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
第二节 商业
农场以商店为主的商业体系,1983年经济体制改革时,将商业科撤销,商店与服务站合并,
成立了商业服务公司,在册职工为259人,其中商业人员154人,服务业人员105人。
1987年农场恢复商业科,将商业服务公司又分为商店和服务站。商店在场部地区设有百货、
食品两个店、经营着百货、布匹、服装、小百、日杂、五金交电、烟、酒、食品等各类日用生
活用品,另有第一、
第二两个门市和被服厂,在农业生产队设有 5个分销店,配备大型货车1台,中型货车1台,
还有 1台小四轮拖拉机。1985年时,宝泉岭农场与鹤岗市纺织公司签订合同,在宝泉岭农场军
川街中段成立了鹤宝联营综合商店,鹤岗市纺织公司选派魏庆林出任经理、刘金海为副经理,
宝泉岭农场调曹向明、金友群为副经理,到1988年 4月,鹤宝联营商店合同终止,宝泉岭农场
将此联营综合商店与信息公司合并改为宝城商场。1989年 1月,农场将宝城商场划归商业科管
理,更名为宝泉岭农场第二百货商店。原鹤宝联营职工划入商店,信息公司职工另行安排。1994
年,农场对商业公司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实行了“一店两制”。
即部分经营部组实行租赁,上交固定管理费用,商店统一经营的部组由职工参股;实行股
份合作制,体现了股份制有规模,租赁制有活力,两个优势同时发挥。1994年新建一处营业面
积为120平方米的三江批发部,l996年4月,改造了原被服厂和收购站的房屋建成海天歌舞餐厅。
使商业公司成为购物、餐饮、娱乐的多功能商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从1986年到1997年的11年里,经营年年获利,从无亏损。1998年 3月30日,商业公
司解体,转为民营,职工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