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才招聘
第四节 人才招聘
垦区创建初期,技术人员奇缺,各机械农场通过从外地招聘的办法,录用了一批技术人员。
1948年6月15 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在《东北农业建设的意见书》中指出:“动员伪满时期
学过农林技术的人员出来参加工作……使之能为人民服务”,并在报纸上刊登招聘广告。同年
8月26日成立的“东北人民政府”,于11月3日在沈阳发布广告:“原国民党机构人员一周内到
指定地点报到”。当时,东北农业部农产处接管了东北屯垦总局及其所属曳引(拖拉)机管理
所(东北机耕大队)、铁西农具厂、农药厂等单位。这批农机专业人员有120 人,农林牧、水
利气象专业有380人,于11月6日报到,参加学习班,继而被招聘录用。另外,还组织了西南、
中南、华东3 个招聘团,赴重庆、武汉、上海等地招聘了一批技术人员和具备高中文化的知识
青年。其中,有早期复旦大学毕业生张显卿技师、江南造船厂总工程师吴文彬,以及杨柏寿、
丁履枢等。在当地招聘的有刘延鸿(日本早稻田大学农学系毕业生)、张鸿图等。
同时,还招聘了一批技术工人。1947年,松江省营第一农场组建时,在哈尔滨招聘了11名
技术工人。通北农场组建时,招聘14名汽车司机,这些人勉强能开动拖拉机,但不懂机车性能,
不懂联结作业。该场还录用了王荫坡、丁振乡、陈世富等机务、农业技术骨干。花园农场组建
时,招聘了两名老技师曲守志和李中敬、3 名拖拉机手曲惠君、颜春普(后送北京农机学院学
习)和刘德员。这批招聘录用的技术人员,通过实践锻炼,都成了早期机械农场的技术骨干,
有的成长为农机队伍的带头人。
有些农场还招聘外国籍技术人员,如宁安农场聘用俄侨汽车修理厂彼德洛夫任农机技术员,
他还带来沃内阔夫、巴里斯两名修理工当助手;兴凯机械农场(现八五一○农场)聘用5 名日
侨机械工人, 还从当地驻军四野空军战斗团招来3 名日籍技师; 通北机械农场从牡丹江聘来
日侨电器工程师船山,上任后解决了农场的发电照明问题;查哈阳机械农场还聘用了多名懂机
械的日、苏侨民,还聘请了日籍水稻专家西山信清(系日本开拓团时期农事指导)。
“文革”中,正常的干部人事制度被打破,积累了许多问题。1992年总局人事局成立以后,
突出地解决了垦区长期存在的“以工代干”、“以工代教”、“以工代警”等问题,并不拘一
格地从优秀工人、拔尖人才、非在职人员中录用干部。在吸收录用干部中,坚持标准、公开公
平、考试考核、竞争择优,使垦区干部队伍的“四化”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
1985年8月,省人事监察局黑人字[1985]198号《关于干部队伍管理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
对吸收录用干部的范围和原则作了具体规定。据此,垦区开始从“五大”毕业生和拔尖人才中
择优录用干部。1989年,按照上述《实施细则》的规定,总局人事局从在职工人吸收干部1 311
名;同时,还从“五大”毕业生中录用干部45名。
1990年9月21日,根据黑人联字[1990]20 号文件和省吸收录用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总局
下发了《关于一九九○年从在职工人中吸收干部工作的通知》。1990年9 月20日,总局召开垦
区1990年录用干部会议,在总结录用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着重讨论修改录用干部工作方案。
《通知》对原有办法进行完善,决定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增加考核比重,定量考核40
分,定性考核20分,考试成绩60分,三项成绩的分数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90年9月26日,总局又下发了黑垦局函[1990]212号文件,对垦区吸收录用干部工作作
了补充通知,要求各单位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肃吸收录用干部工作纪律,杜绝人事工作的
不正之风;严格资格审查,坚持考核标准。当年,据此《通知》精神,垦区从在职工人中吸收
干部2 243人,其中副科以上技师477人。另从“五大”毕业生中录用干部67名。1990年11月20
日,总局下发《关于从“拔尖人才”中吸收录用国家干部的通知》,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垦
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垦区吸收录用“拔尖人才”的具体范围和条件。根据上述精神,经总局
人事局审查同意后,上报省人事厅审批。在1990年、1991年两年中,垦区从拔尖人才中录用干
部178人。
1991年3月5日,按照省人事厅的布置,垦区开展事业单位吸收干部工作,下达吸收干部指
标450个,至1992年9月完成460人的吸收干部审批任务。1991年7月2 日,依据省人事厅有关文
件精神,为确保垦区干部队伍素质,总局决定对1989年后吸收录用的干部履行一年试用期转正
手续。总局下发了农总党组通字[1991]22号文件,就做好吸收录用干部转正工作提出了具体
要求。同时规定今后对新吸收录用为干部的人员,在未履行转正手续前,不能按干部身份调动,
不能按正式干部管理。在此次吸收录用干部转正工作中,垦区有1354名吸收录用人员转为国家
正式干部。
为了加强垦区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以工代干”和转干中的突出问题,
1991年9月3日,总局下发《垦区整顿以“以工代干”队伍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整顿
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为指针,以加强管理、整顿作风、
提高素质、适应需要为目标,按照“精简、统一、 效能”的要求, 通过定编、定员,做到人
岗相符,人职相称,进一步调动“以工代干”人员的积极性,使“以工代干”队伍管理纳入规
范化管理轨道,为垦区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1992年3月5日,依据黑人联字[1992]1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下发了农总人发[1992]6
号文件,决定在垦区从优秀工人中吸取干部。此次录干在事业单位内进行(不含企业单位中的
事业和事业单位中的企业,以及总局、管理局两级机关),不在企业中进行;必须在完成“以
工代干”队伍整顿任务的基础上,经总局、管理局人事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必须根据岗
位急需、专业对口、在编制定员内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个人申报、
民主评议、组织推荐、全面考核的办法。在此次吸收干部工作中,垦区有500 名优秀工人被吸
收为国家干部;还有29名“五大”毕业生被录用为国家干部。同时,为适应企业干部制度改革
的需要,总局决定当年起不再从企业中吸收录用干部。
1993年10月,下发农总人联[1993]2号文件,根据黑人联字[1993]8号文件精神,对垦
区“以工代警”人员吸收录用干部工作做出了布置。此次“以工代警”吸收录用干部,采取考
试与考核相结合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试的办法。共有2 526人参加,其中免试124人,考试2 402
人,设置考场87个,审核批准2 126名,转干比例达84%, 占全省转干总数的10%,是垦区历次
转干工作中录取数量最多的一次。同时,进行岗前培训1 875人,总培训面达88%。这些同志进
入干部队伍,大大改善了垦区干部队伍结构,对于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稳定政法队伍,具有历
史性的作用。
1993年10月25日,根据黑人联字[1993]30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农总人联字[1993]9 号
文件,决定在垦区武装战线进行吸收录用干部工作。《文件》规定此次吸收录用干部范围的人
员是:各管理局、农场、总局有关直属单位人民武装部的在编在职以工代干人员;同时规定必
须具备人民武装干部规定的条件。在此次吸收录用干部工作中,垦区有1 409 名以工代干人员
被吸收为国家干部,占参考人员的61.6%,占全省转干总数的19.8%。
1994年10月,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布置事业单位吸收干部工作,参加此次转干的人员
共1 624人,审批通过768人,占转干人员的47.3%。
根据全国民办教师转公办的精神,为解决垦区多年形成的“以工代教”问题,使垦区教师
享受《教师法》规定的待遇,经过积极争取,1995 年6月27日,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一九九
五年省农场、森工、林业系统中小学从以工代教人员中吸收公办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
这一《通知》精神,总局具体规定了垦区“以工代教”转干的范围和条件,专门成立了垦区吸
收公办教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由总局人事局、教育局抽调七名干部组成办公室。在此
次吸收公办教师工作中,垦区有5 300名“以工代教”人员参加了考试,占代教的70%,从中吸
收了1 818名教师为公办教师,转干比例达34.3%。
1995年,垦区组织了由总局委托培养的哈电工等四所院校大专毕业生参加的非在职考试,
参加考试的有189人,其中边远地区考生173人,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录用为国家干部。
1997 年,垦区继续组织开展了“以工代教”人员转公办教师工作。参加资格审查的3 346
人,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562 人,参加考试的2 461人,没有通过的323人。通过考试和审批,
有1 794名以工代教人员转为公办教师,转干比例达53.6%。同时,继续进行非在职录干,资格
审查580人,通过520人。
1999年,垦区完成了公安干警转制录用工作。按照转制要求,审查了以工代警、干部未授
衔人员的资格共700人,其中干部未授衔98人,以工代警602人,取消了12人的转制资格。垦区
公安系统公务员总编制为3 493名,符合转制条件的3 461名。经省人事厅审查批准,录用3 08
7名为国家公务员。
1999年8月,根据黑人办字[1997]22 号文件精神,经省人事厅批准,垦区招收1303名公
办教师。
1999年12月,经人事部批准,“北大荒农垦集团博士后工作站”正式成立;2002年12月,
完达山药业博士后工作站成立;2003年,完达山乳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获国家批准。北大荒集
团博士后工作站于2001年1月揭牌,2001年12月2名博士进站,2004年5月又有4名博士进站工作。
2002年,垦区完成建三江分局28名公安干警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
署和程序,组织总局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总局机关共有6个部门1个事业单位拿出11个职位面
向社会公开招考,有5个部门1个事业单位录用了8名公务员。
2003年,垦区全面推行“公开招考”。组织建三江佳抚公路前锋、前哨公路站公开招考,
报考76人,通过资格审查52人,最后聘用32人;组织垦区检察院和平检察室、曙光检察室公开
招考,通过资格审查21人,最后录用9人,其中和平检察室6名,曙光检察室3 名;组织垦区人
民警察公开招考,拟录用20名干警,报名146人,参加面试40人,录用19 人;总局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公开招考,报考6人,录用3人;另外,协调省人事厅考录处,完成了52名警校毕业生
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工作。
2004年,公开招考进一步展开,考录量逐渐加大。总局机关拟招考15名。经全省统一招考
,通过资格审查152人,进入面试40人,最后录用了15人,其中总局机关13名,事业单位2名;
组织垦区司法助理员竞争上岗,报名222名,参加考试考核189人,录用182 人;组织垦区基层
检察人员录用,报名136人,参加转录44人,参加考试67人,录用66人,共录用110人,经群众
举报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1名;红兴隆收费所、八五二、八五三收费站经过2次招考,通过资格
审查148人,招录人员58 名;总局北大荒博物馆招考讲解员,报名87人,参加笔试12人,参加
面试7人,录用2名。
2005年,总局机关参加全省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又有4个部门进行招考。
从2001年推行公开招考,五年来,总局共组织20次,录用463人,报名人数达3 000多人。
其中,总局机关3次,补充人员27名(事业单位5名),共有20个处室参加;为公、检、法、司、
技术监督系统组织招考6次,录用323人;为总局9个附属事业单位组织9次,招考109 人;为大
型企业招考领导人员2次,招考4人。垦区的考试录用工作已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2005年,经省人事厅批准,按遗留问题,录用垦区1998年、1999年委托长春邮电学院、郑
州粮食学院和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培养毕业生157名为国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