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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北安农垦法院

第五节 北安农垦法院




   一、沿革

  北安农垦法院位于北安市北安农垦分局所在地,辖区包括分布在黑河市爱辉区、北安、五
大连池、逊克、孙吴、嫩江等六个市县境内的北安分局所属的14个农场,人口21 万,现设5个
人民法庭,有干警84人。
  1982年10月6日, 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党委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编委关于筹建农垦
检、法两院的通知,下发了农总党[1982]32号文件,决定设立北安农垦法院,设院长、副院
长2至3人,人员编制30人。
  1983年8月1日,北安农垦法院正式挂牌办公,16日正式受案。北安农垦法院成立后,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接收了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所属的原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的15个农场人民法庭,
当时全院干警89人,其中院机关24人,法庭65人。
  1983年6月16日,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任命尚敬伦为北安农
垦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88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命王国栋为北安农垦法院院
长。1992年6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命黄国义为北安农垦法院院长。2001年3月,黑龙江
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朱长文为北安农垦法院院长。
  截至2005年末,北安农垦法院院机关拥有办公面积2 593平方米,审判法庭3个,办案用车
5辆,微机34台,速印机1台,复印机1台,扫描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3台,监控设备1 套,
投影仪1台,电子显示屏2块。院机关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并与中院、所属法庭实现二、三级联
网。
  北安农垦法院成立以来, 始终注重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坚持结合本单位实际, 开展了
“双满意”活动,并以“三讲”、“三个代表”学习活动为契机,解决干警中存在的服务意识
不强、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问题,增强干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为了更好地提高审
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北安农垦法院以改革促质量、靠监督提质量、用制度保质量,充实和
完善了各项审判制度,保障了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有序地进行。通过加大执行工作力
度,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北安农垦法院在立案环节开设了“绿
色通道”,用增加工作时间、开展温暖服务、换位思考、院长接待日等便民措施,为当事人提
供便捷服务。截止到2005年底,北安农垦法院共审理各类案件 24 997件,其中刑事案件1 920
件,民商事案件 19 686件,行政案件58件,执行案件 3 263件,其他案件70 件。通过各项审
判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北安垦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北安农垦法院也因此被省法院
授予“先进集体”、“文明法院”和“法院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0年,又被省法院
记集体二等功。

   二、内设机构

  北安农垦法院组建后,院机关定编30人,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司
法行政科、办公室等5个庭室。
  1985年,刑事审判庭分设为刑事审判一庭和刑事审判二庭。
  1989年8月1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增设了行政审判庭、执行庭。
  1990年,设立政工处及纪检监察室。
  1991年末,取消了刑事审判二庭。
  1994年,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
  1998年,告诉申诉庭更名为立案庭。
  截至2005年末,北安农垦法院院机关下设办公室、政工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
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纪检监察室、研究室等10个庭室。人员编制为28人。

   三、人民法庭

  北安农垦法院成立后,接收了原由地方人民法院所辖的锦河、红色边疆、逊克、襄河、龙
镇、龙门、引龙河、尾山、格球山、五大连池、二龙山、长水河、赵光、红星、建设等15个人
民法庭,法庭干警65人。
  1989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五大连池人民法庭划归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管辖。
  2000年,北安农垦法院对其14个派出人民法庭进行了撤并,设立5 个人民法庭。即:赵光
人民法庭(下设建设、红星办案组)、二龙山人民法庭(下设长水河办案组)、龙镇人民法庭
(下设襄河、龙门办案组)、尾山人民法庭(下设格球山、引龙河办案组)、红色边疆人民法
庭(下设锦河、逊克办案组)。
  2004年3月20日,根据省法院黑高法政[2003]87 号文件《关于撤销、设立、恢复部分农
垦法院人民法庭的批复》规定,将逊克办案组恢复设置为逊克人民法庭。
  截至2005年末,北安农垦法院下设6个人民法庭8个办案组,即:赵光、二龙山、尾山、红
色边疆、龙镇、逊克6 个人民法庭和襄河、引龙河、格球山、长水河、红星、锦河、建设、龙
门8个办案组,人员编制为49人。
  多年来,北安农垦法院积极与各派出人民法庭所在地的农场党委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法
庭建设规划,千方百计争取农场党委的支持。近几年各农场先后为法庭改建、扩建、维修办公
用房及配备微机等办公设备共投资89.8 万元,逐步改善了法庭办公条件和环境。至2001年末,
北安农垦法院所属的5 个人民法庭均达到了“四室一庭”标准,部分法庭配备了办案用车,各
法庭全部配备了微机,并实现了院机关与各法庭微机联网。
  截至2005年末,北安农垦法院下设人民法庭及办案组办公面积为4 302平方米,办案用车4
辆,摩托车4辆,微机31台,传真机16部,照相机8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