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古城镇
第二节 古城镇
古城镇、古城村
民国初期为龙爪沟屯属地,称龙爪沟下亮子。因村屯座落在古城遗址上,后又称古城镇。
1918年勃利县建立,古城镇成为与鸡心镇(今勃利县大四站乡)、大碾子河镇(今勃利县勃利镇)
并立的三镇之一。1919年改为勃利县二保(驻古城镇),下辖 1个甲,即十三甲(古城镇甲)。沦
陷时期,1933年沿用民国区划,排为勃利县第十三甲古城镇甲。1937年废除保、甲制,改行街、
村制后,于1938年设为古城村。1939年林口县建立后,成为林口县古城村。解放后,1947年改
为林口县二区,1949年改称林口县古城区。1956年撤区划乡,为古城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
体制,将古城改称新城,建立新城人民公社。1984年实行镇乡体制,恢复古城名称,建为镇级
行政机构,称古城镇人民政府,地名称古城镇,简称古城。作为镇政府驻地的古城村为单纯地
方名称,由常新街道办事处和古城一、二、三、四、五村等行政村组成。
常新街道办事处
1984年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时,古城建镇,成立 3个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称古城第一街道
办事处。1986年其他两个办事处撤消,保留第一街道办事处。1990年地名补查时,根据驻地街
道名称改称常新街道办事处。
古城一村
解放后,1947年在全县进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时,设为村,称二区一村。1949年改称古城
一村。1958年改称新城一管理区,1960年改称新城一大队。1984年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时改
称古城一村。
合成屯
古城一村辖屯,建于沦陷时期。当时因屯中有和尚居住,因名和尚屯。1965年,新城公社
在该屯附近兴建红旗水库,随之将该屯改称红旗屯。1981年地名普查时,按原屯名“和尚”二
字谐音改称合成屯。
古城二村
1947年建村,称二区二村。1949年改称古城二村。1958年改称新城二管理区,1960年改称
新城二大队,1984年改称古城二村。
参地屯
古城二村辖屯。1977年新城二大队向此地迁20户,建立参场。后住户逐年增加,取名参地
屯。1981年地名普查时正式命名参地屯。
大山头屯
古城二村辖屯。建于1957年,称双河屯。后因屯北有个山头伸至林刁公路边,来往群众习
惯称之为大山头屯。1981年地名普查时正式命名为大山头屯。
古城三村
1947年建村,称二区三村。1949年改称古城三村。1958年改称新城三管理区,1960年改称
新城三大队,1984年改称古城三村。
古城四村
1947年建村,称二区四村。1949年改称古城四村。1958年改称新城四管理区,1960年改称
新城四大队,1984年改称古城四村。
古城五村
1947年建村,称二区五村,为朝鲜族人聚居村。1949年改称古城五村。1958年改称新城五
管理区,1960年改称新城五大队,1984年改称古城五村。
新四村
建于1964年。为新城四大队所辖,称新城四大队七小队。1981年地名普查时改称新村屯。
1984年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时与古城四村分开单设村,称新四村。
新立村
建于沦陷时期,称新立屯。1947年设村,称新立村。1958年改称新立管理区,1960年改称
新立大队,1984年恢复新立村名。
乌斯浑村
“乌斯浑”是满语音译,汉译“汹涌湍急”之意。村名由临近的乌斯浑河名派生而来。民
国初期建屯,称雅柯琴河口屯,后改称下古城屯。1947年建乌斯浑村。1958年改称乌斯浑管理
区,1960年改称乌斯浑大队,1984年恢复乌斯浑村名。
红丰村
解放后建屯。借用附近乌斯浑河名,称乌斯浑朝鲜屯。1957年前辖于湖水一村。1958年建
管理区,因当年该地水稻大丰收,取名红丰管理区。1960年改称红丰大队,1984年改称红丰村。
德安村
建于1941年,称蔡家街。解放后,取人民群众同心同德搞生产,安居乐业建家园之意,改
称德安村。1960年改称德安大队,1984年撤队建村,称德安村。
长安村
原为辖于马路村的一个自然屯,称三段地,后改为长安屯。1960年改称长安大队,1984年
改称长安村。
马路村
建于民国初期,借地名马鹿沟为屯名称马鹿沟屯,简称马鹿。后来人们常将“鹿”字误成
“路”字,1947年建村时遂改称马路村。1956年4月建马路乡,9月撤消。1958年成立马路管理
区,1960年改称马路大队,1984年撤队建村,称马路村。
安民村
建于1940年,称安民屯,后改称平安村。1960年更名安民大队,1984年改称安民村。
大砬子村
1940年有 8户人家,称八家子屯。1953年根据屯东大石砬子山名,改称大砬子屯。1960年
改称大砬子大队,1984年改称大砬子村。
湖水一村
建于1947年,称朝鲜族屯,辖于湖水村。1955年合作化时分出,建立湖水一村。1960年改
称湖水一大队,1984年撤队建村,称湖水一村。
湖水二村
建于清代。原名“湖水别拉”,是满语音译,汉译“力水河”;原为河名,派生为村名,
简称湖水别、湖水。另有一说称该村为“湖水鳖”,语源来自满语“库勒克(库拉克)毕拉”。
“库勒克(库拉克)”汉译“虎”之意,“毕拉”汉译“河”之意,即沿岸林区是虎生息之处。
译为“虎水毕拉”,讹音为“湖水毕拉”,转音为“湖水鳖”。1955年湖水村分设两村,所辖
朝鲜族屯称湖水一村,湖水村改称湖水二村。1956年4月建立湖水乡,9月撤消。1958年成立湖
水二管理区,1960年改称湖水二大队。1984年撤队建村,称湖水二村。
小河北村
该村坐落在湖水东沟河北岸,故名小河北村。1958年改称小河北管理区,1960年改称小河
北大队,1984年撤队建村,称小河北村。
湖北村
建于沦陷时期,因坐落在湖水二村东北故名湖北屯。1958年改称湖北管理区,1960年改称
湖北大队,1984年改称湖北村。
湖北小屯
湖北村辖屯,1964年建屯。当时只有8户人家,称八家子屯。1981年地名普查时漏掉。1984
年改称湖北小屯。1990年地名补查时正式命名湖北小屯。
沿河村
建于1934年。借用当地小马当沟名为村名,称小马当沟屯,简称小马当。“马当”(马挡)
是满语,汉译“圆丘”之意,原指山名,即状似馒头的山(馒头山)。1958年更名小马当管理区,
1960年改称小马当大队。“文化大革命”时期改称朝阳大队。1981年地名普查时改称沿河大队,
1984年改称沿河村。沿河指在乌斯浑河沿岸。
前进村
建于1938年。因处在大马当沟河岸而取名大马当沟屯。1958年改称大马当管理区,1960年
改称大马当大队。“文化大革命”时期破旧立新,改称前进大队。1984年改称前进村。
四间房村
此地最初只有四间房,来往人称此地四间房。后来住户增加形成屯落,名为四间房屯。1963
年为新城一大队所辖五小队。1977年新城公社在此建养猪场,更名新兴养猪场,后撤消养猪场,
建新兴大队。1981年地名普查时,因重名改称四间房大队。1984年改称四间房村。
寒葱河村
建于1964年。“寒葱”是满语“寒恩出混恩”的缩略语,意为“猎人在山里用的一种从下
面支撑起来生火做饭的锅”。村名由寒葱河名借用而来。原为建堂公社靠山大队所辖寒葱河屯,
又称靠山大队五队。1984年农村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时建村,称寒葱河村,并划归古城镇管辖。
红石村
建于1965年,称湖水二大队远征队。1984年与湖水二村分开单独建村,因村子靠近红石林
场,故名红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