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第一节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自1990年省政府赋予垦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能以来,农场总局环境保护局将建设项目环
境管理工作职能设在污染控制科,负责垦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同年1月1日,总局环境监
测站取得省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证书。6 月,农垦勘测设计院取得国家环境保
护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1991年12月,省政府颁布的《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国营农场系统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
托省国营农场总局负责,进一步明确了垦区建设项目管理职能的法律地位。
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垦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项目审批中,认真
执行“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原则,服务与审批相结合,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削减建设项
目新增的污染负荷,使之“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
做到规划合理,资源优化利用, 在重大项目审批时, 本着特事特办、为企业服务的原则,浩
良河化肥厂原料“油改煤”技术改造工程环评重新报批时,几次到国家环保总局进行汇报,保
证了该项目按期开工。1997年,浩良河化肥厂投资1 500万元的第三贮灰场开工,1998年9月竣
工投入运行,总局环保局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1998年5月,浩良河化肥厂自筹资金1 000多万
元,新建了一座总容积70多万立方米的大型贮灰场,使热电厂的冲灰水实现了达标排放。该项
目通过了总局环保局、伊春市环保局联合组织的验收。对已建项目进行不定期环保调查和跟踪
管理。2001年总局环保局联合工商、经委等有关部门对垦区1998年以来由总局和分局审批的中
小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无一例违纪建设项目。2003年,垦区把水利建设项目和生态建设项目
的审批验收作为环境管理重点,对八五八土地复耕和八五九灌渠等项目补做了环境影响评价。
2003年6月,总局组织省内环保有关专家对宝泉岭2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和友谊农场500 万只大
鹅生产项目的选址合理性进行论证。同年7月,经总局环保局指导推荐,完达山集团日处理200
吨保鲜奶工程获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国家环境保护百家工程奖”。
据不完全统计,17年来,通过项目预审否定13个建设项目,其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0项,
选址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3项;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否定了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12 项新建项
目,其中2项重新选址建设;组织专家对“双山糖厂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50 个报
告书进行了评审,并予批复;审批了“绥滨农场粮食处理中心环评报告表”等316 个环境影响
报告表。协助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对“浩良河化肥厂原料油改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11个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对七星等级面粉厂等57个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验收。垦区大
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保持100%,小型项目环评率超过90%,“三同时”执行率达到了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