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警管队伍建设
第二节 警管队伍建设
1978年,垦区两级军事部门成立后,在总局及各管理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认真抓好武
器装备仓库警管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好选配关,先审后用,坚持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帮
助警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搞好业务培训,使警管人员胜任本职岗位,保证
武器装备处于战备状态。
一、警管人员选拔
1979年5月, 总局和总局军事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管理局民兵装备仓库保管员和警卫人
员编配问题的通知》(龙农总[1979]124号、龙总武[1979]32 号)。《通知》中明确:各
管理局民兵装备仓库可编配1~2名保管员,1~2名专职警卫人员。保管员的工资由民兵事业费
中开支,警卫人员工资由战备费中开支。各农牧场(厂)民兵装备仓库的保管、警卫人员编配
问题由各管理局自行确定。据此,全垦区连以上武器库(点)的军械员由1978年的768 人,增
加到1061人,警卫人员由1978年141人增加到151人。
1980年,总局认真贯彻国务院[1975]186 号文件精神,针对民兵武器数量大、种类多、
管理分散的特点,加强了警卫队伍建设,增加各级武器库、室的警管力量,到9 月上旬,局、
场两级武器库配保管员104名(应配123名),警卫人员195名,基层连队选配军械员 1 473名。
1986—1996年,总局及各管理局对武器装备仓库警管队伍进行了10次调整。1986年,针对
哈尔滨管理局1985年发生的武器被盗案件,及时调整了4 名不适合担任警卫任务的人员。1988
年,垦区分场以下武器装备上交到各管理局武器库保管。在这种情况下,垦区两级武器装备仓
库普遍改革了用工制度, 实行合同制,通过对警管人员考核和政审,清退了6 名不合格人员,
解决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使警管队伍更加纯洁和稳定。1989年,垦区两级在选配武器装
备仓库警管人员时,坚持军事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审联查,谁审谁签字谁负责的方法,共选配调
整警管人员21人,其中党员17人,退伍军人占80%,并建立了警管人员档案,做到了定期跟踪
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当年,共调出41名不适合做警管工作的人员,其中开除1人。1992
年,垦区认真贯彻落实总参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弹药管理的通知》精神,对10个武器装
备仓库的105个警管人员进行了全面政审和考核,及时调整了9名不合格人员。1994年,调整了
3名不合格人员,使警管队伍更加纯洁可靠。到1995年末,垦区10 个武器装备仓库共有保管员
13人,警卫人员80人。
1996—2000年,各分局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垦区不断加大选配警管人员政审的力度,
严格标准条件,把好政审关,选择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警卫工作,并坚持每半年
对警管人员政审一次。对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警卫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1997年,调
整了11人,2000年,调整辞退了3人,确保警管队伍纯洁可靠。
2001—2005年,各分局人武部严格警管人员的选拔任用,坚持每年对警管人员两次政治审
查,做到按警管人员的标准、条件和政审程序不漏一人,不漏一项。三年间,通过政审,警管
人员合格率达100%。因身体、年龄原因调整了4名警管人员,补充了4人到警管队伍中。
二、警管人员教育管理
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帮助警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严格的管理,
落实军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警管人员的管理,做到令行禁止。
1979—1985年,垦区先后组织各级武器装备仓库(点)警管人员进行了理想信念、遵纪守
法、人生观、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警管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为尽职尽责,确
保武器弹药安全,打下了思想基础。
1986—1996年,各管理局人武部改归管理局建制10年间,垦区先后组织各级警管人员进行
了形势任务、时事政策、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特别是1986年和1988年,针对哈尔滨管理局
和宝泉岭管理局延军农场武器被盗案件,在全垦区范围内组织警管人员进行教育整顿,举一反
三,查找在坚持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共同吸取教训。同时,通
过签订责任状和开展优秀警管人员评比活动,调动了警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990年,总局在
嫩江管理局召开“加强武器装备仓库警管队伍建设”现场会后,各管理局借鉴嫩江、牡丹江、
绥化管理局的经验,加强了警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落实了武器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
状,保证了武器装备的安全。年内,民兵武器装备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为进一步调动警管人员
工作积极性,1991年,在垦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优秀保管员评比活动。当年,有5名同志被总局
评为优秀保管员。1992年,垦区在贯彻总参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弹药管理的通知》精神
中,认真吸取建三江管理局武器库军械保管员赵怀实盗枪弹案件的教训,加强了警管队伍的思
想建设。在坚持每月4天的政治学习教育的同时,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解决警管人员
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1994—1995年,垦区认真贯彻省军区“民兵装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经验交
流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了警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使警管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得到进一
步加强。
1996—2000年, 各分局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的5年间,垦区先后组织警管人员进行以贯彻
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教育,使警管人员熟悉职责、尽职尽责。同时,还安排
了形势任务、“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引导警管人员树立正确的
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1996年,绥化管理局嘉荫农场装备仓库警卫侯国宾被枪杀身亡案件发
生后,总局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下发通报,组织警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引导警管人员增强安
全防范意识。
2001—2005年,垦区两级军事部门加强了警管队伍建设。2001年10月,军事部针对机关移
防哈尔滨市的实际,充实了警管队伍,重新制定了《各级装备仓库警管人员管理细则》,进一
步明确专管干部、警管人员职责。各分局军事部门在落实《细则》中,对警管人员严格管理,
定期进行政审,组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宝泉岭分局采取抓住重点,集中教育;针对问题,透
明教育;落实责任,帮带教育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了警管队伍建设,保证了民兵装备仓库的安
全。2002年,垦区各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警管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精选、重教、严
管”的原则,注重打牢“两个基础”,即抓政治教育,打牢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学
习,引导警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觉悟,强化责任意识。抓规
章制度的落实,打牢作风纪律基础。在警管队伍中落实了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并按
照士兵化管理,严格一日生活制度,增强了警管人员遵章守纪的意识,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促进了垦区两级民兵装备仓库建设,保证了民兵武器装备的安全。同
年,为了进一步加强警管人员管理,总局党委议军会决定,将54名警管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具
体由各分局办公室代管,享受分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警管人员工资调整所需经费,
纳入总局财政预算,从农垦事业费中解决。宝泉岭分局人武部(甲方)与警管人员(乙方)签
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规定:警管人员有下
列情况之一的,立即终止合同。(1)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顶撞领导的。
(2)思想不稳定,有不满情绪的。(3)私藏、盗窃、抢劫、破坏民兵武器装备,或者利用民
兵武器装备进行非法活动的。(4)因渎职导致民兵武器装备丢失、被盗(抢)等事故发生的。
(5)不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5千元(人民币)以上重大经济损失及其恶劣影
响的。(6)违反民兵武器装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定,造成后果的。(7)在民兵武器装备受到
抢劫、盗窃、破坏时,不采取制止和保护措施,致使武器装备遭受损失的。(8) 多次上班迟
到早退、打瞌睡、误岗,屡教屡犯的。(9)其他违反部队条令条例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有关
条款的。2003年,垦区针对警管人员居住地分散,工作时间以外与地方人员接触广泛,容易使
教育管理挂“空挡”的实际,把加强警管人员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建立了社会、家庭、
军营“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同时,在警管人员中开展了“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争做优秀警管人员”的活动。活动中,通报表彰了2名履行职责好、纪律作风过硬的警管人员。
在社会监督方面,与警管人员居住地居委会、派出所建立了联系,定期听取他们对警管人员的
情况反映,了解掌握警管人员的家庭生活情况、经济状况、夫妻感情、家庭变故、个人嗜好,
掌握平时与什么人交往,交往人员的身份、性别、年龄、职业、活动情况,涉足哪些场所等。
年内,对一名警管人员业余时间在社区活动室打麻将有赌博行为,经群众举报,核实后,进行
了严肃处理。2005年,垦区各级在抓警管人员教育中,做到了“三个经常”,即坚持经常性的
纪律教育。每半月组织警管人员学习装备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传达有关事故通报,提高警
管人员法规意识,增强依法管装爱装的自觉性。坚持经常性的政治教育。每周五上午组织学习
和领会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精神,并将《东北后备军》、《中国民兵》、《国防》、
《中国国防报》等刊物订阅到了仓库,丰富了教育内容。坚持经常性的防范教育。每个节假日
前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都请联防单位——驻地派出所的同志为警管人员讲解社会动态和治安
形势,掌握犯罪分子不同时期的作案特点,并结合工作实际,查摆自身问题,有效地保证了安
全工作的落实。
三、警管人员业务培训
1979—1985年,垦区各级每年利用10~15天时间,组织一次警管人员业务培训,主要学习
军械修理、仓库管理和勤务知识,进行应付突发事件训练,使警管人员熟记职责,熟记各项规
章制度,熟记武器使用常识,熟记处置突发事件的方法。1989年,各级采取举办轮训班的形式,
系统地组织警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 武器装备管理规定。当年,共轮训警管人员66 人,占警
卫人员总数80%。1991年2月,在垦区范围内开展了军械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全区10 个专业120
名军械助理、警管人员投入训练,平均训练时间达53天,到7月8日,有60人参加自下而上的10
场专业比武,有6个单位获得优胜单位奖,18名警管人员获得优胜个人奖。1995 年,垦区为了
提高武器装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举办了两期军械科长和一期军械保管员培训班,
重点学习《武器装备管理条例》 和业务技能方面的知识, 进一步增强了装备管理人员的业务
水平和管理能力。当年,垦区10个局级武器装备仓库中有5个达到了先进单位的标准。1997年,
垦区通过组织警管人员开展岗位练兵,使两级武器装备仓库保管员对所负责管理的装备数质量
一口清。1999年,垦区以举办培训班和函授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了警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
设。7 月份,在牡丹江分局举办了全垦区装备仓库主任和保管员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两级军区
有关武器装备管理的文件、规定和业务理论知识,统一明确了“红旗库房”达标标准。通过学
习进一步提高了仓库主任和保管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管理民兵装备仓库的综合能力条几千字
的规定,经过概括、提炼,浓缩成二百字的“武器装备安全管理三字经”,通俗易懂,易。
2000年2月, 垦区在装备管理系统内开展了“武器装备管理规章制度学习月”活动。通过
集中办班、岗位培训、参观见学、业务技能比武等形式,组织各级装备仓库主任、警管人员业
务学习,重点学习了《沈阳军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规定》和各类人员职责,提高了装备管理水
平。结合学习,组织业务干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装备安全管理的技能和方法。建三江分局人武
部参谋兼仓库主任丁原军,把武器装备管理二百多背易记,受到省军区业务部门的好评,并在
全省范围内推广。
2001—2003年,垦区各级武装部门每年都组织警管人员利用5~10 天时间进行业务培训。
主要学习加强民兵装备仓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警管人员职责、武器装备使用常识、轻武器
射击、武器弹药管护和保养、“三十个突发事件如何处置”等业务知识。通过培训,提高了警
管人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了武器装备仓库的安全。
2004年,垦区两级军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级军区《关于积极开展民兵装备仓库等级评定
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装备业务骨干科学管库能力,推动垦区民兵装备仓库等级评定活
动深入开展,于7月1—3日,举办一期垦区民兵装备业务骨干培训班,共培训17人,采取现场
观摩、交流体会、分组讨论和解答疑惑等形式,组织参训人员学习了两级军区《关于开展民兵
装备仓库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民兵装备仓库警卫保管员队伍建设的
通知》和民兵装备仓库等级评定标准等内容。通过培训,强化了装备业务骨干依法管装的意识,
为在等级评定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不断推动垦区民兵装备仓库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2005年,垦区两级军事部门为也建设一流的警管队伍,加强了警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在3月份开展了“装备条例学习贯彻月”活动。在业务知识的学习上,通过集训和岗位练兵,
警卫人员做到了“三会、五熟悉”(会使用手中武器、会操作使用各种安全消防报警设施设备、
会处理一般情况,熟悉自己职责、熟悉安全消防报警察设施设备技术性能、熟悉联防方案及联
防信号、熟悉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熟悉社区及周围地形社情),保管人员对分管装备达到了
“六清、四会”(对所保管物资做到品种清、数量清、质量清、批次清、配套清、文件手续清,
会使用、会检查、会保管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