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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行区划

第二节 现行区划



  解放后,安达县(市)的基层行政区域根据生产发展、经济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需要,进行过
多次调整划分。

  1946年 2月7日,正亚街解放。3月18日,县政府在东部地区设置第四区、第五区、第六区、
第七区。

  1946年3月,全县解放,4月5日,安达县行政区进行调整,改伪满期间的2街12村行政区为
7个行政区,按数序命名;城区下设街,农村区下设村,全县共设243个街、 村,辖566个自然
屯。

   解放初期区、村情况表



  1947年4月29日,安达县行政委员会将县城区从第一区分出设立城关区。

  1948年5月1日,肇东县第六区承平村和第七区宣化村及肇州县第七区一部分划归安达县,
设置第八区。

  1949年11月 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安达县将第一区北部(今卧里屯乡)划出设第九区,
第二区西部(今大庆市红岗区)划出设第十区。

  1950年11月8日,城关区改称第一区;原第一区改称第十一区。

  1951年10月22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第三区区政府所在地萨尔图街改设为萨尔图镇
(村级)。11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纪念在剿匪中牺牲的中共安达县委副书记王任民烈
士,将第五区所属正亚街命名为任民镇(村级)。1953年 3月,经省政府批准,又将任民、萨尔
图两个村级镇撤销。

  1954年,将第一区改称安达镇。

  1955年3月16日,县人委将用数字命名的各区改为用地名命名。




  1955年10月 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农林部所属萨尔图种畜场和黑龙江省农林厅所属萨尔图
种畜场合并,成立国营红色草原牧场。1956年4月国营红色草原牧场划归安达县。

  1956年4月9日,根据省人委《关于并村划乡工作方案》,全县所属基层行政区重新调整,
撤区建乡、镇。全县撤销10个农村区,组建3个镇(辖28街),25个乡(辖141个村),1场(红色草
原牧场)。

   乡、村(街)情况表



  续表



  1958年1月20日,经省人委批准,县人委对乡行政区进行第一次调整。调整内容有:(1)三
少的乡(人口少、耕地少、合作社少);(2)村屯密的乡;(3)乡距近的乡。全县撤销 7个乡,合
并为18个乡。调整的乡有:撤销三新乡并入三发乡;撤销仁本乡,将其所辖的和兴社并入中本
乡,和利、增产、庆丰 3社并入永平乡;撤销和平乡,将九星社并入保卫乡,中兴、龙兴两社
并入建设乡,撤销兴隆乡并入火石山乡;撤销保国乡并入东清乡;撤销杏树岗乡并入义和乡;
撤销民主乡,将丰收、红星、黎明3 社并入民生乡,繁荣社并入安达镇,三星社并入承平乡。

  1958年7月13日,县人委对乡的行政区进行第二次调整。全县撤销6个乡,合并为12个乡。
调整的乡有:撤销双山乡并入爱国乡;撤销文化乡并入老虎岗乡;撤销保卫乡并入建设乡;撤
销承平乡并入南来乡;撤销中本乡并入永平乡;撤销新生乡,将其所辖的十二村、十六村、十
七并并入复兴乡,十村、一村并入新立乡;将爱国乡所属的先进、立志两社和东清乡所属的富
来社并入安达镇。

  1958年 9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和省委指示精神,全
县建立了12个人民公社,同时撤销了3镇、1场、12乡的行政区。人民公社以下设生产管理区。

   1958年初建人民公社情况表



  1959年1月6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管辖的喇嘛甸镇人民公社划归安达县。同年 6月,
并入红色草原人民公社。

  1960年5月19日,肇州县大庆区所属中心、大庆、群众、大官、新主与昌德、升平7个公社
行政区划归安达县。同时划入的还有黑龙江省属国营红旗林场、和平牧场及肇州县卫星牧场一
部分。5月26日,安达县变市,市以下设区,区下辖人民公社。6月21日,安达市人委将大庆区
的中心公社改为葡萄花公社。11月24日,根据省人委指示,将全市21个人民公社中的15个公社
改用地名命名。




  同年12月7日,经省人委批准,在天泉、萨尔图、杏树岗3个公社地区分别设立天泉、萨尔
图、杏树岗3个行政区(县级)。同时将任民、老虎岗两公社(乡)合并为老虎岗人民公社(大乡)。

  1961年2月22日,松花江专员公署批复设立龙凤办事处(县级)。3月,对老虎岗、葡萄花两
个大型公社(乡)进行调整。将老虎岗公社划分为任民、老虎岗两个公社,葡萄花公社划分为葡
萄花、老山头两个公社。5月 2日,全县各人民公社所属生产管理区改为生产大队。5月31日,
市人委决定将兴隆泉公社由大庆区划归杏树岗区。6月6日杏树岗区辖的杏树岗公社改为中内泡
公社。

  1962年6月1日,市人委对较大的 8个人民公社进行调整。撤销老江身公社,分建祝三、大
青山两个公社;将南来公社划分为南来、羊草两个公社;将老虎岗公社划分为老虎岗、文化两
个公社;将任民公社划分为任民、中本两个公社;将吉星岗公社划分为吉星岗、四平山两个公
社;从高台子公社、新兴公社划出 6个生产大队建八井子公社;从高台子、新兴、老山头和老
江身分出 7个生产大队建庆阳山公社。同时,对红色草原人民公社进行调整,恢复红色草原牧
场的红骥、东风、春雷、银浪、星火5个牧场;划出三发、让胡路、喇嘛甸3个公社。

  1962年7月28日,市人委决定将燎原牧场从太平庄公社分出。

  1963年 9月23日,省人委批准撤销三发公社,将其所辖生产大队划归龙凤、让胡路两个公
社。

  1964年 2月22日,大庆区改称大同区。至年末,安达市所属基层行政区划分调整完毕,基
本定型。

  1965年 3月27日,国务院决定恢复安达县建置。规定以原安达市的部分行政区为安达县的
行政区;原安达市所属萨尔图区、杏树岗区、龙凤办事处划归安达特区。

  1965年 5月18日,经省人委批复撤销天泉、大同两个区级建制,恢复安达镇、大同镇建制。

  1966年,经省人委批准园艺农场、安达县机关农场和松花江专署农场合并成立安达县畜牧
农场(今种畜场)。

  1968年10月,安达镇郊区12个农业生产大队划出,组建城郊人民公社。1972年省革委正式
批准。(1981年5月4日更名为天泉公社)。

  1976年 4月组建种母牛场,命名为种牛场(乡级)。同年,恢复先锋牧场、燎原牧场,新设
东风牧场(奶牛场)和创业猪场(后并入种畜场)。

  1984年2月22日,经省政府批复改任民公社为任民镇(城镇)。同年4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政
企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15个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进行体制改革,建立乡、村体
制。将各人民公社改为行政乡,原下属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同时,将先锋、燎原集体所有制
牧场改为行政乡、分场改为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