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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调整生产结构

第三节 调整生产结构




一、正确处理农业同畜牧业、工副业多种经营的关系。

一九六二年以来认识到,农业是农场的主业,是发展多种经营的基础,但畜牧、工副业生
产也是农场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的错误是:①在农牧并举上,重视农业,忽视畜牧;
②在畜牧上,重繁殖,轻饲养;③在多种经营方面,工副业生产临时抓、零碎抓,缺乏有计划
的经营。在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方针指导下,实际上是单一经营,这在地处边陲的国营农场来
说,群众生活用品供应不便,造成许多困难,人心不定,农业也发展不起来。一九六三年后,
比较正确处理了这些关系,使各项生产得到了全面发展。

  二、畜牧业的发展

一九六二年以保护大牲畜为中心,畜力复壮,适当发展猪、禽和猪禽保种,“公私分养,
保住畜牧阵地,稳步发展”(1962年党代会工作报告),在保证公养的前提下,积极支持集体
(食堂)和个人饲养。并推行包定奖政策和派购政策,整顿了畜牧队伍,出现了“鸡鸭成群,
肥猪满圈”
的局面。一九六三年后,进一步调整了畜群,引进了良种,巩固和提高了猪的生产。一九
六四年生产肥猪比一九六三年又增长2.7倍。其他马、牛、鹿等都有了较大发展。

  三、工副业生产

工副业生产,继续贯彻“二因三就四为”方针,“固定工副业劳力,加强生产力量,解决
产运包销关系”(1962年党代会工作报告),农忙季节也“不号召企业闭户”(同前),一九
六一年畜牧人员缩减的30%,主要充实了农业,部分加强了工副业。一九六二年又根据产品质
量低、价格偏高,产、运、销脱节造成积压等问题,调整为“以运销定产,大小齐抓,薄利广
销”的方针。对某些投资少收益快,销路广的项目,如酒、鱼、豆制品等抓紧上;而对某些原
料不足,销路不大,经营无利且对农场其它生产和职工生活无直接关系的项目,立即关停,经
过调整,使工副业有了正常发展。品种增加,质量提高,数量增长,一九六三年总产值达307
万元。一九六四年达48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