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置沿革
第四章 人民武装
第一节 建置沿革
红兴隆垦区大多农场是转业官兵为主体的军垦农场。农场建立时,属于部队师,团
一级建制,由于部队集体转业从原部队带来了部分武器,因此,农场的转业官兵一手拿枪,
一手拿锄,肩负着“屯垦戎边”的任务。1960年在全国大办“民兵师”的推动下,垦区各场
先后建立了人民武装部,配备了专职武装干部和工作人员。当时的农场武装部接受农场党委
和所在市、县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
1968年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务农场原有的民兵组织均编入兵团的
连、排、班级组织,当时兵团三师下设14个团,18团、19团、20团、21团、22团、 23团、24
团、27团、28团、29团、30团,31团、32团,58团(后来23团、24团、27团划归六师领导)。
兵团时期分普通民兵和武装民兵,武装民兵按解放军战斗序列配备武器,脱离生产,执行战
斗任务。军训任务按师、团统一部署。兵团三师师长卫生文,政治委员王金铭,参谋长姚家
政,政治部主任阎柏松,后勤部长贾光巽,后勤部政委铁岭。
1976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三师撤销。1978年8月根据沈阳军区的命令,正式成立中国人民解
放军红兴隆国营农场管理局人民武装部(团级单位),编制现役21名,受红兴隆国营农场管理
局党委和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由管理局党委书记张汉荣任人民武装
部第一政治委员,刘荣(现役)任武装部政治委员,兰玉富任武装部长,胡象山任武装部副政
委,李家富任武装部副部长。武装部下设四个科室。恢复农场建制后,各农场都相继恢复和
成立了人民武装部,农场人武部配非现役人员,按照中央军委的编制结合农场的实际情况,
两级制农场配3至5人,设部长一人,参谋干事3至4人;三级制农场配5至7人,设正副部长各
一人,参谋干事4至5人。农场武装部在场党委和管理局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985年全局共有人武干部79人,其中现役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