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称改革与评审
第一节 职称改革与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已经开展。但是,制度不够完善,职务系列
不健全。“十年动乱”中,这项工作被迫中止。
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以来,总局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颁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文
件精神,及黑龙江省的具体规定,开展了职称评定工作。1987年6月,又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
在1986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了首次职称改革工作。至1990年,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改
革任务。通过此次职称改革工作,不但有效地稳定了垦区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激发了他们的
积极进取精神,促进了科技人员向贫困场、边远场流动,而且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挖
掘和合理使用人才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垦区的首次职称改革工作,1986年10月进行试点,1987年6 月全面展开,到1990年整整进
行了四年,这是“文化大革命”停止职称评审10多年后重新开始职称评审工作。四年中,在各
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总局所属350个事业单位、204个企业单
位及九个管理局机关的职称改革。此次职称改革后,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发生了很大变化。
其中:正高级职务人员由职改前的1名增加到24名;副高级职务人员由职改前的133名,增加到
30 881名;中级职务人员由职改前的3 648名,增加到19 214名;助级职务人员由职改前的5 554
名,增加到32 903名;初级职务人员由职改前的15 250 名,增加到44 018 名。垦区各类专业
技术职务人员总数达99 247人,是首次职称改革前的四倍多。
1991年起,职称改革转入经常化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到1996年这六年期间,垦区各级
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对职改工作的要求,结合垦区的实际,坚持职称改革的方向,全垦
区共评出高级职务人员3 180名,中级职务人员22 924名,初级职务人员50 641名;还组织了89 075
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资格考试和晋级前的外语考试。同时,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不断完
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年,总局对垦区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高、
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了重新组建。到6 月,全垦区共组建了农业、农机、畜牧兽医三
个系列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46个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5月22 日,总局召开了垦区职称改
革工作会议,会议回顾了从1986年开始到1990年垦区首次职称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部署了转
入经常化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后的主要任务。会议首先充分肯定了垦区四年来职称改革工作
的成绩,职称改革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基本实现了社会化评审的要求。撤销了部分
中级评委会,又重新组建了一批高级、中级、初级评委会。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垦区形成
了一套完整科学、实用的职称评审、考试、管理制度,在每年接收评审1.2 万份职称材料的情
况下,保证高效运转和评审质量。
1992年起,垦区的职称改革工作纳入人事管理的轨道,由总局人事局负责指导、组织和协
调。人事局下设职称科,配备工作人员两名,具本负责日常工作。与此同时,各企事业单位职
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随之撤销,日常工作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管理。
1993年,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按不同专业调整和组建的评委会要求,总局农业技术高评委以
及管理局农业技术中评委不再进行农田水利、土地、农业气象专业的评审,以上专业分别由省
和总局有关评委会评审。
1994年,各管理局除农业技术、农机、畜牧兽医专业中级评委会继续保留并组织评审外,
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被撤销,由总局负责组建垦区统一的中级评
委会。
为适应垦区大量引进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了农民技术员职级评定工作,从
1993年到1998年,共评定农民技术员205名、助理技师3名。同时,认真贯彻“从严打假”方针,
对弄虚作假、 违纪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有效提高了评审质量。 特别是在农机高级职称评审
上,重点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倾斜,向基层中青年技术骨干倾斜,收到了良好效果,充分地
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由于垦区的职称工作成绩突出,1997年被评为“全省职称工作
先进集体”。1997年、1998两年共晋升高级职务1 755人,晋升中级职务6 061人,晋升初级职
务12 199人;此外,评定了农民技术人员职称208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定职2 484
人。
为了深化职称改革,垦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逐步建立单位择优用人和专业
技术人员竞争应聘的双向选择机制,1997年3月4日,下发了农总人发[1997]5 号文件,就垦
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了九条具体意见。主要是: (1)全面实
行评聘分开,总局和分局两级事业单位,农场事业单位都要实行评聘分开,即评定的资格不与
工资挂钩,在岗位数额内受聘人员才可兑现相应职务工资。(2) 认真搞好“四定”,即定机
构、定编制、定岗位、定职责。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内设机构、编制数
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和调整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制定相应岗位职责。(3) 总局、分局、
农场事业单位要根据 《黑龙江垦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制定聘任实施细则,并结
合本单位改革方案,机构变化和设岗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竞争聘任,并履行聘任手续。
(4) 要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参照国家颁布的专业
技术职务等级标准,从德、勤、能、绩等方面入手,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考
核结果应与职务聘任、晋升和奖惩紧密挂钩,考核称职以上的可以续聘,基本称职的要限期改
进或低聘,不称职的应解聘。(5) 凡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列入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的总局机关直、附属事业单位,不再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这些单位参加中
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应向总局人事局提交正式报告,否则不得开展任职资格
评审。
从1995年开始,在具备条件的系列和专业试行任期聘任制,即建立评委委员库,对评委会
成员一年一聘任,当年,就打破条块分割界限,在垦区范围内挑选482 人进入委员库,作为各
类中级评委会委员预备人选储备。评审时,从委员库预备人选中产生正式委员,由总局人事局
聘任并发证书。同时,组织评委对400 多名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人员进行了答辩,按省制定
下发的《评审标准》进行评议和推荐,使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几年来,向省推荐晋高人员参评
通过率和总局负责评审农机畜晋高人员送省审批通过率逐年提高,报送的材料完备规范程度逐
年提高,多次受到省有关部门的好评。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竞争作用,总局决定
从1992年开始在垦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评聘分开”,即实行资格评定与职务聘任分开的“双
轨制”。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2—1993年)进行以聘前管理(设岗和考核)为主
要内容的“评聘分开”。首先推广了赵光农场“评聘分开”(科学设岗、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的经验,并在1992 年垦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上由双鸭山农场、 农垦科学院介绍了本单位设岗
和考核的具体做法。同时,还明确规定,凡不报设岗方案的单位不予下达高、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指标,未完成1991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不得开展职称改革,考核不是优秀的不予推荐晋升。
人事局职称科对52个局直单位考核结果进行检查,个别单位因没完成考核而未被批准开展1992
年度职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总局要求对原设岗方案进行调整,完善考核办法,从抓职称
改革基础工作入手,解决干和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凡不干好(经定编定岗不在岗)、
干得不好的(经年度考核不称职)均不予聘任,不兑现相应待遇。1993年初,总局在垦区人事
工作会议上, 总结推广了八五四农场评聘分开的经验, 又在垦区职改工作会议上对聘任管理
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下发了《垦区深化职称改革工作意见》。随后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更加
注意区分评资格和聘职务的界限,使评聘分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据统计,1993年垦区91 338
名有职称人员中,未被聘任的占10.7%。 垦区的职改经验在全省职改理论研讨会上做了介绍。
第二阶段(1994—1996年)进行以聘任管理(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评聘公开”。1994年,
以总局名义制定下发了 《黑龙江垦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
对聘任的原则、范围、聘期、待遇、程序以及聘任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为各单位
结合实际开展聘任工作提供了依据。1994年,在总局职称改革工作会议上,推广了浩良河化肥
厂“实行按岗、择优、竞争聘任”的“评聘分开”经验,各企业单位相继对专业技术人员通过
考试考核,实行竞争上岗。1995年,在企业单位聘任工作取得较大成绩的基础上,垦区事业单
位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评聘分开”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首先,农场的卫生、教育等事
业单位全面推行了“评聘分开”工作,不少单位根据农场人事部门核定的岗位数额,自主实行
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或评而不聘的办法;同时,总局、管理局两级事业单位实行按岗择人的评
聘分开工作也取得突破。尤其是嫩江管理局1995年全局49个事业单位(含40个农场卫生、教育
事业单位)2 874 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实行“评聘分开”,对已具有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
不兑现相应职务工资。几年中,随着“评聘分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动了垦区能上能下、能
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的逐步建立。
1999年,职称评审工作进展顺利,并且逐渐步入规范化轨道。据统计,当年共晋升各级职
称5 703人,其中高级职称675人(含正高22人、享受研究员级待遇7人),中级职称1 031人,
初级职称3 997 人。在评审中,由于各级人事部门严把材料审查关,大大提高了评审通过率。
报总局评审的81名中级人员评审通过率为93%。 同时,由于各级评委会实行了量化评审,进一
步保证和提高了评审质量。
2000—2005年,申报高级职称6 802人,通过5 904人;申报中级职称 11 563人,通过9 382
人。
据2001年调查统计,垦区在岗专业技术人员86 406人,其中高级职称 5 236人(正高157
人),中级职称27 526人,助级职称26 957人,员级21 547人,未聘任5 140人。
据2003年调查统计,垦区有离退休科技人员25 25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 911 人),
其中,企业单位21 574人(高级1 682人)事业单位 2 479人(高级867人),总局、分局机关
1 197人(高级362人)。
2004年,为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总局出台了四项措施:取消省评系列(专业)外晋
升中级人员外语考试证书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限;取消省评系列(专业)外晋升中
级职称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的限制;取消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作为必
备条件的限制;取消评审系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考核,放活单位用人自主权。
2006年,为不断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体系,在垦区范围内实行建筑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