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伪满汤原县公署 1932年5月 18日,日本侵略者入侵汤原县,日本人当即以自治指导员身份谋筹建立伪县级
政权机构。根据伪满洲国的县《官制》规定,汤原县公署县长由中国人刘会仝就任,日本人县
治指导员改为参事官;设第一科(总务科)与第二科(会计科)执行政务。至伪康德 2年(1935)期
间,伪县公署陆续配备日本人警备指导官、经济指导官及产业指导官,以控制伪政权。
伪康德 4年(1937)12月,取消参事官制度,实行次长制,日本人参事官改为副县长,仍高
踞中国人县长之上,总揽县政大权。县公署扩充机构,设 5科18股:庶务科,置庶务股、会计
股、文书股、弘报股;行政科,置行政股、保健股、教育股、劳动股(1941前为地方股);财务
科,置财务股、理财股;开拓科,置开拓股、农村股、经济股、畜产股;警务科,置警务股、
保安股、特务股。县公署职员139名,其中荐任官,日4、满4计8名;委任官,日18、满17计35
名;委任官试补,日9、满10计19名;吏员,日4、满8计12名;雇员,日6、满46计52名;佣员,
满人13名;伪县公署警察42名:其中警正,日、满各1名计2名;警佐,日1满2计 3名;警尉,
日7满5计12名;警尉补,日3满11计14名;警长,日6、满4计10名;警士,满1名。职警合计181
名,其中日人59名,满人122名。
伪满洲国为推行地方政府总体化政策,设县级协和会及兴农合作社,为县公署两支别动队。
伪满康德 8年(1941),协和会本部长及兴农合作社社长均由日本人副县长担任,从而自上而下
构成县公署、协合会、兴农合作社“三位一体制”,强化其敌伪政权与殖民统治。
伪康德6年(1939)6月,日伪当局将本县东部鹤立、兴山、吉祥、裕德等地以格节河为界自
汤原县行政区中划出,增设伪鹤立县。伪鹤立县公署设治于鹤立街(今鹤立镇第一小学校址),
署内设总务、行政、财务、教育、开拓、劳务、警务等科;伪县长前后任马连登、南广福,副
县长河口登(日本人)。
伪满县公署是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施政机构,辅以日伪军警宪特遍布城乡。建立伪县
政权同时,还实施乡村政权保甲制以强化县内治安。日伪统治初期,汤原全县设7个区、9个保、
99个甲、1 219个牌;伪康德6年(1939)实施“暂行街村制度”,改保甲制为街村制;街为次于
市之城镇、下辖区,村为所谓之部落结合,下管屯。汤原全县划为1街9村,即:汤原街,东江
村、靠山村、太平川村、竹帘村、裕德村、共和村、日升村、舒乐村、带岭村;伪康德8年(1941)
为1街7村:汤原街,太平川村、竹帘村、带岭村、香兰村、舒乐村、向阳村、日升村。按日伪
“国民邻保组织确立纲要”,街居民组成班、组,村居民组成屯、牌;日伪政权利用居民邻保
组织强制实行收‘出荷“、抓”劳工“、摊派捐税、献纳储蓄等手段,千方百计压榨和奴役中
国人民。
日伪统治时期,汤原大地遍燃抗日峰火。在中共汤原中心县委领导下,抗日军民与日伪统
治者顽强斗争,使敌伪政权惶惶不可终日。1933年7月,抗日义勇军联合大排队及抗日群众1 500
余人攻打汤原县城,攻占伪县公署,日伪仓荒逃窜退避。1937年 5月,在救国会员内应下,抗
联六军留守团及抗日群众500余人再度夜袭汤原,攻入伪县公署,击毙参事官宫地宪 以下7名
日伪官吏,砸开监狱解救百余名抗日同胞,缴获大批武器、弹药,威震三江,敌伪丧胆。1945
年8月,苏军出兵援助解放东北,日寇溃逃,长达14年的伪政权终于垮台。
伪满时期县长更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