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沿革
第一节 体制沿革
一、早期的台站管理
在农垦初创广播电视时,机构不够完善,编制不定,人员不齐,多数农场广播站归党委宣
传部管理,还有的归工会或俱乐部。管理局和总局都没有广播事业管理机构。1968年组建黑龙
江生产建设兵团时,开始在兵团宣传处设立广播事业科,由王志忱和曹寿茂2 人负责兵团系统
的广播事业管理、人员培训、实力统计、唱片发行、器材分配等事宜。
1976年成立黑龙江农垦总局以后,有关部门多次要求建立农垦广播电视管理机构。1983年,
中发[1983]37 号文件批转广播电视部 《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汇报提纲》,要求各地建立相
应的广播电视管理机构。根据农垦广播电视发展情况和农垦总局的请示报告,1984年8月6日黑
龙江省编委发出通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营农场总局设立广播电视局(处级),负责管
理全垦区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编制和经费请你局自行解决。”总局于当年9月8日决定设立广播
电视局,与文化中心合署办公。当时文化中心主任王好,副主任栗连、郭力,由郭力分管广播
电视工作。1985年,在文化中心内设广播电视科,由于安学、曹寿茂、白新秋3 人负责广播电
视宣传与管理。1986年4 月,李德仁调入文化中心,任副主任,兼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分管广
播电视工作。1986年宝泉岭管局单独设立广播电视局,蒋庆涵任局长,1987年,北安管局成立
广播电视局,方立新任局长。1988年,红兴隆管理局设广播电视局,尹广仁任局长。之后,一
些管理局和农场也都设立了广播电视机构。虽然向正规方向发展,但多数单位是与其他单位合
署办公,对于广播电视的管理还是有一定局限。
二、正式设立管理机构时期
随着农垦广播电视事业的迅速发展,客观形势要求单独设立广播电视管理机构。农场总局
编委于1990年5月8日正式发出《关于调整垦区广播电视系统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明确决定
“总局,各管理局(哈局除外)的广播电视局单独设立,分别列总局、各管理局机关序列。总
局广播电视局为处级单位,各管理局广播电视局为副处级单位。”并核定94个机关事业编制,
批给总局广播电视局22个编制。1991年3月19日, 任命李德仁为农垦总局广播电视局长,这是
农垦广播电视局的第一任局长,于安学为副局长。 1992年7月,任命王凤麟为广播电视局副局
长,正式设立农垦广播电视局。1991年10月,黑龙江省农垦广播电视局在全国农垦政治工作会
议上介绍了《坚持基本路线,突出科技宣传》的经验。1995年9 月,局长李德仁代表农垦广播
电视局去新疆参加农业部、文化部召开的北方文化长廊建设工作会议,介绍了黑龙江垦区加速
边境农场广播电视网建设的经验。1997年5月29 日,农垦总局广播电视局局长李德仁退居二线
任调研员,副局长王凤麟主持电视局工作。1998年2月7日,农垦总局任命王凤麟为广播电视局
局长,增补曹寿茂为副局长。1999年8月12日丁凯伟任农垦广播电视局副局长。2002年3月25日
王凤麟调离农垦广播电视局,由副局长于安学主持全面工作。2002年5 月28日原总局团委书记
王玺昌任农垦广播电视局局长。
三、管理体制的变革
农垦广播电视创建初期,各农场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由各地市县分别负责。由于农场远离市
县,统计报表,事业规划、台站建设审批,人员培训等问题都很不方便。随着农垦广播电视事
业的发展和自身管理机构的建立,省广播电视厅把农垦广播电视正式纳入系统管理。1986年12
月18日,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厅发出《关于国营农场总局呈请理顺广播电视事业管理体制意见的
复函》明确总局广播电视局职责范围,负责台站规划、宣传管理、履行建台手续、队伍建设等
5项行政管理职能。
由于电视台发展迅速,有些台站在管理上出现问题,1995年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与省广播电
视厅联合发文发明确台站管理实行政府管理,农场、森工、铁路广播电视部门的台站规划由当
地政府按程序报批。此文等于收回了垦区的一部分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权。在此后的几年间,农
垦总局广播电视局一方面加强与省广播电视厅的协调,一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以扩大农
垦广播电视的对外影响。
1995年下半年,虎林地区改革试点,把八五四农场等6 个农场广播电视台站划归虎林市管
理。后经一段试点,产生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1998年,虎林地区试点结束,黑龙江省广播电
视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农垦系统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的通知》,重新确定了农垦广播电视
事业的系统管理职能,调动了广播电视工作者的积极性。为了理顺关系,减少矛盾,强化垦区
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2004年3 月,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又发出了《关于赋予农垦系统广播电
视行政执法职能的通知》,明确农垦总局广播电视局和农垦分局广播电视局在各自辖区内分别
履行地市级和县级广播电视行政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