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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家庭农场财务管理

第八节 家庭农场财务管理



  

  家庭农场生产、生活费用自理。家庭农场更新机械设备,原则上由家庭农场自筹资金购买,
但大型机械经场长办公会研究后农场可以给予部分垫支,由机械户逐年偿还。家庭农场按农场
规定上交利费税,上打租的可享受农场的优惠政策。家庭农场有挂账户的,应将粮食产品上交
农场还清欠款后,方可自行处理粮食产品。生产队对家庭农场使用的农场固定资产,要按农场
规定,提足折旧及大修理基金,不得少提或不提折旧。生产队会计要在年终决算后15日内,公
布家庭农场账目,并要求家庭农场认账,签订认账手续。