),所种之地,开垦之时并无犁界,按照《瑷
珲条约》、《北京条约》及1880年(光绪六年)划界规定,此地应属我国管辖,只是在1883年
(光绪九年)沙俄单方划界才将此地霸去。此案自1888年(光绪十四年)起,经我爱辉副都统以
至清廷多次与俄交涉,但直至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江东六十四屯”被沙俄霸占,始终没
有结果。
沙俄不仅蚕食我国“江东六十四屯”土地,而且还不断骚扰、迫害我“江东六十四屯”
和平居民。
位于“江东六十四屯”东北部的补丁屯,向以酿酒著称,光绪初年有酒铺30余家,每户
存酒都超过万斤。补丁屯是俄屯通往海兰泡的必经之地,来往过路的俄国人经常到此饮酒,
因此生意十分兴隆。补丁屯的酒业日益发展,直接影响俄国商人利益,因此,他们对补丁屯
酒铺久怀忌恨,多次照会我爱辉副都统禁止补丁屯人民经营酒业。爱辉副都统几次都以“酒
商系在旗屯界内,他人不得干涉”(《瑷珲县志》(民国九年)卷8。)予以驳回。对此沙俄恼羞
成怒。1893年(光绪十九年)春,俄官率领马队数十人闯进补丁屯,挨家挨户搜查库存之酒,
将大、小酒商藏于冷房中的酒柜、酒箱全部用刀和大斧砍碎、打翻。盛以万斤酒以上的大酒
柜,难以移动,俄官兵竟用铁凿从柜下凿洞,将酒放出,致使酒液“积满房屋,由门户长流
而出,弥沿房院。”(《瑷珲县志》(民国九年)卷8。)乃至“屯中聚酒成渠”,(《瑷珲县志
》(民国九年)卷8。)我酒商遭此劫难,“伙众痛哭流涕,几不欲生”(《瑷珲县志》(民国九
年)卷8。),而俄官竟鼓掌大笑。经事后调查“各商损失约有三百余万之多。”(《瑷珲县志
》(民国九年)卷8。)为保护我国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各酒商一致要求我爱辉副都统与俄交
涉。爱辉副都统在人民强烈要求下,向沙俄阿穆尔当局提出抗议,要求赔偿损失,但沙俄竟
置之不理。
王家桥,处于“江东六十四屯”地区中部,是由爱辉至江左岸东部的往来通道。江东老
人王福海(已故)回忆,其家原居于王家桥屯,因其屯往来行人多,其大伯在屯内开了一个小
店。王福海大伯一家祖孙三代共七口人,另外有个外姓人在其家帮工。平时不论中国人还是
俄国人到其店,都是热情招待:烧水、做饭、喂马。1883年(光绪九年)冬的一天,又有两三
个俄国人赶着爬犁路过王家桥,王家象平时一样,热情地把他们让进屋。王福海大伯问寒问
暖地说:“冷了吧?喝点水,暖和、暖和。”接着吩咐帮工的俄国人生火烧水,自己走进了
里屋。可是歹毒的俄国人却趁帮工的低头生火烧水之时,突然一斧子,将他砍死,接着又闯
进里屋杀了王福海的大伯、大娘和侄子,又将其七叔、八叔各砍了一斧子。然后抢尽其大伯
家全部东西,连夜逃之。第二天天亮,王福海到其大伯家一看,连帮工的共八口人,除七叔
、八叔当时没死外,其余全部被砍死。这件事发生后,王福海家再也不敢在王家桥屯住了,
于是迁到比较偏远的二沟子屯。据江东老人回忆,类似这类事件时有发生。“六十四屯”居
民称之为“抢仓子”。
1883年11月(光绪九年十月)沙俄官兵还闯进我临近黑龙江边的段奇法屯,强使该屯群众
为其带路,当地群众不听指使,竞以鞭打、捆绑相威逼。我居民徒手与其撕斗,沙俄官兵居
然动用大刀将我居民砍倒。事后沙俄竟强词夺理,“以互相撕斗,俱各划伤”(《黑龙江将军
衙门档案》04-1983。)为由,将该屯居民库克精额等五人抓去。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春,沙俄还突然派官兵闯入我江左各旗屯调查人民户口、房屋、
产业、六畜数目。为保护我国主权不受侵占,当时带领六营新兵驻防于爱辉的统领寿山,当
即派官兵一哨过江保护旗屯。不料俄官竟倒打一耙,借以黑龙江左岸已归俄属,反诬我方官
兵越界有违约章,竟派重兵将我官兵包围勒令交出枪枝30余(杆),寿山得知消息后,气愤填
膺,义欲派重兵前往追索,兵司其它各员恐怕事态闹大,引起边隙,再三劝阻,始将拦住。
此事后经爱辉副都统多次向沙俄阿穆尔当局照会,强烈抗议,最后才不得不交还枪枝(《瑷珲
县志》(民国九年)卷8。)。
沙俄对我“江东六十四屯”居民的骚扰、迫害,激起了我“六十四屯”人民极大义愤,
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自1883年(光绪九年)起,各屯便分立了百户总长并十家长,同时还组
织起了乡团,派人筹集粮米以备战时之用,还决定各乡团有事各保各段,无事各务农业。
沙俄蚕食“江东六十四屯”土地,迫害“江东六十四屯”人民,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
目的是要夺取、霸占这块土地。为了达到这一罪恶目的,沙俄在《瑷珲条约》签订以后,即
在此地区建立俄屯、俄站,实行公开的占领。
沙俄在“江东六十四屯”地区建立的最早俄屯时间为1859年(咸丰九年),即《瑷珲条约
》签订后的第二年。地点在我“江东六十四屯”地区北端的补丁屯东北30里(屯名不详)。同
年又在“江东六十四屯”地区南部托里哈达屯南,设屯一处,名为尼兹敏那牙。这一年还在
爱辉城对过,设立站房1处。此站房1874年(同治十三年)拆毁。
继1859年(咸丰九年)在我“六十四屯”地区建立2个俄屯,1个屯站之后,沙俄又于1866
年(同治五年)先后建立了2处俄站:一是段奇法俄站,在我段奇法屯北2里许,建有站房1所,
仓库1所,1890年(光绪十六年)调查该站有“俄官一员,俄领催一名,俄兵十名”(《黑龙江
将军衙门档案》15-1892。);另一俄站在卜尔多屯南1里许,建有俄站房1所,仓库1所,18
92年(光绪十八年)调查“有俄领催一名,俄兵十名”(《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15-1892。)
,此俄站归属段奇法俄站俄官管理。
1867年(同治六年)沙俄又在我补丁屯西南15里,建立乌拉的米洛夫卡屯。该俄屯西靠精
奇里江,南、北、东三面邻我霍尼呼尔哈、补丁、远地等屯。1883年(光绪九年)俄官路新带
同马兵20余名擅自犁“江东六十四屯”东部界沟,同时又从霍尼呼尔哈屯起至补丁河西南,
犁记一道,圈占我霍尼呼尔哈、补丁、远地等屯田地、牧场20余垧,归属乌拉的米洛夫卡屯
。1890年(光绪十六年)俄人又私自在乌拉的米洛夫卡屯周围,立木桩9根,犁记6里,不准我
补丁、霍尼呼尔哈等屯居民到此打草放牧。
1874年(同治十三年)俄国商人又在俄站段奇法附近建盖俄屯阿拉威间斯克。1890年(光绪
十八年)调查该屯建有“大、小俄房十一所,占地南北约长不足一里,宽约五、六十步”,“
有俄人五名至八名、十名不等”(《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15-1892。)。
1883年(光绪九年)沙俄又在我“六十四屯”地区南部,大泡子屯前10里许,建俄屯1处;
又在盖勒秦河南沿,建屯1处,名为盖勒秦。
沙俄为了沟通海兰泡与伯力的通信联系,还于1867年((同治六年)至1871年(同治十年)以
及1883年(光绪九年)先后多次在我“江东六十四屯”界内,埋立电线杆,强拉电线。
对于沙俄上述在我“六十四屯”区域设屯、建站、架设电线之事,我“六十四屯”居民
进行了不断的反抗和斗争。仅就反抗沙俄强拉电线而言,1867年(同治六年)沙俄初挖柱眼时
,“江东六十四屯”居民以有碍房园、田基为由,平毁80余处;1868年(同治七年)沙俄又自
托哈达至霍尼呼尔哈屯埋立800余根电柱,我“江东六十四屯”居民不畏强暴,拔除8根;18
70年(同治九年)、1871年(同治十年)又各拔除4根。1883年(光绪九年)沙俄又在我“江东六十
四屯”地区东部改立弦桩。江东各屯人民纷纷向爱辉副都统报告,爱辉副都统当即派骁骑校
依里布过江,弹压各屯群众不准滋事,同时会晤沙俄阿穆尔当局,提出:“农丁劳苦经年,
竭力耕种,务望传知埋竖之官,不可在田里竖立。”(《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04-1883。)
俄官竟以“弦桩自未取直”,“并无特意向地里埋竖”(《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04-1883。
)为由,坚持不让,10月15、16两日沙俄不顾我方一再照会,30余名俄人自下而上在我“六十
四屯”区域内埋立电柱。当埋到二沟子屯时,竟将13根电柱埋在屯民田里。该屯群众将已埋
立电柱拔弃4根。俄官见我人多势众,没敢还手,龟缩回去,接着俄人又加派官兵五、六十名
,均持刀枪器械,回到二沟子屯,将拔弃电柱重新埋立,又接着强行由二沟子屯向段山屯埋
去。当埋至段山屯时,又遭该屯群众拦阻,俄官兵竟以武力镇压,昼夜在二沟子、段山二屯
,放枪“震吓骚扰”,并绑去我二屯群众10名。当地六十余名群众不顾俄官的武装拦阻,乘
空进城禀报。但是我爱辉副都统仅能以口头的抗议、书面的照会,要求沙俄放弃蚕食我“六
十四屯”地区的政策,但是所有这些对于侵略成性的沙俄来说,都是无济于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