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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族情况

第四节 民族情况



双鸭山农场是一个多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奋斗的大型企业,现有汉、满、蒙、壮、回、
朝鲜、锡伯,布依等8 个民族。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期尚有几户苗族,回族住户也比目前
较多。后由于气候、习俗等关系,他们先后分别迁回贵州、四川、甘肃等省区。有些少数民
族的同志由于解放前封建统治执行民族岐视政策的原故,在填写户籍时在“民族”一栏内填
入“汉族”二字。解放后,大部分同志作了更正,填写了原民族,但仍有少部分同志仍沿袭
原所填,未作更正,故其人口数统计在汉族人数内。截止1983年底场少数民族人数共有459
人。

场区内少数民族人数较多的为满族,有345 人。他们的居住地区分布很广。农业连队除
十三队外均有满族居住。场部地区及煤矿、砖厂、水利队、畜牧队等地亦有满族住户,其中
砖厂最多。有38人。这些满族同志来自东北各地,有的从部队转业而来,有的由外场转入场
内。

相当一部分是自动入场的,他们在农业、农机,电业、工矿企业及服务行业各条战线为
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有的还成为生产骨干。

朝鲜族的同志人数也不少,共60人。绝大部分居住在场部地区(55人),一队尚有5 人,
这些同志大都是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期进入农场的,少数是七十年代以后迁入的,他们来
自辽宁、吉林及本省的萝北、延寿、密山、汤原、牡丹江等(县)市,户主大部分是从专业
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农场工作的。也有从部队转业来场的。他们在农业、畜牧,建筑,文教、
卫生等方面做出了贡献,有的已担任场、科级领导工作。

蒙古族和壮族的同志,大部居住在场部地区。蒙族尚有居住在二队和十五队、煤矿的;
壮族尚有居住在一队、八队的。蒙族同志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和本省一些县(旗),有招工入
场的,也有自动入场的。壮族同志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户主有的由部队转业,有的是自动
入场的。蒙、壮两族同志在农业、财经和服务行业等方面有所贡献,有的已成为本行业的骨
干。

锡伯族居民共14人,原籍吉林省扶余县,户主于1954年由辽宁省法库县自动来场。其家
族现居住在场部地区及五队,从事农业、建筑,服务行业的工作。

回族、布依族人数极少,回族居民最多时达25人,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登记仅为一人
(在六队)。布依族现亦为一人(在一队)。

各少数民族的同志与汉族同志长期生活在一起,亲密无间,休戚与共,在开发北大荒,
繁荣农场经济事业中,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为开创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双鸭山农场各民族人口统计表





此表中数字根据1983年底户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