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婚姻管理第一节 婚姻登记 垦区成立民政局以后,婚姻登记工作便实行了系统管理,各级婚姻登记部门依法行政、严
格执法。十几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54 945对;出具婚姻关系证明3 856对;涉外婚姻378对。
垦区成立民政局以来历年婚姻登记情况表
婚姻登记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队伍,定期培训
一是坚持按标准选人,使婚姻登记管理人员达到知识化、年轻化。要求婚姻登记管理人员
年龄40岁以下,必须具备大中专以上学历。按着这个标准,各级严格把关,逐人考核,逐个审
批,合格后方准上岗。二是对政治业务素质也有明确要求,选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
质和一定执法水平,必须是单位的业务骨干,能够独立胜任本职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会同人事
部门共同把关。三是坚持定期岗位培训,不断增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素质。
二、抓基础建设,建标准化机关
垦区从1996年开始,按照省厅的要求,开展创建“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活动,各分局民
政局极为重视,都把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和抓好基层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作为主要工作来抓。由于
垦区体制特殊,地处偏远,办公条件相对较差,加之各级民政机构成立较晚,缺少必要的办公
设备设施。各级民政局坚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自创家业,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办公环境,到
2005年,垦区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场所基本都实行了单设,宽敞明亮,整洁庄重,百分之八十
的单位配备了婚教设施,如录像机、照相机、放像机、电视机等。已有90% 的婚姻登记机关实
现了微机操作和管理。
垦区成立民政局以来,就十分重视婚姻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件的五个分局全部集中到分
局民政局集中管理,没有实行集中管理的也都有专人、专室、专柜、重点保管,编制了索引和
检索工具。总局民政局实行定期检查,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坚持依法行政
垦区各级民政机关,不仅自己认真学习婚姻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黑板报、宣传车等媒体和宣传工具,向社会宣传《婚姻法》、《婚姻登
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和奉公守法打下良好基础。在依法行政中,要求要认真
把好“十关”:年龄关、申请保证关、婚姻状况关、登记日期关、结婚证字号关、当事人签字
关、双方到场关、办证人签字关。由于把住十关,近几年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