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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第四节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建立和完善职员制度,实行聘任聘用制;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
用合同制和评聘分开,签订聘用聘任合同。对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
订劳动合同。严格履行用人手续,实施聘约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