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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流动资金管理

第五节 流动资金管理



  

  农场为独立核算单位,农场资金办视同企业内部银行,对各单位的流动资金实行限额管理,
有偿使用,并按农场规定比照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一、储备资金管理

  对于各单位库存三材及油料,核定限额,限额内资金占用费按银行贷款利息向农场交纳资
金占用费,超占部分按高于贷款利息的 20%交纳资金占用费。对库存的物资,落实保管人员、
财务人员、单位主管领导各自的责任、并按月盘点库存。

  二、产成品资金管理

  对农业生产队的粮食产品,严格按统一入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销售的原则,特
别是挂账户的家庭农场,产品要先还清挂账交完地租粮后才能自行处理。

  三、现金管理

  1997年前,各生产队在银行开立账户,1998年后为了便于资金管理,各生产队账户取消,
计财科在银行开立账户,负责全场的资金往来结算。

  各单位的一切现金收入必须纳入会计账内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和资金体外循环,对不合规,
不合法的凭证,严禁支付现金;严禁白条顶现金,不准私设账外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