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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民营化改造

第五节 民营化改造



  

  产权制度改革按照推进民营化进程,对中小型企业实行能卖则卖,宜租则租,能股则股;
对物资流通企业实行转让、个人经营、合伙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经营等指导思想。在投资
体制上,鼓励民间投资、社会性投资,缩小农场股,增加职工入股和社会个人、法人入股,让
利于民,真正调动股民、投资人管理企业、管好企业的积极性。

  1996年,农场对汽车队、商店、服务站实行以租赁、拍卖为主要形式的民营化改造。除留
下少数管理人员外, 其余职工全部剥离,在按农场规定交纳管理费的前提下, 一部分人购买
(或租赁)汽车搞个体运输,一部分人租赁柜台自营日杂百货,还有近半数的人自谋其它出路。

  1998年,通过深入企业调查及与干部职工座谈,结合企业现状,确定了以“四化”促“三
转”即通过淡化特权,强化责任,活化产权,优化资本,促进干部转型,企业转制,资本转活
的企业改革基本工作思路。坚持结合企情,准确设计改制模式;坚持规范动作,确保改革一步
到位;坚持产权改革与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同步;坚持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与实施再就业工程同
步的原则,农场下发了《放活国有小企业实施意见》和构件厂、一砖厂《先卖后股》试点方案。

  首先对水泥构件厂、一砖厂进行竞价出售。水泥构件厂以57.5万元,被个体业主谢汉祥以
发起人名义购买,企业采用原企业在册职工60%; 一砖厂议标以37.5万元,被下岗女工吴凤美
以发起人名义购买,企业采用原企业在册职工70%。

  对锅炉厂、机械厂采取第一次交款不低于100万元的前提下,利用2年时间让企业分期偿还
的方式,出售企业资产。锅炉厂通过竞价,原任厂长高贺然与私营企业主孙建华以发起人名义
联手购买,职工部分入股,一次交认购款100万元。企业采用原企业在册职工60%。

  百货商店采取租壳卖瓤的方式,库存商品及海天餐厅和二门市部及部分资产出售,其余财
产进行租赁,年租金23万元。由原百货商店主任马有荣以发起人名义集体认购出售资产,职工
部分入股,出售资产108万元,企业采用原企业在册职工总数的70%。

  粮油加工厂、印刷厂、服务站等根据企业特点采取了分块出售的方式。

  造纸厂租赁给哈尔滨天实公司,合同期四年,年租金60万元。木材厂租赁给鹤北局的个体
企业,年租金5万元。

  乳品厂、食品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股份制改造。其它企业暂时实行抵押承包经营,
到5月4日农场企业改制工作基本结束。

  通过企业改革使农场工业国有资产实现580万元,盘活存量资产936万元,其中闲置资产70
万元,收回欠款120万元,达到了活化产权,优化资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