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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建设队伍

第二节 基本建设队伍



  

  农场建筑公司在1986年前为公司体制,随着建筑队伍日趋庞大,下设 6个队,设一套财会
人员,人、财、物统一管理,公司直接归农场行政领导,业务部门为农场建设科。

  1988年元月农场撤销建筑公司的组织机构,保留建筑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基建规划和建
筑公司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原公司下属的6个队改编为3个队,同年底又改编为两个
队,各自成为经济实体,独立核算,按农场规定上缴利费,基建科对各队实行业务领导,这种
管理形式延续到1996年。

  1996年底,农场根据政企分开的要求,农场建设科与建筑公司分离,恢复建筑公司的组织
机构,设一套财会班子,公司共 366人,管理及技术人员14人,公司下设两个工程队。独立于
建筑公司之外,还有两个集体施工队,即集体工程二队,集体工程三队,各队设有独立的财务
人员,独立核算,直接向农场上交管理费,业务主管部门为农场建设科。1999年 2月,随着农
场改革步伐的加快,建筑公司由个人买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