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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团的组建

第二节 集团的组建




  总局广播电视局为推进垦区广播影视业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促成垦区广播影视的
产业化和集团化,首先提出了组建影视集团的建议。2005年10月,总局党委和总局正式批准关
于《组建黑龙江北大荒广播影视集团实施方案》,方案决定组建以黑龙江农垦电视台、北大荒
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北大荒影视艺术中心、北大荒广告有限公司、总局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为主
体的黑龙江北大荒广播影视集团,并要求在2005年12月1 日前完成接交和集团组建工作。2006
年,各分局、农场和各直属单位的人员、资产划转接收完毕。组建集团是垦区广播电视的一次
历史性跨越,是一次重大的体制创新,标志着垦区广播影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集团
以广播电视为主体,以新闻宣传为中心,以繁荣创作为重点同时兼营其他相关产业。集团承担
完成宣传任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集团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广播影视业原有的优惠
政策。作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实体,依照授权管理、经营所属广播影视实体的国有资产,对集团
所属成员单位的宣传、人事、财务、业务和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垦区
广播影视的岗位设置与人员管理办法和各级领导职责。

  为确保垦区广播电视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总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局
长韩乃寅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有9个分局的党委副书记、务,属于新闻宣传的采访、编辑、
制作、 播出等业务部门不参与经营活动, 而其他划入公司的人员统一实行企业身份管理。在
此基础上实行集团化管理就顺理成章了。总局广播电视局等15个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各分局
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保证、监督垦区广播电视系统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集团的正常运作。
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之下,认真进行了资产审计、评估和移交工作,集团顺利地组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