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路 民国初期,林口县域为宁安、依兰、勃利等县分辖,各县筑有互相交通的官道或大车道。
经过林口县域的主要有勃利经今亚河、古城至穆棱县梨树镇的梨勃官道,依兰至龙爪沟的依龙
大车道和宁安经今牡丹江、柴河、宝林、龙爪至依兰的宁依官道。上述各条道路均为土路。
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出于军事侵略和经济掠夺的需要,在大车道基础上加以改造、拓宽,
将大车道变为警备道或开拓道。主要路线有:牡佳线,牡丹江经柴河、林口、亚河、勃利至佳
木斯市;林鸡线,林口经奎山、麻山至今鸡西市;三勃线,三道通经兴隆镇(今刁翎)、黑背至
勃利县;林依线,林口经西北楞、兴隆镇、兴隆至依兰县;柴泉线,柴河经板院、柞木台子(今
柞木)、柳树河子(今柳树)至牡佳线上的泉眼河(今泉眼)。路基宽度 7—8米,部分路基铺砌了
块石,可通行汽车。
一、公路建设
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发展公路交通事业,大力兴建各种公路,使县、乡、村相贯通的公
路网逐步形成。至1992年,全县共有各种公路86条,1 645.87公里。其中国家级公路1条,157.
65公里,省级公路1条,154.3公里,县级公路3条,60.5公里,乡村公路26条,463.6公里,林
业专用公路55条,809.82公里。
(一)国家公路
鹤岗至大连公路是国家级公路,国道编号201,全长1 819公里,纵贯东北三省。自黑龙江
省鹤岗市起,经鹤立、佳木斯、桦南、勃利、林口、牡丹江、宁安、东京城,在小山嘴子进入
吉林省敦化、通化,再经过辽宁省的桓仁、丹东、金县,最后到达大连市。
鹤大公路林口段157.65公里,连接县内亚河乡、古城镇、中兴乡、林口镇、龙爪乡、宝林
乡、朱家镇、五林镇和五星乡,是林口县通往牡丹江市、鸡西市及东部市县的主要公路线路;
车辆日交通量超过2 000辆次。
鹤大公路林口段有二级公路14.92公里,路基宽12米;三级公路57.75公里,路基宽8—8.5
米;四级公路84.98公里,路基宽7.5—8米。路面类型上,有碎砾石路面 104.42公里,沥青路
面6.7公里,沙石改善路面46.53公里。
鹤大公路林口县内部分,民国初期,勃利县、宁安县分别用大车道进行连通;沦陷时期,
列为牡佳警备道;建国后,定为佳敦线(佳木斯至吉林敦化)地方道路,后来陆续拓建成国家级
公路。
1.林口—庆丰97.6公里
民国初期,宁安县修筑宁安经今牡丹江、庆丰(今属五星乡)至宝林之间的大车道,勃利县
修筑林口至宝林大车道。1938年,伪满政府抓劳工,把这段路加宽到6米,列为“国道”。1958
年冬,铁路部门为修筑牡佳铁路复线路基,把宝林至楚山段公路挖毁截断连成路基,修筑了涵
洞,后经省经委仲裁,公路仍使用铁路复线路基,待铁路铺设复线时,按国防公路标准新建公
路。
1966年,省国防公路建设指挥部决定建设牡丹江至鸡西公路。牡丹江地区国防公路建设指
挥部调集海林、宁安、鸡东、林口 4县民工,以武装基干民兵为主,组成筑路民兵团,在原警
备道基础上,新建牡鸡线公路。其中,林口至庆丰段公路1967年完工,列入国家干线佳(木斯)
丹(东)公路;1982年11月,改为国道鹤大公路。林口至桦南段公路当时弃而未建,形成断头路,
因此,牡佳之间的公路运输需绕行鸡西、七台河。
2.林口—古城9公里
沦陷时期,林口至依兰警备道的林口至古城段原经七星泡而过,铺设有块石路面。1960年,
林口县新建林口至刁翎公路时,改线为现在走向。1967年,林口至古城段编为省级道路方虎公
路的一部分,1991年为国道鹤大公路的重复省道里程。
3.古城—马道口51.05公里
1927—1928年,勃利县筹集熟地捐兴建梨勃官道(勃利至梨树镇),林口县域段自勃利县马
道口起,经今本县境内的虎山、大二龙、青山、亚河至古城。沦陷时期,伪满政府兴建警备道,
由今古城经德安、马路、安民、大砬子、青山至马道口。后来,这条两个走向的道路一直沿用
为民间道路。1966年兴建佳丹公路时,这段公路弃而未建,但设计走向为:由林口东出至太平、
安民、亚河,再循过去的老路,总长47.3公里。
1976年,新城和亚河公社积极兴修乡村道路。牡丹江地区交通局根据民办公助的原则,补
贴10万元。当年新建古城经德安、马路、安民到亚河道路,共16.5公里。路基宽7.5—8.5米。
1979年,亚河公社又动员民工建勤,从亚河延伸12.9公里到青山。1991年,亚河乡又在民办公
助补贴下,从青山至马道口新建了 21.65公里的三级沙石公路,完成了用地方道路接通国道任
务。
1992年,古城至马道口段公路,由县公路部门接养。
(二)省级公路
方正至虎头公路是1966年通过新建、改建连接起来的省级公路,全程548.8公里;以哈(尔
滨)同 (江)公路线上的方正县城为起点,在方正县大罗勒密离开哈同公路南折后,进入林口县
三道通乡、建堂乡、古城镇、中兴乡、奎山乡,再经鸡西市、鸡东县、密山县,进入虎林县,
到达虎头镇。
方虎公路林口县域段为154.3公里,路基宽 7.5—8.5米,为三级公路。其中有沥青黑色路
面5.2公里,碎石路面21公里,沙石改善路面128.1公里。方虎公路在林口县中兴乡东关村与国
道鹤大公路衔接。
方虎公路林口县域部分,由4段公路连接而成。
1.方正县界一三道通41公里
这段公路位于张广才岭南麓,山高林密,地形复杂。1966年组织武装基干民兵开辟新路,
为简易公路;路基宽4.5—6米,后逐渐改造加宽到8米。
2.三道通—土城子36公里
1937年,伪满政府抓劳工修筑三道通至勃利警备道。自三道通渡过牡丹江至东三道通 (今
江东),经小锅盔山、河兴屯、兴隆镇、小二道河子、黑背至勃利。 1954年,人民政府把三道
通至建堂区河兴村道路列为建三线地方道路。1967年,林口县国防公路建设指挥部调集 5个公
社 3 000名武装基干民兵组成民工施工队伍兴建这段公路;废弃了原河兴村的乌斯浑河渡口,
改由土城子村附近折出。公路宽6—8米,为沙石改善路面。
3.建堂土城子—林口东关57.3公里
民国初期,由林口经土城子、刁翎至依兰就有道路相通,但部分路段依山靠河,狭窄难行。
据1926年编修的《依兰县志》记载:大盘道一带“半山腰中有一羊肠小道,宽仅尺余,仰面见
悬石天际,嵯峨欲坠,睨瞰绝壑浑不见底,骇极。稍一失足,塌然一声,则路旁之石崩陷。凡
驼马人夫至此,鱼贯前进,侧身而行,目不敢旁视,险哉”。1936年,伪满政府修筑林口经兴
隆镇、兴隆到依兰的警备道,改善了这段路况。1949年,林刁线被列为地方干线公路,定期组
织沿线农民维修养护公路。1960年 5月,牡丹江地区给予部分桥涵补贴,并派出技术员协助林
口县兴建林刁公路。1961年秋,70公里林刁公路竣工,为林口县建国后修建的第一条等级公路。
1966年,林口至土城子段编入省道方虎公路。
4.林口东关—华山20公里
沦陷时期,林口至今鸡西有警备道相通,基本依傍林虎铁路。1966年,省、地国防公路建
设指挥部兴建牡丹江至鸡西公路。自林口东关起,经永安(今林东)、安山、吉庆至华山大岭顶
部与鸡西市交界处,编入方虎公路。
(三)县级公路
1.土城子—刁翎10公里
原系1960年兴建的林刁公路一部分。1966年方虎公路接通后,土城子至刁翎段1O公里编余
列为县级公路,由县养路段养护。全线为四级公路,沙石路面,晴雨通车。
2.柳毛—八面通26公里
自国道鹤大公路 344.9公里处的柳毛村起,向东南经柳树、万寿,进入穆棱县,到达八面
通镇,全长66.3公里,其中本县境内26公里。始建于1966年,当时为简易公路,后经逐年改造
为四级公路,沙石路面,晴雨通车。
3.林口—八面通24.5公里
林穆公路自林口县城中心的鹤大公路为起点,经兴华、中三阳、上三阳、光义煤矿、石墨
矿,到达穆棱县城八面通镇。全程59.9公里,本县境内24.5公里。其中有三级公路、碎砾石路
面13公里,四级公路、沙石路面11.5 公里。1979年5月,由牡丹江地区交通局投资15万元,县
公路工程队负责技术;动用土方24万立方米,建兴华桥1座、涵洞27道。
当时经由六合,本县境内31公里,次年竣工。后经改线缩短 6.5公里,成为林口去东宁、
绥芬河口岸的主要通道。
(四)乡村公路
建国初期,林口县沿用民国时期大车道和沦陷时期警备道维持交通。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林口县人民政府先后把林口至刁翎、建堂至三道通、林口至麻山、林口至牡丹江、林口至木兰
集等线路列为地方道路加以维修养护。
1960年,林刁公路改造成县级公路,1966年鹤大、方虎公路和柳八公路建成通车后,林口
县兴建地方道路开始起步。 1966年,在县筑路指挥部指挥下,首先兴建了马当沟至莲花泡(今
莲花村)49.4公里乡村公路,1968年全线竣工。1969年兴建三道通公社四道 (河子)至大屯20.2
公里乡村公路,1970年兴建安山至奎山 4公里乡路,1974年兴建三道通公社花脸沟(今江南)至
莲花公社字砬子14公里乡路。
1972年,刁翎公社为改变交通闭塞状况,认真规划 5年发展乡路蓝图,主动请交通科技术
人员踏查测设道路,争取省、市交通部门的补贴资金;发动全公社所有民工,利用农闲季节,
突击兴建道路。至1976年,先后修通刁翎至上马蹄环行路和四合至徐家、刁翎至勃利、刁翎至
依兰的道路。省、地区对刁翎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兴修道路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专门在刁翎召
开典型现场会议,对全省乡村道路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林口县在总结刁翎典型经验基础上,
提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方案,经过几年实施,乡村道路网络基本形成。至1985
年,全县已有乡村公路22条,400余公里。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后,民工建勤分散到各家各户,难以组织,乡村道路建设一
时处于停滞状态。一些过去建成的道路,由于疏于管理,路基被冲刷变窄,加上山区道路抗灾
能力差,路面破损严重,妨碍农村商品经济发展。1988年,县交通局通过学习考察外地经验,
制定了发展全县乡村道路的规划与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县掀起乡村道路“延伸联
网,达标升级”的会战热潮。改造了安山至奎山4公里、马当(今前进)至莲花(字砬子) 41.5公
里四级道路,新建林口镇友谊路4公里三级道路。1989年,将奎山至吉庆4公里、龙爪至一心10
公里、柳树至土甸子10公里乡路由等外路改造成四级公路。1990年,县政府把乡村道路由原经
委主抓,改由农林口、农业副县长主抓,理顺了领导关系,全县改建地方道路会战开展顺利。
当年将10公里奎山至中三阳乡路改建为三级公路,将41.5公里马当至莲花四级路改造成三级公
路,整修村屯道路292公里,被省政府评为地方道路建设三等先进县。1991年7月发生水灾,刁
翎镇灾后抢修出32公里四级下循环路。同年亚河乡新建 21.65公里青山至马道口三级公路,本
县夺得省级竞赛银牌奖。1992年,双丰乡新修17.5公里刁依三级公路;五星乡改建板院路,五
林镇改建煤矿路,宝林乡新建宝林至宝山路,都是标准四级沙石路。同年,在全省地方道路达
标升级竞赛中林口县夺得金牌奖。至此,实现了与邻县间、县乡间、乡乡间、乡村间互通公路。
1992年,林口县26条主要乡村道路总长463.6公里:
1.莲花泡—马当沟56.5公里
1991年莲花水电站借用莲花路为建站对外公路。
2.莲花—花脸沟14公里
3.四道—大屯20.2公里
属县内主要客运线路。沿线为牡丹江淤积平原,林口县主要产粮区。
4.刁翎—民主50公里(环路)
在民主(样子沟)至东岗子之间有“八女投江”殉难地,公路边立有纪念碑。此路促进了当
地土地和山林资源的开发。
5.刁翎—勃利20.9公里
冬季有刁翎至勃利客运班车相通。
6.刁翎—依兰17.5公里
有林口至依兰客运班车相通。
7.土城子—小百顺5.5公里
连接河兴、小百顺两村,解决了边远山村行路难问题。
8.奎山环路4条28公里
安山至奎山4公里,奎山至中三阳10公里,林口东关至太平10公里,奎山至吉庆4公里。
9.林口—七星6公里
四级沙石路。
10.龙爪联村路两条20公里
龙爪经山东会至高云10公里,四级公路;龙爪经植场至一心10公里,四级沙石路。
11.宝林循环路两条52公里
宝林经宝山、二北沟、战斗至宝林25公里;战斗至光明、柳宝、远征、大滨海、小滨海、
合发,接林业专用线27公里。
12.柳树联村路两条32公里
柳树至土甸子10公里,四级沙石路;柳树经嘎库、长岭至双河22公里。
13.朱家联村路4条47公里
三合经牛心至良种场15.9公里;解放至大碱 12.7公里;朱家至碱北 12公里;朱家至太平
(太安)6.4公里,为等外路。
14.五林镇联村路3条36公里
五林至青北8.2公里;五林经五河至陈堡10.2公里;五林经马西、马北到煤矿 17.6公里,
为四级公路。
15.五星环形路58公里
板院路12公里为四级公路。
(五)林业专用公路
1.林口县林业局专用公路
林口县林业局营林采伐施业区主要在牡佳铁路线南。1972年起,在原大车道基础上兴建专
用路。后因采伐量小,变为地方、林业混用路。至1992年,有专用路6条,123公里。
朱家—柞木林场 33公里 林三级
五林—柞木林场 34公里 林三级
青山—林勃县界 21公里 林三级
柳树—土甸子村 10公里 林三级
楚山—保安(万宝) 15公里 林三级
河口—老秃岭 10公里 林三级
2.林口林业局专用公路
林口林业局为省直国营企业,施业区在牡佳铁路线北,牡丹江以东;有专用公路33条,469.92
公里。
湖水—杨树林场 21公里 林三级
红卫—湖水 19公里 林三级
曙光桥—奋斗大岭 20公里 林三级
兴嘉—杨树林场 24公里 林三级
莲花路—红石林场 6.5公里 林三级
兴嘉路—青沟子 4.5公里 林三级
老曙光—正沟 4.5公里 林三级
西北楞—红霞 6.9公里 林三级
小荒沟—采伐点 9.1公里 林三级
红霞路—木营沟 12.3公里 林三级
林牧场—老红霞 12.5公里 林三级
20K路—青山岭 6公里 林三级
红卫路—种子园 10.5公里 林三级
红卫路—青山岭 20公里 林三级
青山岭—火车站 24公里 林三级
大荒沟—朝阳 20公里 林三级
林刁线—东升 25公里 林三级
朝阳—驻军沟 11公里 林三级
林刁线—东沟 12.5公里 林三级
方虎线—前哨 5.62公里 林三级
刁翎—先锋 31.3公里 林三级
林刁线—李湖沟 8公里 林三级
向阳—奋斗 40公里 林三级
四道—向日 33公里 林三级
站务所—战斗 10.7公里 林三级
奋斗—向日 10.3公里 林四级
滨海—胜利 14公里 林三级
向日—花砬子 5.1公里 林三级
胜利—山东会 7公里 林四级
二队岔—甘河子 7.5公里 林三级
战斗林场—木兰集 9.1公里 林三级
曙光—山东会 11公里 林三级
四队—营子沟 8公里 林四级
3.方正林业局专用公路
方正林业局施业区在县域牡丹江以西,有专用路16条,216.9公里。
南山公路 18.5公里 林三级
四道公路 36.5公里 林三级
西南房公路 19公里 林三级
石跃公路 15.7公里 林三级
五道河子公路 12.6公里 林三级
保马庄公路 15.2公里 林三级
红旗公路 24公里 林三级
曙光公路 10公里 林三级
鸭子别河公路 5.1公里 林三级
串形岗公路 7公里 林三级
曙光—五道河子 10.8公里 林三级
五道公路 9公里 林三级
四道—84林场 3.2公里 林三级
石头坑公路 7.6公里 林三级
红旗—西北沟 10.3公里 林三级
西南岔公路 12.4公里 林三级
二、公路养护
(一)病害治理
林口县地处山区,因地形地势制约,公路养护常受雪阻、冰湖、翻浆、水毁的困扰。
1.雪 阻
本县冬季山区公路常因雪大阻车,酿成交通事故。为此,养路员工要在坡路、山路地段提
前预备好防滑沙料。县级以上公路,每年冬季需铺撒 4 000立方米沙石料。每场大雪后要用人
工铲除积雪,打出会车线,刨掉路面上的冰凌,防止车辆运行发生意外。
2.冰 湖
每年初春,特别是立春前后,傍山崖岭畔的公路,因山上积雪融化,地表水滞留,逐渐侵
上公路堆积、冷冻、膨胀,形成冰丘、冰坡、冰湖,影响车辆通行。每逢此时,都要派人看守
重点路段,随时刨除淤积在路面上的冰湖,及时抛撒防滑沙料。多年来采用的较好的根除办法
是在常发生冰湖的路段上方,增设挡水墙、分水墙或建造大跨径的涵洞,导水畅流。
3.翻 浆
山区公路每年5—6月,部分路基因冻层尚未化透,上面重力辗压,地表水分受压上翻,使
路基软化,形成拥包、泥坑。多年来的处治方法是,对翻浆面积较小的路段开挖排水盲沟,沟
中散布碎石渗水,待冻层化透后自然畅通。较大面积的翻浆,挖浆换土,换成渗水性能较好的
沙料或碎石,使路基稳定。1984年,林口公路养路段曾试用梅花桩围绕翻浆坑、灌注白灰,效
果虽好,但因投资较高无力普及。
4.水 毁
林口县年降水量310—720毫米,70%的降水集中在 7—8月。由于山区汇水面集中,山坡形
成的牤牛水冲击力强,公路受水毁灾害异常严重。林口县公路水毁频率基本是 3年一次小汛,
5年一次大汛。
1960年8月,连续3天大雨,使在建的林刁公路木制桥涵105道被冲毁,大盘道一带积水1米
多深。
1964年8月18—22日,断续下了近90个小时的大雨,降水量达203毫米,冲毁林刁公路桥梁
5座,路基两公里。
1970年8月,三道通牡丹江大桥挖基坑时,洪水骤至,冲走木材120立方米,先后落水 7人,
丧生两人。
1981年7月23—27日,连续5天大雨,冲毁路基10米以上19处,边坡塌方 5处,冲毁涵洞22
道,方虎公路上的河北桥全毁,中断交通7天。
1986年7月16日,昼夜大雨,鹤大公路上的湾龙桥、东升桥、四岗桥被冲毁。
1989年6月3日,林口西部暴雨夹杂着冰雹骤至,地方道路上有4座永久性桥梁、10 道涵洞
被冲毁。6月29日午后,林口中部下两小时暴雨,林穆公路路基塌方200立方米,冲毁路面25公
里,淤塞边沟共1 000米,冲毁涵洞7道。
1991年 7月下旬,连日中雨不停;29日夜突降暴雨,30日形成历史罕见洪峰。洪峰过后,
本县公路交通全部中断,其中全毁桥涵 9座共192米,全毁涵洞92道,局部毁坏涵洞207道,桥
梁引道路基决口78处,县级以上公路路基塌方共6 748米,乡村公路全毁路基路面共 34.8公里。
水毁发生后,各道班、各乡镇在交通中断、电话中断的情况下,积极抢修公路。县政府组织社
会各界出人、出车,协助交通部门抢修公路,以最快的速度,4天接通国道,7天接通乡道,10
天恢复所有的公路交通。11月,国家交通部授予林口养路段抗洪抢险保通先进集体。
(二)大中修工程
林口县公路建设初期以求通为主,公路宽度小,承重能力、抗灾能力差。因此,凡是纳入
养护计划的国、省、县级公路,公路部门都有计划地投资分段改造。
1964年,林刁公路古城镇段 1.5公里,由牡佳铁路西侧改建到铁路东侧。1975年,改造大
盘道一带 30公里公路,提高并加宽路基。1977年,本县组织民工400人,把方虎公路跃进至石
头坑段13.7公里路基加宽至 8米,增设永久性涵洞25道。1980年,对林口至古城段公路裁弯取
直3处,提高路基0.5米;以15厘米厚的手摆块石为基础,碎砾石填缝,铺筑了沥青黑色路面,
1987年大修一次,进行路基补强,沥青表处。
1985年,将鹤大公路朱家镇内段改线5.65公里,将原从镇内通过,改为镇南通过;标准二
级,路基宽12米,路面为砾石加固土。1987年,鹤大公路林口镇内通过段列为改建计划,舍弃
原路改为从镇南居民区外通过,自东升桥至东关共8.27公里。1988年正式开工,1992年10月竣
工。路基宽12米,动用土方28.1万立方米,为二级沙石路。
(三)小修保养
本县地处山区,公路病害较多,小修保养的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路面平整度,随时保证安
全畅通。由于每年11月至次年 4月要治理雪阻、冰湖,5—6月要处置翻浆,7—8月要抢修水毁
维持通车,只有 9—10月才能集中精力转入正常养护。正常养护内容较多,包括路基、路面、
桥涵、路容等方方面面。正常养护时间过短,使路容、路基等养护工作开展不彻底。
1.县级以上公路养护
1961年秋,组建林口县林刁公路养路段;分10个道班,分段对林刁公路进行整修维护。1967
年后,国道佳丹公路、省道方虎公路、县道柳八公路共220公里交养,从沿线公社抽调100名民
工建勤代表工,设立32个道班养护公路。养护的主要任务是整修路基,改善路面。1979年,林
穆公路列为养护路线后,路面养护纳入日程。
1982年,林口公路管理站成立试验室,对各种沙料进行级配试验,采用鹅卵石、河流沙、
石毛与黄黏土、白黏土合理配比,每年搞 1公里罩面试验,使路面的耐磨、承重、平整度有了
提高。1985年,推广“八步操作法”养护路面,效果较为明显。1988年起,学习借鉴尚志县的
“扫浆作业法”,改变过去找补坑槽的小修小补做法,集中人力、物力,先将沙料配比合理,
然后洒水,全面把路基罩面一遍,待沙石料扫匀、推平后,让车辆自然辗压形成路面磨耗保护
层,既减少了找补坑槽的工作量,又保持了路面的平整。这种方法全面推广后,使县级以上公
路养护工作留出了空余时间美化路容、路貌。 1992年, 交通局在全省公路养护竞赛中,获得
“好路杯”。(附表9—1)
林口县部分年份县级以上公路养护情况表
表9—1 单位:公里、万元、人、个、平方米、%、辆、台
2.乡村公路养护
乡村公路养护,主要由公路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动员、使用民工建勤和利用上级交通部门
的民办公助资金进行养护。
1949年起,农村民工建勤由省政府统一管理,县政府组织实施。每年秋季对乡村道路突击
整修一次,规定每个劳动力每年出 10个劳动日。1955年,民工建勤确定为每个劳动力每年出5
个义务工,机动车、畜力车出两个工作日。1966年,黑龙江省为抢修边防公路,逐级成立国防
公路建设指挥部;各公社、大队的武装基干民兵组成营、连、排,作为特殊形势下民工建勤的
特殊组织形式,既参加国、省、县道建设,又参加乡村道路的建设养护。每建成 1条乡村道路
并纳入养护计划的,每年每公里省、地交通部门给予200元养护补贴。
1970年,四道一五道17.3公里乡路建成后,三道通抽出10名民工建勤代表工组建道班。代
表工采取轮换制,1—2年一轮换,由生产队记工分,人员集中在道班使用。莲马线上也建立了
这样的道班。至1977年,林口县被地区交通局列入补贴计划的乡村道路有8条231.6公里。
1978年,地区和县政府将乡村道路养护纳入日程,陆续投资兴建道班房,购买、奖励养护
机具。县交通科在刁翎、莲花、三道通、新城、亚河、双丰、柳树、五林 8个公社设立地方道
路养护站,共15个道班;有道班房18栋1 720平方米,农村建勤养路代表工157人,有汽车两辆、
手扶拖拉机 6台、链轨拖拉机两台。刁翎、新城等道班还开设了园田地、果园,搞多种经营,
走上以路为主,以副养路的路子。至1983年底,共养护乡道12条269公里。
1984年10月,省政府改革了民工建勤管理办法,把权限下放到市、县,亩市、县交通局统
筹安排,同时取消了养护补贴。在农村经济体制急剧变革的形势下,原养护站、养路道班解体,
养路代表工纷纷回家务农、经商。原来的养护机械、房屋被当地政府变卖或挪作他用,乡路失
养,路况急剧下降。
1985年,县交通局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16个乡镇分别成立交通管理站,在主要乡道沿线,
发展 137个养护专业户。由于养路专业户缺乏技术和时间保证,养护质量不高,各乡镇又积极
探索组建常年养路道班。1986年,亚河乡交管站率先成立养路道班;次年,龙爪乡也成立道班。
1988年全县乡村道路整修大会战开始后,县交通局采取补贴措施,对建成 1条10公里以上等级
公路,并设立道班养护的路线,三级路每年每公里补贴300元,四级路每年每公里补贴200元。
双丰、刁翎、莲花、古城、奎山、中兴、朱家、宝林8个乡镇先后成立8个道班,过去的道班房
又维修利用起来。至1992年,全县10个道班共有养路工80人,有汽车3辆、推土机5台、拖拉机
10台。
3.专用公路养护
专用公路建设资金,由用路企业的上级投入。林业专用公路的养护资金则是在木材生产中
提取养路费用,或由林场自提自用,或由林业局统一提取下拨使用。对专用公路的养护,林场
多是组织职工、家属备料养护,常用路段有的也设有专门道班。在有地方村屯的路段,包给农
民当作副业养护。
林业专用公路养护特点是用则修,不用则不修、不养,随着作业区的变化而定。只有联系
局和林场及林场间的道路才常年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