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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安机构

第十二篇 公安、司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公安机构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余庆县设巡警所,有巡警10余人。宣统元年(1909年),余庆县
改巡警所为巡警分局,受绥化府巡警总局管辖。巡警分局置分局长1人,下辖3个巡警事务所,
共有巡警30余人。同年巡警分局建立警察队,由各乡抽出一些青壮年组成步巡队,定期在县内
巡逻。

  民国3年(1914年)2月,改余庆县为庆城县。 8月,庆城县划归绥兰道尹管辖,巡警机构未
变,有巡警50余人。民国 4年黑龙江省成立警察厅,同时撤销绥兰道尹。庆城县巡警分局改为
警察局,隶属于黑龙江省警察厅。警察局下设2个警察分局、5个警察分驻所。民国18年,庆城
县警察局改为公安局,警察分局改为公安分局。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建立伪庆城县公署,将公安局改为警务局,下设警务、司法、特
务 3个股和大罗镇警察署、胡老道庙警察分驻所、三道岗警察分驻所。同年11月建立森林警察
大队,下设2个中队,6个小队,12个分队。伪满大同2年2月,新建小川警察署,此时全县共有
警察117人。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3月,新建城区警察署(下设警务、司法、外勤3个巡官系)、四合城
警察署、姜家店警察署。并新建胡家店、万来号和城区东、北、南等5个分驻所,共有巡警149
人。伪满康德2年春,新建高老分驻所。伪满康德 3年3月,增设保安、警防股和特务搜查班,
撤销司法股。伪满康德4年7月,庆城县警务局改为警务科,同年新建七道岗警察署、城区西门、
杨树林分驻所。伪满康德5年春,各警察署又划分为警务、保安、特务、外勤监督 4个系(城区
警察署单设司法系),新建何家窝堡、田家围子分驻所。至此,全县共有警察422人。伪满康德
6年6月初将大罗镇、七道岗警察署改为庆南、庆北警察署。同年建立偏脸张警察所。伪满康德
8年4月,新建元宝沟分驻所,同时撤销胡老道庙、何家窝堡、田家围子 3个分驻所。伪满康德
9年3月,森林警察队改为警察讨伐队。小川分驻所改为宋家油坊分驻所。新建巨源泡分驻所。
至此,共有3个警察署,14个分驻所,共有警察845人(含警察部队)。

  伪满康德10年7月,庆城县和铁骊县合并为庆安县。警务科设警务、保安、警防、特务4个
股。城乡共有 5个警察署(庆安街、铁骊街、庆北、庆南、神树),24个分驻所和特务搜查班、
呼兰监狱庆安分监看守所,共有警察464人(不含原有两县山林警察队)。伪满康德11年5月,新
建拉林分驻所。伪满康德12年,庆安县城乡治安混乱,10月建立伪庆安县公安局,下设总务、
行政、审讯、卫生、督察室、拘留所、消防队等7个股、所、队、室和 1个警备电话局,下设4
个公安分局和22个分驻所。

  1945年11月16日,中国共产党派员接收了伪庆安县公安局,经整顿后,下设总务、行政、
审讯(含拘留所)、督察室、消防队和公安队等6个股、室、队和1个警备电话局。1946年 3月,
新建卫生股,并在卫生、总务、行政、审讯等股下设10个系。同年 6月庆铁两县公安局分设,
撤销城乡各公安分局、分驻所,增设执行股,将督察室改为保安股,拘留所改为看守所,从审
讯股分开。12月,警备电话局从公安局分出。1947年,新设检查站,又将治安、审讯、执行三
股合并为治安股,县直各较大单位建立义务消防队,1948年10月,撤销检查站。1949年 7月,
新建户政股。10月将股改为科,并在城区新建4个派出所。1950年,建立秘书科。同年5月,新
建调查科,恢复执行科,将治安、行政二科合并为治安行政科。11月,将城区 4个派出所合并
为2个派出所。1951年又将2个派出所合并为庆安派出所。1954年 4月,将公安队改为兵役制,
各区公安助理员改为公安特派员。1955年将公安队改为武装警察部队。1958年 9月,庆安、铁
力两县第二次合并,原两县公安局合称为庆安县公安局。新建刑侦股、铁力公安分局以及朗乡、
田升、铁力站前、东岗、西城(后改正阳)派出所。11月新建小白派出所。1959年 3月,将朗乡
派出所改为朗乡公安分局。7月,新建神树派出所。1960年6月,新设内保股,将刑侦股并入治
安股。1961年 6月,新建自流人口收容遣送站。1962年10月,庆安、铁力两县公安局再次分开。

  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公、检、法三机关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 7月,成立县保
卫委员会。10月,成立清查办。1968年 1月,政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成立军管小组,同时建
立县保卫组。还先后派工人、农民、学生进入公检法机关工作,使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遭
到破坏。自1968年2月至1969年 5月,先后分4批集中举办了公安干警学习班,对公安干警进行
审查、改造,通过“揭盖子”、“肃流毒”、“大批判”等一系列行动,揪出所谓的特嫌 3人,
叛嫌1人,走资派4人,坏分子3人,现行反革命2人,从而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使公安工作遭
到严重干扰和破坏。

  1973年 7月,恢复庆安县公安局,下设秘书、治安、政保、预审科、看守所、庆安镇派出
所、收容审查站、清查办公室和武警中队、消防队等10个科、所、队、室、站。1975年 3月,
新建消防科。7月,撤销清查办公室。10月,将庆安镇派出所分为前卫、跃进两个派出所。1976
年 6月,建立公安分队,12月改为刑警队。1977年10月建柳河派出所(1983年改为协管)。1978
年8月,建立政工科。1979年3月,改消防科为防火科。 9月,重建刑侦、内保科。11月,建立
自行车管理所。1980年7月,建钢铁派出所。1981年6月,建治安警察队,同年11月,全县18个
人民公社都成立公安派出所。1984年4月3日,建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