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公路路政管理

第四节 公路路政管理




  1979—1986年路政工作由公路处养护科,分局公路科、省县道公路站管理,一般都是由公
路站长、养护副站长主管,道班班长兼职路政员,持《黑龙江省路政管理检查证》执行查处路
政违章案件的职责。

  1986年农场总局交通处组建交通公安分局,路政工作划归交通公安管理。1999年撤销交通
公安处,在公路处增挂路政管理处牌子。2001年,路政处在全省路政系统率先推行微机管理,
自主开发的《黑龙江省路政管理系统》管理软件获农垦总局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在全省推广应
用。路政处自1999—2005年连续6 年被评为全省路政管理先进单位,不仅为公路建设和养护起
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而且还通过创建文明过境路段建设,为垦区小城镇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