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区划
第三节 行政区划
一、县域行政设置与区划
(一)古 代
从《新唐书·渤海传》等史书记载情况看,林口县域在唐代渤海国时期就有地方行政区划。
当时,渤海国仿照唐朝行政制度,在全国设京、府、州、县、村等行政机构。府置都督,州置
刺史,县置县丞,村设村长。县域属渤海国独奏州郢州辖区。郢州治所可能在牡丹江沿岸三道
河子河口处的兴农古城遗址(今兴农村,1962年由林口县划归海林县辖)。郢州所辖白岩县和延
庆县均在林口县域。白岩县治所可能在古城镇古城遗址,延庆县治所可能在莲花乡古城遗址。
926年(五代·后唐天成元年),渤海国被契丹灭亡后, 县域历经辽、金、元、明、清各朝
统治。此间虽有地方行政区划,但由于史料缺乏,仅知金朝设有军政合一的地方组织猛安谋克。
作为军事组织,“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1116年(金太祖二年)规定 300人
为一谋克,10谋克为一猛安,作为行政组织其职能与州、县相当。在金源地区是和州、县并行
不悖的建置,主要掌管女真族本身事务。县域隶属的胡里改路即设有胡里改猛安,与路的治所
同在今依兰古城。明朝在东北设奴尔干都指挥使司,下设卫、所、地面、站等以军事为主兼管
地方行政的组织。县域今五林一带设有法因河、甫儿河等卫,今三道通五道河子一带设有安河
卫,今古城镇乌斯浑一带设有乌斯浑卫。清初不设郡县,在将军辖区内实行八旗制,将居民以
氏族为单位,编成牛录(即“佐领”),其首领称牛录章京(即佐领官),然后编入满洲八旗,进
行统治。后来实行编民户制度,以噶珊(村屯)或氏族为单位,“各设姓长(族长)、屯长,分户
管辖”。同时设卡伦、兵站,派官兵驻守各地,军、政统管。今刁翎镇东岗子村西的乌斯浑河
口古城遗址,当时即为一重要卡伦驻所。1910—1911年(清宣统二至三年),依兰境内设城关、
宏克力、太平、二道河子、刁翎和道台桥 6个区。刁翎区为迄今所知林口县域最早的有文字资
料记载的区级行政设置。
(二)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地方行政实行区(乡、保)、甲制,设区长(乡长、保董)、甲长。1925年后,区名
以序数排列,各区设警察驻所,加强统治。
据已有资料看,县域当时的行政区划是:
依兰县第五区,治所在兴隆镇(今刁翎),辖兴隆镇、南福屯(今西北楞)等村屯。
方正县第五区第二段,辖五道河子、五虎嘴子(今五连山)等村屯;第三段,辖四道河子、
三道通、莲花泡(今莲花村)等村屯。
勃利县第五区第十三甲(古城镇甲),主要管辖村屯有二龙山、青山河口(今联合)、秋皮沟、
龙爪沟(今龙爪)、阜隆岗(今阜隆)、大杨木背(今上三阳)、马鞍山、古城镇、乌斯浑河、湖水
别拉(今湖水二村)、马档子河、西北楞河等。
宁安县的团聚乡,乡域北至方正县界,南至花脸沟,西至宾县界,东至穆棱县界,包括今
海林县、林口县、穆棱县各一部。今林口县五林、五星、柳树、朱家、宝林等乡镇当时归属团
聚乡。
(三)东北沦陷时期
1.林口县设治前
1933年,基层行政实行《暂行保甲法》,规定人有户口,户有门牌,十几户为一牌,牌设
牌长;几十个牌(或几个小屯)编为甲,甲设甲长;几个邻近甲联合设保,保设保长。制定保甲
公约和十家连座法,以便监视人们的反日反满活动。保甲直接受各区警察署管辖,并受保甲委
员会监督。
县域行政区划大致情况是:
依兰县第五区,改为兴隆镇保,辖16甲、150牌。
方正县第六区(治所三道通镇),因当时三道通镇警察署被赵尚志等人率领的抗日武装摧毁,
日伪政权编制《方正县一般状况》时详细情况未能列入统计中。
勃利县第十三甲(古城镇甲)辖古城镇、上亮子(今龙爪)、山东会、大杨木背、湖水别拉、
马鞍山、马鹿沟(今马路)、小太平沟、大肚子沟(今永胜)等村屯。第十四甲(亚河沁甲)辖亚河
沁 (今亚河)、二龙山、青山河口等村屯。 1935年勃利县在今古城至龙爪、楚山一带设第五保
(治所林口,又称林口保),辖32个甲。
穆棱县奎山保辖奎山甲、吉庆甲、麻山甲,主要村屯有奎山、吉庆、安山、安乐、余庆、
麻山(今属鸡西市)等。
宁安县第六区为五河林保。
1936年,伪满政府公布《暂行街村制度》。1937年,公布《街制》《村制》,取代原来的
保甲制。城(市)置街,设街公所、街长,街下设区、牌、组等居民组织;村设村公所、村长,
村下设屯,屯设办事处和屯长。
此时期,县域有资料可考的行政区划情况是:
隶属勃利县部分,属于县城区所辖的17个屯中有虎山屯;属于林口村所辖的有阜隆岗、向
阳、赵瞎子店、楚山、山东会、太平、洞子(今庆岭)、马鞍山 8个屯;属龙爪村所辖的有龙爪
屯(今龙爪);属古城村所辖的有古城、马鹿沟、西亚河沁 (今亚河)、湖水别拉、小马当沟(今
沿河)5个屯;属青山村所辖的有青山、秋皮沟两个屯。
隶属穆棱县部分有奎山村,辖奎山、安山、安乐、吉祥(今属鸡西市)、麻山5个屯。
隶属宁安县部分有青林村(今五林)、仙洞村(今朱家)、北甸村、柳树河子村。
2.林口县设治后
1939年6月1日,伪满洲国政府划出“三江省勃利县、牡丹江省密山县及穆棱县区域之一部,
设置林口县。”当时基层行政实行街村制。从勃利县划出的行政村有:林口村,辖阜隆岗、向
阳、赵瞎子店、楚山、山东会、太平、洞子、马鞍山 8个屯;龙爪村,辖龙爪屯;古城村,辖
古城、马鹿沟、西亚河沁、湖水别拉、小马当沟 5个屯;青山村,辖青山、秋皮沟两个屯。从
穆棱县划出的行政村为奎山村,辖奎山、安山、安乐、吉祥、麻山5个屯。
同年,伪满政权强调街村设置应与警察管区、学区、协和会分会、合作社等组织相一致,
以便对街村实行严格监督控制。
1941年,实行《国民邻保组织确立要纲》。1943年实行《村建设要纲》,推行行政、协和
会、合作社结成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便于以屯为据点,实行粮谷“出荷”,加强对人民的统
治和压迫。
1945年解放前,林口县基层行政区划大致情况是:林口街,辖东街、西街、街东(今战斗)、
街西(今胜利)、东关(今东关、东风)、西关(今团结)、阜隆岗、六号(今六合)、太平、洞子、
马鞍山等村屯;古城村辖古城镇和七星泡、新立、乌斯浑、马鹿、德安、湖水别拉、亚河沁等
屯;龙爪村辖龙爪镇和向阳、山东会、头道河子(今头道)、二道河子(今龙丰)、兴隆(今龙兴)、
西山、植场、湾龙、十八方地(今万宝)等屯;奎山村辖奎山村和安山、安乐、吉祥、余庆、麻
山、大杨木背等屯;青山村辖青山村和小二龙、青山河口、大二龙、虎山、佛岭(今属勃利县)
等屯。
(四)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合江省将方正县的三道通区 (今林口县三道通乡、莲花乡)、依兰县的刁翎区(今
林口县刁翎镇、双丰乡、建堂乡)划归勃利县辖。同年5月,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地区合并
成立五林县,废除伪满政权街村制,实行区、乡(街)、村、屯、闾新建制,全县按序数分设为
第一、二、三、四、五自治区,共辖131个屯。各级行政机构分别称为县政府、区公所、乡(街)
公所、村公所;县政府设县长、副县长、科长、副科长、股长、副股长、干事等职,区公所设
区长、副区长、教导员、秘书、民政助理、经建助理、鲜政助理、教育助理等职,乡(街)公所
设乡(街)长、副乡(街)长、文书、通信员等职,村、屯设正、副村、屯长。1947年 1月,合江
省将刁翎地区(今刁翎、三道通、莲花、双丰、建堂5乡镇)从勃利县划出,设立刁翎县。2月,
将五林县一、二、三区(林口、古城、麻山)划出成立林口县,今林口县域进入三县并存时期。
后林口县将所辖地域重新区划为 6个区,即一区(城关区)、二区(古城区)、三区(奎山区)、四
区(麻山区)、五区(龙爪区)、六区(亚河区)。区政府设正、副区长各 1人,下设秘书和民政、
经建(今工商)、生产、财粮、教育、武装、公安等助理员,以及农会主席、委员等。城关区下
设街机构,设街长、副街长和事务员。其他区普遍下设村机构,设村长、副村长、文书、财粮、
武装委员、治保主任、农会主席(会长)。
五林县设5个区:一区(五林区),辖区今五林镇和五星乡,治所五林镇;二区(仙洞区),
辖区今朱家镇和宝林乡一部,治所朱家镇;三区(柴河区),辖区今海林县柴河镇和牡丹江市效
区一部,治所柴河镇;四区(柳树河子区),辖区今柳树乡和宝林乡一部,治所初设七星村,称
七星区,后迁至柳树河子村,改称柳树河子区;五区(二道河子区),辖区今海林县二道河子镇
和三道河子乡,治所二道河子镇。
刁翎县设一区(刁翎区)、二区 (黑背区,今双丰乡)、三区 (前刁翎区,今建堂乡)、四区
(三道通区)。1948年,从三道通区分出莲花区为五区。1949年 1月,刁翎县撤消,所辖各区划
归林口县。同时,莲花区并入三道通区。林口县由 6个区增至10个区,即城关、古城、奎山、
麻山、龙爪、亚河、建堂、刁翎、黑背和三道通区。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6年3月 13日,根据国务院决定,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撤消海林县,所属五林、朱
家沟(原仙洞)、二道河子、柴河(桦林、工农、互利、镇江4村除外)、柳树河子5个区划归林口
县辖。林口县地方行政由1949年的10个区增至15个区。
同年4月,经省批准,县委、县人委决定将15个区划为1个镇、两个区、38个乡,实行镇、
区、乡制。城关区改为林口镇,保留三道通区和二道河子区两个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
构,负责管理区内各乡行政事宜。38个乡是:古城、湖水、马路、奎山、马鞍山、麻山、西大
坡、龙爪、向阳、亚河、青山、虎山、建堂、小盘道、刁翎、四合、黑背、三道通、大屯、字
砬子、木兰集、五林、板院、青北、马桥、朱家、大碱、柴河、北甸、北站、嘎库、柳树河、
宝林、土甸、二道河子、河口、黑牛和复兴乡。
同年9月,根据上级指示,县委、县人委决定将1个镇、38个乡调整为 1个镇、22个乡,即
林口镇,古城、奎山、麻山、龙爪、青山、建堂、刁翎、木兰集、柴河、北站、字砬子、黑背、
大屯、三道通、柳树河、五林、朱家、宝林、马桥、河口、二道河子和复兴乡,保留三道通与
二道河子两个区公所。
1957年初,撤消两个区公所,将22个乡调整为14个乡,即奎山、龙爪、亚河、古城、麻山、
柳树河子、柴河、五林、朱家、二道河子、刁翎、建堂、黑背和三道通乡,连同林口镇共15个
乡镇;乡镇机关称人民委员会。同年1月,麻山乡划归鸡西市,4月办理移交手续。
1958年 8月“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后,全国推行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本县各乡镇
政府改称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既是基层的政权组织,又是生产组织。人民公社成立管理委员会,
行使乡镇人民委员会的职权。各村成立管理区,下设作业区。1960年以后,实行公社、生产大
队、生产队三级行政制度。公社管辖生产大队,生产大队管辖生产队。生产队是直接进行生产
的单位。
公社设社长、副社长(后改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设秘书、财政、民政、农业、
文教、卫生、武装(后设武装部)等助理员及公安特派员。生产大队设管理委员会、大队长、副
大队长、会计辅导员和治安、文卫主任等。生产队设队委会和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出纳
等。
此期间,本县在原乡镇基础上又新成立一些公社,至1961年 9月全县共18个公社,即林口
镇、奎山、龙爪、亚河、新城(原古城)、柳树、朱家、五林、刁翎 (原刁翎与黑背两乡合并而
成)、建堂、三道通、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1958年9月新设)、莲花(1961年5月从三道通
公社分出)、双丰(原黑背乡,1961年5月17日从刁翎公社分出)、五星(1961年7月从五林公社分
出)和宝林(1961年9月14日从柳树、朱家、龙爪分出柳毛、宝林、楚山等大队组成)公社。
1962年10月30日,经报请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恢复海林县建制,将林口
县柴河、二道河子和三道河子公社划归海林县;林口县辖15个人民公社。1965年 1月,从林口
镇和龙爪公社各划出一部分村屯,建立中兴人民公社;全县为16个公社。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7年 6月19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建立林口县革命委
员会。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各公社陆续成立了革命委员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 9月20—23日,召开林口县第八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将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林口县人民政府。同年,各公
社革命委员会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同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批准,林口镇公
社管理委员会改称林口镇人民政府。
1982年,全县行政区划为1个镇、15个公社,下辖250个生产大队、814个生产队。
1984年 4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取消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镇乡村体制。
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乡人民政府。至1985年3月,先后有新城、五林、刁翎和朱家公社(乡)
改设为镇。1992年全县行政区划分为5个镇、11个乡人民政府,下辖292个村民委员会。
乡镇政府设乡(镇)长、副乡(镇)长,内设机构主要有秘书室、统计室、财税所、粮管所、
林业站、农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水利站、经管站、计划生产办、土地办、司法办、
民政办、武装部等。村民委员会由村长、会计、出纳员等人员组成。
二、乡镇区划
(一)林口镇
民国时期,今林口镇地区隶属于吉林省依兰道依兰府管辖的龙爪沟屯。当时龙爪沟屯居民
分散居住在今东起奎山,西至向阳、宝林,南起六合、兴华,北至湖水河两岸的广阔地域。1913
年龙爪沟一带有住户 445户。1918年勃利县建立,龙爪沟划为勃利县辖区,属勃利县西乡所辖
龙爪沟屯。1929年勃利县地方行政划为 5区13甲35屯,龙爪沟屯为第五区第十三甲所辖。今林
口镇为龙爪沟屯中的一个自然屯,称中亮子或龙爪沟口。
沦陷时期,1934年修筑图佳铁路时,在龙爪沟屯中亮子设“林口驿”(车站)后中亮子为林
口一称取代。1935—1936年,伪满政权实行保甲制度,今古城至龙爪、楚山一带划为勃利县第
五保。第五保所辖大、小村屯和零散居民点,以次序号排列,编设32个甲。林口为第五保治所
驻地。因此,人们习惯上又将第五保称为林口保。1937年废除保甲制,改行街村制,勃利县第
五保(林口保)改称林口街。1938年5月,勃利县地方行政划为1城区 6村29街11丁目两个开拓点,
共50个自然屯。其中林口街改称林口村,下辖 18个街、11个丁目、8个自然屯。18个街是:创
城街、一面街、朝阳街、中央街、中兴街、北大街、本町街、头道街、二道街、三道街、四道
街、五道街、正阳街、西创城街、南大街、西屯基街、东站街、满岭街。11个丁目是:西一丁
目、西二丁目、西三丁目、西四丁目、东一丁目、东二丁目、东三丁目、东四丁目、东六丁目、
东七丁目、东八丁目。 8个自然屯是:阜隆岗、向阳、赵瞎子店、楚山、山东会、太平、洞子、
马鞍山。1939年林口建县,林口成为县治所在地,林口村改称林口街。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5月1日,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地区合并,成立五林县;林口街
改设为五林县第一自治区,仍为县治所在地。1947年 2月,分设林口、五林两县;一区隶属林
口县,为县治所在地,称林口县一区。1949年改称城关区,下设6个村政府、4个街政府。
建国后,1956年城关区改为林口镇。1958年建立林口镇人民公社。1962年将新城公社七星
泡、新发和龙爪公社东升、红旗等 4个大队划归林口镇公社辖。1965年将林口镇公社东关、东
风等11个生产大队划归新成立的中兴公社辖。1967年6月成立林口镇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
年改称林口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同年12月,建立林口镇人民政府,内设 6个街道办事处,
下辖40个居民委员会,有 14个镇街企事业单位、两个公安派出所、3个生产大队、11个生产队。
1984年以后,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取消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全镇推行镇村行政体制。
1992年,林口镇辖兴隆(原东街)、建华(原西街)、向阳、文政、宏伟(原站前街、兴林街)、立
新6个街道办事处和友谊、城北、城西、城东4个行政村。
林口镇内的街道区划情况是:
文政大街、站前大街、铁北大街、河北大街、镇西大街、西关大街;
光明路、向阳路、邮电路、新华路、和平路、迎春路、前进路、立新路、建华路、团结路、
丰收路、一中路;
林机一街、林机二街、林机三街、林机四街、林机五街、林机六街、铁道街、光华街、牡
丹街、曙光街、吉庆街、友谊街、红星街、民族一街、民族二街、七星街、河北一街、河北二
街、河北三街、兴业街、中兴一街、中兴二街、中兴三街、中兴四街、中兴五街、镇西南一街、
镇西南二街、镇西北一街、镇西北二街、镇西北三街、镇西北四街、镇西北五街、文明一街、
文明二街、文明三街、文明四街、橡胶街、支农街、宏伟街、支农南一街、支农南二街、支农
南三街、支农南四街、支农南五街、支农南六街、
支农南七街、支农南八街、支农北一街、支农北二街、宏伟北一街、宏伟北二街、宏伟北
三街、三中一街、三中二街、三中三街、三中四街、三中五街、三中六街、三中七街、道口街、
迎春一街、迎春二街、迎春三街、迎春四街、迎春五街、迎春六街、互助街、互利街、同心街、
农机一街、农机二街、新建一街、新建二街、新建三街、新建四街、长鸣街、茂源街、向阳头
道街、向阳二道街、向阳三道街、向阳四道街、向阳五道街、向阳六道街、向阳七道街、向阳
八道街、向阳九道街、向阳十道街、向阳十一道街、向阳十二道街、向阳十三道街、果品一街、
果品二街、朝阳头道街、朝阳二道街、朝阳三道街、朝阳四道街、朝阳五道街、朝阳六道街、
朝阳七道街、朝阳八道街、朝阳九道街、朝阳十道街、工业街、建陶一街、建陶二街、建陶三
街、建陶四街、春光街、春光南街、园林头道街、园林二道街、园林三道街、园林四道街、园
林五道街、园林六道街、园林七道街、园林八道街、平安街、平安一街、平安二街、平安三街、
先锋街、和平头道街、和平二道街、和平三道街、和平四道街、和平五道街、和平六道街、和
平七道街、育红街、前进头道街、前进二道街、前进三道街、前进四道街、前进五道街、前进
六道街、丁香街、丁香一街、丁香二街、丁香三街、丁香四街、清泉街、清泉南一街、清泉南
二街、清泉北一街、清泉北二街、幸福头道街、幸福二道街、幸福三道街、幸福四道街、幸福
五道街、幸福六道街、幸福七道街、幸福八道街、幸福九道街、幸福十道街、幸福东一街、幸
福东二街、幸福东三街、跃进头道街、跃进二道街、跃进三道街、跃进四道街、跃进五道街、
跃进六道街、跃进七道街、跃进八道街、跃进九道街、跃进十道街、跃进十一道街、跃进十二
道街、跃进十三道街、跃进十四道街、健康街、新胜一街、新胜二街、新胜三街、华荣街、华
荣南街、华荣北街、团结头道街、团结二道街、团结三道街、团结四道街、团结五道街、团结
六道街、团结七道街、团结八道街、丰收一街、丰收二街、丰收三街、丰收四街、丰收五街、
平顺街、安乐街、富裕街、气象一街、气象二街、气象三街、勤劳街、勤劳北一街、勤劳北二
街、房产街;
林机路、勤俭路、新风一路、新风二路、新风三路、新风四路、通北路、利民路、林发路、
果园路、农建路、创业路、三中路、红光路、镇东路、立业路、兴旺路、育才路、富强路、建
设路、新建路、纺织路、朝阳路、朝阳西一路、朝阳西二路、太平路、园林路、跃进路、新胜
路、幸福路、保健路、气象路、农丰路;
于家胡同、牡丹胡同、老市场胡同、民乐胡同、乐业胡同、友谊胡同、沿河胡同、民族胡
同、工字胡同、光辉胡同、红星胡同、永发胡同、新风胡同、桥头胡同、万字胡同、利民胡同、
中兴胡同、卫生胡同、清洁胡同、卫校胡同、镇西一胡同、镇西二胡同、镇西三胡同、镇西四
胡同、治富胡同、齐心胡同、群乐胡同、朝中胡同、橡胶胡同、农机胡同、水产胡同、光明胡
同、生资胡同、昌盛胡同、林机胡同、建陶胡同、工业一胡同、工业二胡同、果品一胡同、果
品二胡同、果品三胡同、振华胡同、园林胡同、粮库胡同、五金胡同、新华一胡同、新华二胡
同、新华三胡同、新华四胡同、东风胡同、交通胡同、林业胡同、机关胡同、和平一胡同、和
平二胡同、和平三胡同、文政一胡同、文政二胡同、文政三胡同、文政四胡同、文政五胡同、
前进一胡同、前进二胡同、站前一胡同、站前二胡同、站前三胡同、丁香一胡同、丁香二胡同、
丁香三胡同、清泉胡同、物资胡同、二中胡同、群利胡同、光荣胡同、健康胡同、保健胡同、
保健二胡同、西关胡同、团结胡同、房产一胡同、房产二胡同、丰收胡同。
(二)古城镇
清末,今古城镇地区仅有湖水别拉(今湖水二村) 1屯,隶属吉林省依兰道依兰府。民国初
期,古城镇地区隶属依兰府龙爪沟屯,增加下亮子(今古城)、马鹿沟、雅柯琴河口(今乌斯浑)
3屯。1918年9月15日,勃利县建立,龙爪沟屯划为勃利县辖区。勃利县设3镇8乡29屯,将下亮
子从龙爪沟屯中分出单设为古城镇,与鸡心镇 (今大四站乡)、大碾子河镇(原老街基,今勃利
镇)并列为三镇。1919年勃利县将3镇改成3保29屯,1920年又划为4保13甲,古城镇为勃利县二
保,辖十三甲古城镇。1929年勃利县划为5区3甲35屯,古城镇属五区第十三甲。
沦陷时期,1933年伪满政权将勃利县划为15甲38屯,古城镇为十三甲,管辖古城镇和上亮
子、山东会、大杨木背、湖水别拉、马鞍山、马鹿沟、小太平沟和大肚子沟等村屯。 1938年5
月,勃利县划分为1城区、6村,古城镇改为古城村,辖古城、马鹿沟、西亚河沁、湖水别拉、
小马当沟等5个屯。1939年6月林口县建立,古城村划归林口县辖。村公所驻地称古城镇。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 5月,林口县与五河林地区合并改称五林县,古城地区划为五林县
第二自治区。1947年五河林地区单独设县,古城地区划归林口县,设为二区。1949年改称林口
县古城区。此时,今古城镇域有古城镇(包括一、二、三、四、五村)和新立、乌斯浑、马路、
八家子、朝鲜族屯(今湖水一村)、湖水(今湖水二村)、小河北、四间房、和尚屯(今合成屯)、
乌斯浑朝鲜屯(今红丰)、德安、安民、湖北、小马当沟、大马当沟(今前进)等村屯。
建国后,1956年撤区划乡,为古城乡,1958年改建为新城人民公社。1962年七星泡和新发
两个大队划归林口镇公社辖。1967年12月成立新城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撤消革命委员会,
恢复新城公社管理委员会名称和职能。1982年,新城公社下辖20个生产大队、77个生产队,分
居于21个自然村屯。1984年 4月13日,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镇乡
人民政府,新城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古城镇人民政府。
1992年,古城镇人民政府辖1个街道办事处、23个行政村。1个街道办事处为常新街道办事
处,辖第一、二、三、四、五等5个居民委员会。
镇内街道区划为 5街14路:常新街、繁华街、宏伟街、黎明街、向阳街;新华路、新乐路、
新光路、新风路、新兴路、新安路、新宇路、新发路、新育路、新建路、新亚路、新胜路、新
生路、新春路。
23个行政村是:古城一村(辖合成屯)、古城二村(辖大山头屯、参地屯)、古城三村、古城
四村、古城五村、新四村、新立村、乌斯浑村、红丰村、德安村、长安村、马路村、安民村、
大砬子村、湖水一村、湖水二村、小河北村、湖北村(辖湖北小屯)、沿河村、前进村、四间房
村、寒葱河村、红石村。
(三)刁翎镇
清代,今刁翎地区辖于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改革东北
行政制度设东北三省,刁翎地区辖于吉林省依兰府。1910—1911年(清宣统二至三年),依兰府
设刁翎等 6区,刁翎区排在第五位。1911年(清宣统三年)前,今刁翎镇域有后刁翎(简称刁翎)、
南刁翎(今得胜)、乌斯浑卡伦城、黑顶子等村屯。
民国时期,1913年依兰府改为依兰县,刁翎地区为依兰县第五区,治所刁翎。1927年刁翎
改称兴隆镇。1932年 8月,兴隆镇区划归勃利县辖,称五区(后刁翎);次年又划归依兰县,仍
称五区,治所兴隆镇。
沦陷时期,1933年实行《暂行保甲法》,刁翎地区为依兰县兴隆镇保,辖 16甲、150牌。
管辖范围包括今三道通乡、莲花乡牡丹江以东地区、刁翎镇、双丰乡和建堂乡。1936年以后实
行街村制度,兴隆镇保改称兴隆村,下辖屯、牌不变。村公所驻地仍称兴隆镇。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刁翎地区划归勃利县辖。1947年1月1日,刁翎地区建县,县治设
在刁翎村(原兴隆镇),下辖城关区(也称一区、刁翎区)、前刁翎(今建堂)、黑背和三道通 4个
区。1948年从三道通区分出莲花区为第五区。1949年1月6日,刁翎县撤消,同时将莲花区并入
三道通区;刁翎等 4区划归林口县辖,刁翎区为林口县第八区。此时,今刁翎镇域有长青、保
安、永安、成顺、源发、东沟、小屯(今合心)、德胜(今得胜)、半方地、兴隆沟(今兴隆)、四
河(今四合)、样子沟上屯(今跃进)、样子沟下屯(今样子沟)、徐家屯、三家子、东岗子、上马
蹄、下马蹄等村屯。
建国后,成顺村分设为胜利和治安两村。1956年3月,刁翎区改为刁翎乡。1958年9月,在
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刁翎乡与黑背乡合并成立刁翎人民公社。1961年 5月17日,原黑背乡部分
从刁翎公社划出,建立双丰人民公社。1968年 7月成立刁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革命
委员会撤消,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名称和职能。1982年刁翎公社辖20个生产大队、50个生产队,
分居于19个自然村屯。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废止公社体制,推行镇乡体制,人民公
社管理委员会改称镇乡人民政府。5月3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省民政厅黑民字[1984]第
21号文件批准,刁翎公社改为刁翎镇,建立刁翎镇人民政府。
1992年,刁翎镇辖向阳、兴龙两个街道办事处和23个行政村。23个村是:长青村、保安村、
胜利村、治安村、永安村、源发村、东发村、东升村、东沟村、得胜村、半方地村、兴隆村、
四合村、合心村、样子沟村、跃进村、徐家村、三家村、东岗村、下马蹄村、上马蹄村、兴发
村、幸福村。
(四)五林镇
清末,今五林地区已经有村屯分布。形成最早的村屯是五虎林,即今五河村。
民国时期,今五林地区隶属宁安县团聚乡。1931年,已有勃兴镇 (今五林)、西亮子屯(今
江沿)、马桥河(今马桥)等村屯。
沦陷时期,1933年以后,为宁安县第六区五河林保;同时设第六警察署,治所均在五阿林。
五河林保辖佛塔密甲(包括柴河地区)、降树林甲(今牡丹江市郊区桦林)。实行街村制后,五河
林保改为青林村。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5月 1日,五河林地区(今五林、五星、朱家、柳树、宝林、柴河、
二道河子、三道河子8乡镇)从牡丹江市划出与林口县合并,县名改称五林县,今五林地区隶属
五林县第五自治区。此时,今五林镇域有五林、东场子(今东胜)、西亮子(今江沿)电、青西、
青北、五河、穷棒子沟(今富裕)、孔街、马桥、八家子屯(今青林)、陈堡、姚亮、长陶、大兴、
马北、马西、洪部(今红林)等村屯。1947年 2月,五林地区单独设县,称五林县,县治五林,
下辖一区(五林区,今五林镇和五星乡)、二区 (仙洞区,今朱家镇和宝林乡一部)、三区(柴河
区)、四区(柳树河子区,今柳树乡和宝林乡一部)、五区(二道河子区,辖今悔林县二道河子镇
和三道河子乡)。1948年9月20日,五林县、新海县合并,成立海林县,五林区辖于海林县。
建国后,1949年10月12日,五林区改为海林县一区。1950年改称五林区。1956年 3月13日,
海林县撤消,五林区划归林口县。 4月,改为五林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体制,改建为五林
人民公社。1968年 8月成立五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撤消革委会,恢复公社名称和职
能,称五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五林公社辖15个生产大队、60个生产队,分居于23个
自然村屯。1984年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镇乡村制。4月 13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
厅黑民字[1984]第7号文件和林口县人民政府林政发[1984]第 15号文件批准,五林公社改为五
林镇,建立五林镇人民政府。
1992年,五林镇辖振兴街道办事处和19个行政村。19个村是:大兴村、青西村、长兴村、
五渡林村、五河村、富裕村、孔街村、马桥村(辖邻矿屯、高家屯)、临园村、马东村、马西村、
马北村、红林村(辖林山屯)、东胜村、陈堡村、姚亮村、青林村、青北村(辖南青屯)、长沟村
(辖江沿屯)。
(五)朱家镇
清末,今朱家地区仅有朱家沟一屯。民国时期,今朱家镇地区隶属宁安县团聚乡。1931年,
已有关门嘴子(今朱家沟)、大碱场、小碱场、小朱家等村屯。
沦陷时期,1933年以后为宁安县第六区五河林保所辖,实行街村制后设为仙洞村。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 5月,五河林地区从牡丹江市划出与林口县合并,县名称五林县,
朱家地区隶属第四自治区; 辖区包括今朱家镇和宝林乡一部。此时,今朱家镇域有太平(今太
安)、仙洞(今朱家)、仙洞西(今新胜)、解放(今新丰)、解放 (今解放)、民主(今站前)、自由
(今仙洞)、母鹿(今农丰)、横道山(今万山)、牛心西沟(今林场)、会地沟(今良种场)、三岔河
(今三合)、小碱、大碱、牛心、新屯(今新安)、万家、碱西、碱东、小朱家等村屯。1947年五
林地区单独设县,称五林县,此地为五林县二区(仙洞区)。1948年 9月,五林县、新海县合并
为海林县,仙洞区辖于海林县,辖区未变。
建国后,1950年仙洞区改称朱家沟区。1956年 3月13日,海林县撤消,朱家沟区划归林口
县。4月,撤区划乡,分设朱家、大碱两乡,9月,合并为朱家乡。1958年改建为朱家人民公社。
1967年10月,建立朱家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称朱家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朱
家公社辖22个生产大队、77个生产队,分居于24个自然村屯。1984年实行镇乡村体制后,改称
朱家乡人民政府。1985年3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省民政厅黑民字[1985]第8号文件
和林政发[1985]第27号文件批准,朱家乡改为朱家镇。
1992年,朱家镇辖新华街道办事处和26个行政村。26个行政村是:新胜村、新丰村、解放
村(辖田家屯)、站前村、仙洞村、孔家沟村、太安村(辖安平屯)、小朱家村、傅家沟村 (辖傅
东屯)、 三合村、岭前村、新兴村、小碱村、农丰村、碱北村、顺山村、万家村、万山村、大
碱村、碱西村、碱东村、林场村、牛心村、新安村、富山村、良种场村。
(六)亚河乡
清代,今亚河乡地区辖于依兰府,1911年 (清宣统三年)前已有额和沁 (今亚东)、穷棒山
(今虎山)、二龙山等村屯。
民国时期,1918年勃利县建立,亚河地区辖于勃利县西乡,今乡政府所在地一带分为雅柯
琴上屯(今亚东)、雅柯琴下屯(今亚河)。
沦陷时期,1933年划为勃利县第十四甲,辖亚河沁、二龙山、青山河口 3个屯。1937年保、
甲制废除,改行村制。1938年,亚河地区的虎山屯辖于勃利县城区;青山村辖青山、楸皮沟两
屯;西亚河沁屯辖于古城村。1939年6月,林口建县,亚河地区划归林口县辖。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 5月,五林县建立后隶属五林县第二自治区。1947年五林县、林口
县分设后划归林口县。同年建立民主政权亚河区政府,为林口县六区。此时,六区有亚西 (今
亚河)、亚东、兴龙沟(今合乐)、朝鲜屯(今永合)、新发(今青发)、太平(今青平)、新合(今利
民)、青山、大二龙、小二龙、青山河口、合四 (今新合)、虎山、佛岭等村屯。1949年改称亚
河区。
建国后,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为青山、虎山、亚河 3乡。9月,虎山、亚河两乡撤消
并入青山乡,治所青山河(今联合)。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亚河人民公社,治所亚河。
1967年 6月建立亚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为亚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亚河
公社辖18个生产大队、50个生产队,分居于23个自然村屯。1984年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镇
乡村体制,亚河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亚河乡人民政府。
1992年,亚河乡辖20个行政村:亚河村(辖小梨树屯)、亚东村(辖亚新屯)、合乐村、永合
村、青山村、青发村、青平村、前太平村、小二龙村、大二龙村、南屯村、联合村、东屯村、
西屯村、二段地村、河口村、新合村、虎山村(辖二龙山屯、虎南屯)、利民村、永乐村。
(七)奎山乡
请末民初,今奎山地区分辖于穆棱县和勃利县。当时,地方行政区划按区、保、甲、牌制
设置,隶属穆棱县的奎山屯编为四牌,因此奎山又称四牌;1918年,马鞍山屯辖于勃利县西南
乡。
沦陷时期,马鞍山、大杨木背等屯辖于勃利县十三甲(古城镇甲)。1936年奎山地区隶属穆
棱县部分辖于梨树镇区,为奎山保,下辖奎山甲、吉庆甲、青龙甲、麻山甲和白石砬子甲;隶
属勃利县部分辖于古城镇甲。1938年在街村制度下,奎山地区隶属穆棱县部分设奎山村,辖奎
山、安山、安乐、吉祥、麻山 5屯;隶属勃利县的马鞍山、太平、洞子等屯辖于林口村。1939
年6月1日,林口县建立,奎山地区归其所属。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5月1日,五林县建立,隶属五林县第三自治区。1947年林口、五林
两县分立后,奎山地区设为林口县三区。此时,三区有奎山、双龙、吉庆、前杨木、后杨木、
上山阳(今上三阳)、永安(今林东)、太平沟(今太平)、山洞(今庆岭)、共和、余庆、马鞍山、
安山、安乐、何家(今禾嘉)、中山阳(今中三阳)等村屯。1949年改称林口县奎山区。
建国后,1956年4月撤区划乡改称奎山乡。1958年建立奎山人民公社,1967年6月成立奎山
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恢复公社职能,改称奎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奎山公社辖18
个生产大队、60个生产队,分居于24个自然村屯。1984年废除公社体制,实行镇乡村体制,改
称奎山乡人民政府。
1992年,奎山乡辖22个行政村:奎山村(辖西岭屯)、双龙村、吉庆村、华山村、长丰村、
前杨木村、太平村、安乐村、禾嘉村、中三阳村、新阳村、庆岭村、上三阳村、五义村、长征
村、后杨木村、马鞍山村、安山村、林东村、共和村、余庆村(辖五家屯)、庆新村。
(八)中兴乡
清末,今中兴乡域辖于依兰道龙爪沟屯;1911年(清宣统三年)前只有大肚川(今永胜)一个
屯。民国时期,1918年勃利县建立,隶属勃利县龙爪沟屯。至 1931年乡域增加小杨木背(今六
合)、阜隆岗(今阜隆)、兴隆屯 (今七星泡)等村屯。沦陷时期,1939年林口县建立,乡域分别
隶属林口街和龙爪村。解放战争时期,今中兴乡域已有东关、西关(今团结)、小四号(今兴华)、
阜隆岗、小杨木背、六牌(今富升)、二十户(今路东)、大肚子沟、新发、浪花、老十户、东十
户、七星泡、小湾龙、羊房子、东升(今红升)等村屯。
建国后,1961年以前,乡域分别辖于林口镇公社、新城公社和龙爪公社。1962年新城公社
七星泡和新发两个大队划归林口镇公社辖。1965年 1月,为加强城镇管理,本县将县城周围林
口镇公社11个生产大队和龙爪公社1个生产大队划出建立中兴人民公社。1967年6月建立中兴人
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为中兴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中兴公社辖12个生产大队、
44个生产队,分居于27个自然村屯。1984年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镇乡村体制,中兴公社管
理委员会改称中兴乡人民政府。
1992年,中兴乡辖12个行政村:团结村、东关村、东风村(辖镇北屯)、阜隆村(辖南沟屯)、
六合村(辖富升屯、路东屯)、兴华村 (辖老十户屯、东十户屯)、振兴村 (辖胜兴屯)、永胜村
(辖永兴屯、东山屯、沟北屯)、七星泡村、新发村 (辖北沟屯、新西屯)、红升村(辖小湾龙屯、
路北屯)、浪花村(辖甸北屯、岗前屯、羊房子屯)。
(九)龙爪乡
清末民初,今龙爪地区属龙爪沟屯一部分,称龙爪沟,辖于吉林省依兰道依兰府。1918年
勃利县建立后隶属勃利县西乡。1929年辖于勃利县第五区第十三甲。至1931年,今龙爪地区已
有龙爪沟、白家营、头道河子(今临艺)、三道河子(今龙山)、庙沟屯 (今山东会)、高云屯(今
高云)等村屯。
沦陷时期,1933年龙爪沟改称上亮子,隶属勃利县十三甲(古城镇甲)。1935年上亮子隶属
勃利县第五保(林口保)。1938年设龙爪村,辖龙爪屯。1939年 6月,林口县建立,龙爪村从勃
利县划出,隶属林口县。后龙爪屯升格为龙爪镇,为龙爪村公所驻地。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 5月,林口县与五河林地区合并成立五林县,龙爪地区辖于五林县
第一自治区。1947年分设林口、五林两县时,划归林口县,后设为五区。1949年改称龙爪区。
此时,今龙爪乡域有龙爪、四座房、站前(今龙泉)、雪上(今繁荣屯)、兴龙(今龙兴)、西山、
植场、湾龙、暖泉子、阜隆三号(今五泉)、二道河子、十二户(今红星)、亚力山(今龙山)、头
道河子、山东会、高云、新龙爪、小龙爪、向阳、高丽屯 (今民主)、保安 (今万宝)、大兵地
(今龙新)、电车台子(今林茂)等村屯。
建国后,1956年撤区划乡,称龙爪乡。1958年改建为龙爪人民公社。1962年东升和红旗两
个生产大队划归林口镇公社;1965年阜隆生产大队划归中兴公社。1967年成立龙爪人民公社革
命委员会;1980年改称龙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龙爪公社下辖21个生产大队、72个生
产队,分居于40个自然村屯。1984年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镇乡村体制,改建为龙爪乡人民
政府。
1992年,龙爪乡辖 25个行政村:龙爪村(辖四座房屯、龙泉屯、繁荣屯)、龙兴村(辖望兴
屯)、兴丰村、西山村(辖丰林屯)、植场村、民主村、湾龙村 (辖先锋屯)、暖泉村、五泉村、
龙丰村(辖丰裕屯、丰盛屯)、红星村(辖道林屯)、龙山村、头道村(辖临艺屯)、山东会村、高
云村、高峰村、小龙爪村、朝阳村、一心村、向阳村(辖同心屯)、万宝村 (辖参宝屯、宝石屯、
保东屯)、新龙爪村、龙新村、园艺村(辖良种场分场屯)、林茂村。
(十)宝林乡
清末民初,今宝林地区以大楚山与乌斯浑河河源地区为界,以东、以北隶属吉林省依兰道
龙爪沟屯,以西、以南隶属宁安县团聚乡。1911年(清宣统三年)前,仅有盘道(今绿山)一个屯,
辖于龙爪沟屯。民国时期,今宝林乡政府驻地处形成屯落,称五虎林,隶属宁安县团聚乡。
沦陷时期,地域界限未变。其西南部辖于宁安县第六区五河林保,1939年实行街村制后辖
于宁安县仙洞村。其东北部辖于勃利县第五保——林口保,实行街村制后辖于林口村;1939年
林口建县后改隶林口县。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林口县与五河林地区合并成立五林县,宝林地区辖于五林县。此时,
今宝林乡域有宝林、泉眼、七星、柳毛、绿山、楚山、滨海等村屯。1947年林口与五林地区分
开各自单独设县,宝林地区隶属原五林县四区部分改隶五林县四区(七星区);隶属原五林县一
区部分改隶林口县五区(龙爪区)。1948年 9月20日,五林县与新海县合并,成立海林县,宝林
地区隶属七星区部分隶属海林县,龙爪区部分隶属关系未变。
建国后,1950年七星区改称柳树河子区。1956年 3月,海林县撤消,宝林地区隶属柳树河
子区部分划归林口县。同年设宝林乡。1957年在行政区划调整时撤消宝林乡,并入朱家乡。1958
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朱家乡改建为朱家人民公社。1961年 8月28日,由柳树、朱家、龙爪
3个公社分别划出柳毛、宝林、楚山等大队,组建宝林人民公社, 此后辖区地域隶属关系稳定
下来。1968年 3月改称宝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为宝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
年,宝林公社下辖13个生产大队、33个生产队,分居于18个自然村屯。1984年废除人民公社体
制,实行镇乡村体制时,改为宝林乡人民政府。
1992年,宝林乡辖17个行政村:宝林村、泉眼村、七星村、柳毛村、绿山村、滨海村、楚
山村、小滨海村、合发村(辖四新屯)、富民村、宝山村、双宝村、二北沟村、柳宝村、战斗村、
远征村、光明村。
(十一)柳树乡
清末民初,今柳树地区隶属宁安县团聚乡。1911年 (清宣统三年)前,只有柳树河子(今柳
树乡政府驻地)一个屯。民国时期,增加嘎牙库子屯。
沦陷时期,辖于宁安县第六区五河林保;实行街村制后,设柳树河子村。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林口县与五河林地区合并成立五林县,柳树地区划归五林县辖。1947
年林口与五林地区各自单独设县,该地区为五林县四区——七星区,治所今宝林乡七星村;辖
区包括今柳树乡和宝林乡一部。1948年 9月20日,五林县与新海县合并为海林县,该区辖于海
林县。此时,今柳树乡域有柳树河子、四道沟(今丰谷)、嘎库、双河、柞木台子(今柞木)、治
安(今复兴)、万寿、兴华(今荣华)、土甸子、榆树、穷八家子(今富强)、龙山(今新龙山)、碾
子沟、高丽屯(今长岭)、四部落(今工农)、新立(今柳新)、吴家孔、六部落(今晨光)等村屯。
建国后,1950年,七星区治所迁至柳树河子,改称柳树河子区,辖区未变。1956年 3月13
日,海林县撤消,柳树河子区划归林口县。同年实行镇区乡制,改为柳树河乡。1958年实行人
民公社政企合一体制,建立柳树人民公社。1961年 9月,柳毛至七星一带划归新成立的宝林公
社。1968年1月建立柳树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9月改为柳树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
年全社辖23个生产大队、68个生产队,分居于29个自然村屯。1984年实行镇乡村体制,改为柳
树乡人民政府。
1992年,柳树乡辖25个行政村:柳树村、石青村、丰谷村、嘎库村、北海村、双河村、柞
木村、复兴村、万寿村(辖金台子屯、三块石屯)、柳新村、荣华村、奋斗村(辖奋发屯)、长岭
村、工农村、土甸村(辖宝甸屯)、榆树村、富强村、吴家孔村、三道村、万水村、新龙山村、
晨光村、宝泉村、碾子沟村、农场村。
(十二)五星乡
清末民初,今五星地区隶属宁安县团聚乡。1911年(清宣统三年)前,只有板院和杏树底下
两个村屯。民国时期,增加北兴、五道岗和玻勒棵甸子。
沦陷时期,辖于宁安县第六区五河林保;实行街村制后,隶属青林村。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林口县与五河林地区合并成立五林县,五星地区划归五林县辖。1947
年林口与五林地区各自单独设县,该地区归五林县一区(五林区)辖。1948年 9月20日,五林县
与新海县合并成立海林县,该地辖于海林县。此时,今五星乡域有北甸、北兴、姚家沟 (今姚
家)、西桥、四岗、四东(今五星)、姚家四号(今同发)、五岗、五南 (今金场)、板院、杏树等
村屯。
建国后,1956年 3月海林县撤消,该地同五林区一起划归林口县辖,仍隶属五林区。1961
年在社队调整时,从五林公社划出大安、北甸等10个生产大队,成立五星人民公社。1968年改
称五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称五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全公社辖15个生产
大队、55个生产队,分居于23个村屯。1984年实行镇乡村体制改建为五星乡人民政府。
1992年,五星乡辖15个行政村:五星村、四岗村、西桥村、姚家村、同发村、庆丰村、北
甸村(辖清泉屯)、北兴村(辖兴盛屯)、板院村、杏花村(辖棒槌沟屯)、杏树村、大安村、金场
村(辖金东屯)、西沟村(辖石场沟屯)、五岗村(辖岗南屯)。
(十三)莲花乡
清末民初,今莲花乡牡丹江以西地区辖于方正县,以东地区辖于依兰县。至 1911年(清宣
统三年)前,境内有前莲花泡(今莲花)、后莲花泡(今江西)、柳树河子 (今东柳)、石头坑等村
屯。民国初期,增加夹皮沟、大迎门石、西柳树河子(今沿江)、小迎门石等屯。
沦陷时期,莲花牡丹江以西地区辖于方正县第六区,治所三道通镇;以东地区辖于依兰县
第五区,治所兴隆镇,即今刁翎镇。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莲花地区划归勃利县辖。1947年刁翎县建立后,隶属刁翎县四区
(三道通区)。此时,今莲花乡域有字砬子、新民、江西、东兴(今东柳)、大发、西柳树河子、
莲花泡等村屯。1948年3月,莲花地区从三道通区分出设莲花区。1949年1月,刁翎县撤消,莲
花区同刁翎、建堂、黑背、三道通等区一起划归林口县辖。同时,莲花区撤消,所属区域并入
三道通区。
建国后,1956年实行镇区乡制,莲花地区设为字砬子乡。1957年,字砬子乡撤消,所属区
域并入三道通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体制,三道通乡改建为奋斗人民公社,莲花地区归其所
属。1961年5月,莲花地区字砬子等7个生产大队从奋斗公社划出,成立莲花人民公社。1967年
6月改称莲花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为莲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全社9个生产
大队、21个生产队,分居于11个自然村屯。1984年实行镇乡村体制,改建为莲花乡人民政府。
1992年,莲花乡辖10个行政村:字砬子村、新民村、江西村(辖西江湾屯)、东河村、大发
村、东柳村、沿江村、莲花村、新富村(辖倒翻岭屯)、四道沟村。
(十四)三道通乡
清末民初,今三道通乡牡丹江以西地区辖于方正县,以东地区辖于依兰县。至 1911年(清
宣统三年)前,境内有乌斯浑屯(今大屯)、二人班 (今三道通)、黑牛圈、白音苏苏、小巴彦苏
苏(今江东)等村屯。据《吉林方正县志》记载,1919年,乡域牡丹江以西地区为方正县第五区
所辖,区内有乌斯浑、菜窖、五道河子、五虎嘴子、城墙砬子、四道河子、三道通、花里沟(又
称花脸沟,今江南)等村屯。
沦陷时期,乡域牡丹江以西地区辖于方正县第六区,治所三道通镇。由于抗日联军的活动,
方正县未能实行行政管理,从而成为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后由依兰县日伪警察机构实际控制。
以东地区辖于依兰县第五区,治所兴隆镇,即今刁翎。实行街村制后,辖于兴隆村。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三道通地区划归勃利县辖。1947年刁翎县建立后,隶属刁翎县,
为四区(三道通区),治所三道通。此时,今三道通乡域有三道通、江东小屯(今江南)、江东、
四道河子、五道河子、五虎嘴子、苏联屯(原名折里汀,今藏富)、大屯等村屯。1948年 3月,
从三道通区分出第五区(莲花区)。1949年 1月,刁翎县撤消,所属各区划归林口县。同时,莲
花区撤消,所属区域并入三道通区,三道通区为林口县第十区。
建国后,1956年实行镇区乡制,保留三道通区公所,将全区划为大屯乡、三道通乡和字砬
子乡。1957年撤消三道通区公所,将大屯乡、字砬子乡并入三道通乡。1958年三道通乡改建为
奋斗人民公社。1961年社队调整时将奋斗公社一分为二,分出字砬子等 7个生产大队成立莲花
人民公社;其余13个生产大队组建三道通人民公社。1968年11月改称三道通人民公社革命委员
会。1980年改称三道通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全公社辖 12个生产大队、52个生产队,1
个农场,1个良种场,分居于 24个自然村屯。1984年实行镇乡村制,改建为三道通乡人民政府。
1992年,三道通乡辖15个行政村:三道通一村、三道通二村(辖炭窑沟屯)、江南村、江东
村(辖通岭屯)、四道河子村、立业村、藏富村、长胜村(辖石头河子屯)、新建村、三江村、新
青村(辖吴山岭屯)、五连山村、五道河子村(辖双五屯、杨木沟屯)、大屯村 (辖南小屯、五新
屯、望江屯)、良种场村。
(十五)双丰乡
清代,今双丰地区辖于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辖于吉林省依兰府。
1910年(清宣统二年)辖于依兰府刁翎区。1911年(清宣统三年)前,境内只有黑背、柞木岗两个
村屯。
民国时期,1913年辖于依兰县第五区(刁翎区)。此时境内增加大双丫子(今双丰)、小双丫
子(今双新)、战家子、黑瞎子沟等村屯。
沦陷时期,1932年 8月,划归勃利县辖,次年又划归依兰县。1933年辖于伪满三江省依兰
县兴隆镇保。1936年以后,辖于依兰县兴隆村。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双丰地区划归勃利县辖。1947年 1月,刁翎地区建县,在此地设
第三区(黑背区)。此时,今双丰乡域有大双丫子、小双丫子、双发、葫芦芯子(今互利)、小二
道、河子、黑背、马架屯(今双东)、兴隆上屯基(今中和)、老黑背(今双兴)、战家等村屯。1949
年1月,刁翎县撤消,黑背区同刁翎县所属各区一起划归林口县辖,为九区。
建国后,1956年实行镇乡制,改建为黑背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体制, 9月黑背乡与刁
翎乡合并建立刁翎人民公社。1961年5月17日,在调整社队时从刁翎公社分出黑背等9个大队,
建立双丰人民公社。1968年 9月改称双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为双丰人民公社管理
委员会。1982年双丰公社辖13个生产大队、28个生产队,分居于15个自然村屯。1984年实行镇
乡村制,改建为双丰乡人民政府。
1992年,双丰乡辖15个行政村:双丰村、双新村、双东村、双发村、双兴村、小二道河子
村、双全村、黑背村、生产村、双富村、中和村、双利村、互利村、龙头村、战家村。
(十六)建堂乡
清代,今建堂地区辖于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辖于吉林省依兰府。
1910年(清宣统二年)辖于依兰府刁翎区。1911年(清宣统三年)前,境内只有拉拉别拉(今红旗)、
马桥河、大南沟、前刁翎4个村屯。
民国时期,1913年辖于依兰县第五区(刁翎区),此时增加白家屯、南福屯和土城子屯。
沦陷时期,1932年 8月,划归勃利县辖,次年又划归依兰县。1933年辖于伪满三江省依兰
县兴隆镇保,1936年以后辖于依兰县兴隆村。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建堂地区划归勃利县辖。1947年 1月,刁翎地区建县,在此地设
第二区(前刁翎区,后更名为建堂区)。此时,今建堂乡域有建堂、西北楞、小盘道、大盘道、
靠山、通沟、马桥河、红旗沟、高丽屯(今土城子)、小百顺沟、大百顺沟、洋房子(今河兴)等
村屯。1949年1月,刁翎县撤消,建堂区与刁翎县所属各区一起划归林口县辖,为七区。
建国后,1956年实行镇乡制,改建为建堂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体制,成立建堂人民公
社。1968年 9月改称建堂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称建堂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
建堂公社辖16个生产大队、56个生产队,分居于23个自然村屯。1984年实行镇乡村制,改建为
建堂乡人民政府。
1992年,建堂乡辖21个行政村:东兴村、建兴村、永进村、下马桥村、西北楞村、全富村、
小盘道村(辖河南屯、半截河屯)、大盘道村、靠山村、河西村、通沟村、通山村、马桥河村、
红旗村、红业村、红山村、土城子村、大百顺村(辖百兴屯)、马兰河村、小百顺村、河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