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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禁忌

第六节 禁忌




  旧习俗的禁忌,多数是由迷信形成的,其中有些长期形成的习惯,至今仍在当地民间流行。
解放前,汉族青年男女结婚前必须以自己的生辰八字合婚。按照五行(金木水火土)之命,相生
即算合婚,相克即不许结婚。如属于金命的和水命的人合婚,认为金能生水,谓之相生。水命
的和火命的相克,水火不相容,不能成婚。其次得属相相投,解放后,已逐渐废除。

  1家2个男青年,不得在同日结婚,另1人必须在此青年完婚百日后才能成婚。

  父母死后百日,子女才能结婚。父母不得送女儿出嫁,姐夫不得送妻妹出嫁。女大男方 1
岁不娶,说是“女大一,不是妻”。

  逢七逢八不出丧,即“七不出,八不埋”,闰年不填坟,为死人下葬和上坟,禁忌于下午
进行。

  农村旧习惯,盖房要选择良辰吉日,才能竖柱上梁。东西邻盖房反对所谓“白虎探头”和
“白虎出头”,连脊房西邻不可前移位置,必须拉齐。西邻的房子不可高于东邻,如果高了,
即为“白虎出头”,有“白虎探头,不死马,就死牛”的说法,主东邻六畜不旺。“白虎压青
龙,越过越穷”。其次,前后院盖房,双方不可对对方的窗户和门,柁头谓之暗箭,主对方不
平安。再其次,自家接房,东头不可接耳房(比大房小的房)西头不可压厦子(偏厦)。房屋狭窄
需接房,接东不接西。留门,留东不留西。

  直到现在,农村盖房,仍然沿用这些旧习禁忌。

  猪圈禁忌设在西南,迷信认为猪是黑煞神。

  农呖初一到十五,禁忌向外扫炕、扫地和倒垃圾。

  元宵节,新媳妇要到亲属家躲灯,说是“不躲灯,死老公”。

  生小孩,禁忌外人借斗、秤、口袋等物,说是怕带奶出去。

  过春节,用调味料“醋”时,不许叫“醋”,叫“忌讳”。农历大年三十吃饺子,用芹菜
馅,不用白菜,说是“败财”。

  回族人忌食马、驴、骡、猪、狗的肉,忌食一切自死动物的肉和一切动物的血;忌食貌丑、
性恶的动物的肉。现在庆安城乡60岁以上的回民,还恪守这个禁忌习惯,不许回民违反,但青
年人已经逐渐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