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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垦区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的成果

第三节 垦区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的成果




  垦区的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开展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整体文化工作成绩显著,居全
国农垦系统先进行列。

  1998年2月26日, 黑龙江省文化厅向全省印发了《关于通报表彰省农垦总局文化局及王广
贺等同志的决定》,在决定中,牡丹江分局、宝泉岭分局、北安分局、建三江分局、九三分局
先后被文化部命名表彰为全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地区;普阳农场等22 个农场先后被省政府
命名表彰为全省文化先进农场,大大提高了黑龙江垦区的文化工作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省文
化厅决定,向全省通报表彰省农垦总局文化局及王广贺等同志,并建议总局党委和总局,对该
局以及做出贡献的王广贺、赵国春、丛培恩等同志予以表彰奖励。

  垦区参加全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10年间,有6个分局和2个农场,先后荣获全国边疆文化长
廊建设成绩显著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