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训练
第二节 民兵训练
管理局及农场民兵组织建立后,积极参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配合军
队作战,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在护秋保粮、抢险救灾、守卫边防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民兵分为基于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
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于民兵组织,女民兵不得超总数的10%,其余18岁到35岁
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都是我国军事后备力量的组成部分。全局编制民兵团一个,民兵营
11个,连56个,排278个,班1,034个。基干民兵10,300人,普通民兵20,600人,全局民兵
总数30,900人。
(一)建设训练基地
根据军委总参关于要把县、市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好的指示,管理局人武部于 1983
年夏天新建一栋600平方米的训练基地,共有大小房间18套,设有食堂、餐厅、教室,可供68
名民兵同时就餐、住宿、上课用。训练基地建成后,举办基层专武干部培训班六期,办“四会
教练员”培训班一期,1983年至1984年底共培训专武干部和民兵连、排长460人次,为抓基层,
打基础,培养了民兵骨干,提高了训练质量。1983年秋,省农场总局人武部在管理局人武部召
开了“三场一地”建设现场会。1984年夏,黑龙江省军区在管理局人武部训练基地召开了“训
练基地、五有现场会”(即:有食宿条件、有训练场地、有教室、有器材库、有靶场),管理局
人武部武器库自1980年至1984年,一直保持着总局人武部授予的“红旗库”称号。
(二)训练形式
民兵训练分为四种形式:
1管理局人武部按总参训练大纲,对专武干部集中训练。训练对象主要是各农场的分场专武
干部和民兵连、排长。
2、各农场统一组织、集中训练班长和小教员。
3、各分场集中训练居住比较集中的分场、连队的民兵。
4、民兵专业分队(通讯连设在管理局机械厂)由管理局人武部统一组织训练,农场总局
人武部统一考核验收,专业分队的考核每年一次,均已达到全优分队标准。
1981年到1985年底,垦区11个农场全部实现了民兵训练点的“五个一”的标准:一套武
器装备、一个训练场地、一套训练教材,一套训练器材、一套教学组织。积极落实了民兵训
练中“三照常”政策。基于民兵和专职民兵干部参加训练一律作为出勤看待,照发工资,照
取报酬,照常评奖。民兵参训“三照常”政策落实,大大稳定了垦区广大民兵的思想,为积
极参训,提高训练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
(三)训练内容
民兵军事训练,主要是集中力量抓技术、战术基础课目的UII练扎扎实实地学会执行战
斗任务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在打好基础前提下,各场又结合当地的地形条件、作战对象、民
兵的任务等情况,用部分时间搞了一些应用课目的训练。
对基干民兵中的连、排长着重进行教学和指挥方法的训练,使其能够组织、指挥本分队
的训练和作战。全局334个连、排长经过多次集训,其中有280名达到了“四会”教练员的要
求。1984年夏,总局人武部在管理局人武部召开了“四会教练员”现场会。
步兵分队主要训练课目是射击、投弹、爆破、土工作业,单兵战术动作,熟练掌握手中
武器装备,学会基本战斗动作;打坦克爆破班重点学会用地雷、爆破等手段打敌坦克的技能,
学会构筑与设置反坦克障碍物;专业分队主要是学习专业技术、熟练掌握 本职专业技能,
学会基本战斗动作。步兵分队每年均进行一次基本射击(第一练习)。班用轻机枪、重机枪,
每年各进行一次实弹射击。重火器、六○追击炮、82追击炮、75无后座力炮、四○火箭筒分队,
每年都进行一次实弹射击。
(四)训练时间
按上级要求,管理局人武部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对民兵训练时间普遍进行了一次调整。
将原来每年训练不少于30天改为每年不超过15天,大大减轻了群众的负担。历年来全局民兵
训练都完成了规定的训练时间。按规定对有严重灾情,群众生活非常困难的地区和单位,经
请示省军区批准,减少或暂时免除训练任务。
1979年6月,八五三农场一分场二队民兵工作突出,完成战备训练任务好,被农场党委,
管局人武部评为民兵训练工作先进单位。1979年8月,八五三农场一分场二队又出席了沈阳军
区召开的民兵工作会议。同年在省军区召开的双学会议上,被省军区记集体三等功一次,1979
年11月,在参加省军区军事考核中获得全省地炮射击第一名,奖励全自动步枪一支。
1982年管理局党委书记,武装部第一政治委员张汉荣在省军区召开第一政委会上介绍了
《怎样当好第一政委》的先进经验。
1984年管局党委书记、武装部第一政委王锡禄在省军区召开的第一政委会上,被省军区
授予“党管武装先进政委”的称号。黑龙江省军区授予管局人武部“正规化先进武装部”称号。
1985年全垦区共集训基干民兵350人。
(五)经费来源和使用
在每年三月底前由财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统一拨放民兵执勤费,民兵执勤费以管
理局、农场(厂)两级人武部为基层开支单位,上级把民兵执勤费下达后,每年的使用分配由
管理局人武部根据全年工作安排,拟定计划。为了使用得当,防止浪费,经费具体计划和分
配由管理局人武部军事科同政工科共同制定,报请部党委审查批准后,由管理局计财处分别
拨发到各农场(厂)计财科。局、场两级人武部的民兵执勤费开支受各级计财部门监督。经费
使用标准是:每年按民兵参训人数,每年每人参训不少于15天,拨经费100元。专武干部每
人拨工资费1,400元,弹药库警卫每人拨工资费1,200元,管理局人民武装部的会议费、电
话费、由国防费开支,凡属于报告敌情和作战指挥的通话一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