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肃反、审干
第二节 肃反、审干
1955年8月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
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的计划》,根据中央“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
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开展“揭发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并结合进行审查
干部的工作。
1956年6月,各场在当地县委领导下,成立了肃反、审干领导机构——五人小组和肃反办公
室,对全场干部、职工进行“四查”、“五找”,即查历史、查社会关系、查行动、查来历,
找领导回忆、找知情人证实、找党团员座谈、找原介绍关系查询、找已有的登记表及其他材
料核对。从1956年10月开始至1957年底结束,曙光农场全场干部172名,列入审查者112名,
占65.1%,集贤农场全场被审查人数390人,其中因历史问题及家庭问题受审者256人,因政
治表现问题受审者74人,其他因社会关系、生活作风等问题受审。运动后期进行甄别、定案、
复查,作出结论。有的农场运动时间持续较久,如北兴农场从1956年10月开始,到1960年初
才结束。运动中查出了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历史反革命分子(包括日伪统治期间的汉奸,国
民党特务,现行反革命分子和逃避管制的地主、富农分子)。纯洁了职工队伍,弄清了一些
人的历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